陈世忠四评中共:败坏民族道德根基,毁灭人性天良(下)

原题:陈世忠四评中国共产党:败坏了民族的道德根基,毁灭人性和天良

陈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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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讯】我在《三评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曾经试图剖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内心世界。他就是一个用共产党的党性战胜了人性和良心的典型。从他身上人们看到的是一个迫不得已的撒谎者,一个不得不说违心话的共产党员,一个拿原则做交易的庸才,又一个不以隐瞒自己的观点为耻的共产党员,他是七千万共产党员中极其常见的一个!从温家宝身上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坏制度怎样使得好人变成坏人、一个不得不昧着良心做人的可怜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不能苛求于温先生。试问,包括他在内的当今中共中央领导中,有哪一个不是面对邪恶不生气,不流泪的呢?有哪一个面对邪恶敢于拍案而起的呢?试问在当今的中国社会,还有谁是彭德怀?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奇迹般的出现了彭德怀第二的话,他的下场又怎么会比彭德怀更好一点点呢?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逼出来的道德沦丧:一个人人不得不说谎、人人不得不戴着面具互相敷衍的国家–我们可爱的祖国的现状!

说到温家宝,不能不提胡锦涛。胡锦涛是今日中国唯一官职大于温家宝的人(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吴邦国,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提他也罢)。所谓“胡温新政”着实使许多人特别是海内外天真、单纯的知识分子兴奋了一阵子,满以为可爱可怜的中国时来运转。可惜仅仅是昙花一现,肥皂泡效果迅速破灭。

今天的胡锦涛至少身兼五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委主席、对台工作小组长。我真的不知道他累不累?但是,这个事实向人们揭示了一个道理:原来这五项工作是只需要一个人就能干得了的。只是希望胡先生千万不要出于谦虚只领一份工资才好!不领五份工资固然可以替国家节省一大笔开支,但是这五项工作实在并不轻巧,以区区我为例,即使拿出浑身解数,拼上老命,恐怕也未必能干好其中的任何一样。而你呢?仅仅拿出你的聪明才智的20%就能游刃有余地干好其中的任何一项,实在令人赞叹!

赞叹之余,发人深省,这个成功经验必定可以推广到全国各省和各部委。省委书记当然可以兼省长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大家记得前几年有个俏皮话,说是八十岁的老人召集七十岁的人开会,研究六十岁的人的退休问题。六十岁的人不服,就问道,既然你们七、八十岁的人还能够领导一个国家,我们才六十岁,怎么就不能够领导一个工厂企业了呢?不妨来个幽默。既然你党中央总书记可以兼国家主席,我们省委书记怎么不可以兼任省长或省人大主任呢?依此类推,县委书记怎么不可以兼任县长或县人大主任呢?区委书记怎么不可以兼任区长或区人大主任呢?村委书记怎么不可以兼任村长或村人大主任呢?既然可以,那么又何必要两套班子呢?人还是这些人,没有其中的一套班子照样可以运作,可以领导。共产党组织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又何必要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呢?更何况担任党内职务的那份工资也决不是从每个月收上来的党费中支付的吧?因此,仅此一项,可以减轻国库负担何止千百万!我相信,我的这项合理化建议应该被授予国家特等奖!

但是且慢!就拿你胡锦涛来说吧!你上任伊始,就强调要监督好各部门的一把手。这话在理:因为你自己也知道,不受监督的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既然如此,试问普通老百姓如何监督你这个党政军一把手?

我和你胡锦涛本人具体打交道的只有一件事:揭发检举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集体包庇故意杀人犯王忠全和马洪才的特大司法腐败案件。我在给中央一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一百多次上访和信访中,有六次是找你的。从王、马故意杀人案看,你对人民信访的不回答、不处理、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就足以证明你是一个绝对不称职的干部。岂止是不理不睬和不闻不问!你们早就暗中通气和定调子了!你们是典型的故意不作为、官官相护、互相包庇、草菅人命。因此,仅凭这一点,我有资格、有权利、有理由看不起你胡锦涛!我会把从1998年到2004年给你的六封信公之于众,让海内外华人和全世界人民评评这个理,也欢迎你本人提出反驳意见!

这里我再讲讲和中共中央第九把手罗干打交道的经过。现在,罗干的名字已经和镇压法轮功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为仅次于江泽民的第二号全球公审对象。可是,以前他还不是这么臭不可闻的。1990年,我写了一封信给劳动人事部,反映哈尔滨市一所技工学校在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这事本来跟我毫无关系,仅仅是公民责任心驱使我写信罢了。我的处事原则一贯是“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我并没有指望收到什么回音。可是出乎意料,很快就有了回音,而且竟然是劳动人事部部长罗干先生的亲笔回信,他表示欢迎和接受我的批评意见,表示今后要注意改进这方面的工作。这件事使我产生了对他的好印象,觉得他和他领导的部门起码并不那么官僚主义。光阴似箭,1997年沈阳军区作家李占恒在全国许多报刊上发表整版文章,指责我给两名解放军战士制造了冤假错案。同时,文章还泄露了好几件极其荒唐的事情:两名故意杀人犯被判刑后,就在上诉期间,作为未决犯,竟然得以交保释放;在没有宣布无罪和平反的情况下就恢复党籍,恢复公职;其主犯王忠全居然当上了法院庭长!而且这一切都是在请示过最高人民法院以后发生的。我就此案找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司法部、中央军委、全国人大信访办、国务院信访办等等单位,当然也没有忘记给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写信,先后一共写了八封。所有这些单位我都发了挂号信,经查询全部收到了。在给罗干的信里,我还给他提出了改进工作的一点建议:不要兼职过多,当上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有必要兼任什么全国铸造学会的会长吗?人的精力毕竟有限,能够全力以赴地当好你的政法委书记就很不容易、很不错了。可惜我的忠告被他当做耳旁风,过了不到两年,他居然又增加了一项太不令人羡慕的桂冠: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言归正传。既然身为劳动人事部部长的罗干可以事必躬亲到亲自阅读群众来信,并就技工学校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这么一个具体问题作出答复,表示重视;那么,当同一个群众向他反映被判刑的故意杀人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包庇下当上法院庭长的特大司法腐败案件时,身为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的罗干可能不可能看不到我的连续八封揭发检举信呢?要说他不知道的话,只有傻瓜才能相信啊!这么说吧!八年多以来,不仅仅是一个罗干,而且像肖扬、韩杼滨、尉健行、监察部部长何勇、司法部部长高昌礼、李岚清、李瑞环、胡锦涛、朱熔基、李鹏、江泽民、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黑龙江省委书记徐有发、温家宝、曾庆红、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黄菊、吴官正这样一些身居高位的大官们哪个我没有去过信或者上访过?结果呢?每次上访等于在向他们通风报信,好让他们在暗中商议对策。结果不出所料,他们终于炮制出一个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指示的128号信件来。

你们天天喊:“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可是,司法腐败的根子究竟何在呢?反腐败不力的根子在哪里?原来人们以为,司法腐败的根子在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才认识到,根本不是这样!正是在你和你们的支持下,甚至是在你和你们的主使下,最高人民法院才敢于把政治和真理、和正义、和道德对立起来,把政治变成了卑鄙下流的阴谋诡计的代名词,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公开暴露出共产党所搞的政治的真实面目。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地把是非标准颠倒,大搞黑箱操作,以保密为借口,进行着见不得人的罪恶勾当。而且,事先就准备好了杀手镧:谁胆敢揭露他们的阴谋诡计,就给谁扣上一顶“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帽子!本来,国家机密是有其特定的内涵的,而到了这些民族败类的口中,国家机密就变成了他们搞阴谋诡计的保护伞。我搞了阴谋诡计是不假,可是不准你揭露我,否则你就是泄露国家机密,就是触犯刑法,抓你判你没商量!反正无产阶级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攥在咱手里!还有比这种下流行为更加卑鄙无耻的吗?

正在我着手写“陈世忠九评中国共产党”的节骨眼上,共产党又向我提供素材了。去年国内传来“大好消息”:我诉讼沈阳军区作家李占恒和五家报社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有了最新消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宋副庭长约见我的代理人。他一再追问他:我是怎么得到那个128号信函的。我的代理人说,他仅仅是代理人。至于当事人怎么得到这份文件的,他并不知道。于是,宋庭长宣布说,128号文件是“国家机密”!不准向媒体散布,不准在网上散布,甚至也不准在法庭上提及它,否则按照“泄露国家机密罪”予以追究责任!

我实在是高兴极了。正愁找不到例子和靶子呢。天赐良机!尽管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这128号文件究竟是个什么货色呢?我不得不简要地介绍一起37年前的血案。1969年4月在黑龙江省嫩江农场发生了两名解放军哨兵故意杀害无辜犯人李植荣的案件,目击者有在场的130名犯人中的40名犯人。1981年,我在冤案获得平反后就开始揭发此案真相。可是有关单位再三推诿,拖了整整八年。1989年1月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将两名凶手以“故意杀人罪”判刑,确认犯人李植荣是无辜地被两名解放军战士故意杀害的。时隔八年,沈阳军区作家李占恒在全国许多报纸上发表整版文章,说两名凶手是被冤枉的,说揭发此案的陈世忠给别人制造了冤假错案。而已经被判刑的主犯王忠全在既未被宣布无罪,也没有得到平反的情况下连一天刑也没有服,就被交保释放回原籍,重新入党、恢复公职、当上法官,现在仍在担任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地税庭庭长!

善良天真而正直的中外朋友一定会问,这是怎么回事呢?杀人犯怎么可以担任法官呢?他们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呢?大家不妨来一番逆向思维:我这个检举人,一个当年的劳改犯,控告解放军战士故意杀害在押犯时,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会怎么考虑?他们能轻信我的一面之词吗?何况,这桩故意杀人的罪行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仅仅是几十名目击者之一。所以,公检法干部们一定会充分调查,再三斟酌,只有百分之百地确凿无误,实在是铁证如山了,才能定这个案。关于此案总共有四份法律文书。判决书是怎么说的呢?

1。1989年1月24日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说:“王忠全、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所以定性为故意杀人并判刑。

2。王忠全不服判决,进行上诉。1989年6月24日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说:“王忠全、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由于已过追诉时效,免于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3。王忠全仍不服判决,进行上诉。1990年4月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说:由于“此案已过追诉时效,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并撤消此案。”

4。王忠全不服判决,继续申诉,要求宣告无罪。1998年4月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要求宣告无罪的申诉。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故意杀人案主犯,不但继续当法官,而且步步高升。接着他又反过来以法院庭长和廉洁法官的身份写证言,“证明”李占恒发表的文章属实,要求反坐证人和检举人陈世忠“诬告罪”!

我在多次要求报社更正错误报道无效后,只得把李占恒和五家报社告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起诉他们侵犯名誉权。经过审理,民事法庭于1999年9月宣判我胜诉,要求被告向我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5万元。被告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法院故意一拖再拖,一直拖了13个月(请注意:中国民法规定,二审民事案件必须在三个月内审理和结案),到了2000年10月,省法院还是不下判决,而是把案件退回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什么理由呢?秘密就来了。见不得人的盖子也就揭开了。

原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案涉及敏感政治问题,主动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而从最高人民法院得到的答复是:尽管李占恒和五家报社发表的文章含有贬义,确实侵犯了陈的名誉权。但是因为没有造成降低对陈评价的后果,所以此案不以“侵犯名誉权定案为宜。”根据这个128号黑文件,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在拖了整整四年半之后,实在顶不住了,于是在2004年5月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不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把原来基本正确的判决书篡改为一份不像样子的新判决书。你陈世忠不是告李占恒和五家报社侵犯你名誉权吗?判决书说他们并没有侵犯你名誉权。就是说,你是无理取闹。李占恒和五家报社完全有权跟你索要时间和精神损失赔偿费!而且李占恒和五家报社的颠倒黑白的文章还可以继续照登不误,转载不误,那个杀人凶手王忠全仍然可以继续当他的法院庭长。顺便说一句,为了达到执行上级指示的目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新判决书多处公然撒谎,明明从来没有再开庭,它在判决书里却说是开了庭,甚至还列出了出庭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跟它要开庭记录,谁是怎么说的,它都拿不出来。若非亲身经历,谁能相信,谁能想像得出,中国大陆的各级法院的诸多法官们居然是如此卑鄙、猥琐、不堪!在权势和金钱面前居然是如此轻易地拿法官的良心和法院的威望做牺牲,不惜出卖原则和职业道德,也要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我不禁想起马克思的一句名言:“这种人如果说在理论上一窍不通的话,那么在搞阴谋诡计方面倒是颇为能干的。”

各级法院的工作人员中间没有一个人敢于拍案而起,追问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可以教唆下级法院如此不看事实、不按法律办事。相反,多年来党教导出来的驯服工具论使每一个公务员都把职业道德扔在脑后。把出卖灵魂当作家常便饭(现在人们该懂得什么叫做“不得不说违心话”和“不得不做违心事”了吧?)。现在,他们做得最起劲的事是追查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上出了毛病,把如此见不得人的秘密文件(他们居然好意思管它也叫做“国家机密”)泄露给了陈世忠,处心积虑地要惩罚所谓泄密的人,而不去追究堂堂最高人民法院怎么可以炮制出这种以势压人、颠倒是非的黑指示来;更发人深省的是,难道最高人民法院这么多年来仅仅炮制过这唯一的一件见不得人的黑指示来么?

李植荣案件的例子说明了什么?人们从中看到,中国的法律究竟是为谁服务的?为强权,为特权阶级。这就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为了达到这个卑鄙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居然不惜护短,为故意杀人犯效劳,先是千方百计为杀人犯开脱,变死罪为轻罪,再变轻罪为免于刑事处分,再为提拔杀人犯当法官扫除障碍、铺平道路。为了达到这个卑鄙的目的,他们确实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我在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信里,曾经提醒他,既然王忠全如此“优秀”,再过五年或十年,王忠全完全有可能接替你肖扬的位置啊!而现在我看应该郑重建议,干脆让他担任国家主席好了。

言归正传,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再一次给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上了一课:在中国共产党的词汇里什么叫做国家机密!而在这些所谓“国家机密”里面,又有多少见不得人的肮脏东西。他们以国家机密为幌子,就是为了堵住老百姓的嘴,竭力阻挠广大人民获得宪法规定的知情权,不让人们得知他们干下的种种下流勾当的真相罢了。然而,这么多年以来,他们背着人民又干了数不清的脏事、坏事(从江泽民专机到中俄边界协定,从广西钦州大规模人吃人到杀人犯当上法院庭长,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因此他们不断肆意扩大“国家机密”的范围,不断以“泄露国家机密”为借口扩大逮捕范围。难怪中国竟有那么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条件接触任何国家机密!)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捕判刑的哩!

说到“泄露国家机密罪”,人们自然联想到记者赵岩。2004年9月,他在上海遭到国安部的秘密逮捕。罪名就是“泄露国家机密”!是他真的泄露了什么国家机密了吗?他的工作单位《纽约时报》驻华办事处已经正式声明说,关于“江泽民申请辞职”的消息并非赵岩提供的。(退一步说,即使是赵岩提供的,又怎么样?这并不是什么假新闻啊!如果真是假新闻的话,倒是可以说他造谣;既然是真实新闻,只能说他消息灵通,是他有本事,证明他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强,何罪之有呢?再说,他怎么可能接触到国家机密呢?是他窃听了江泽民的电话还是潜入了中央机要文件档案馆?再说,谁规定了说连“江泽民申请辞职的消息”也是国家机密呢?)据说,他的被捕还是胡锦涛亲自指示或批准的。人们自然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原来,众所周知,赵岩是一位维权英雄,专门为弱势群体打官司,伸张正义,大大触怒了当局,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在胡锦涛访美前夕,放出消息,说是检察机关已经决定撤消了对赵岩的起诉,换句话说,应该放人了。可是不然。不但不放,而且据说要重新起诉他,以别的名义起诉他!为什么?平白无故地抓人、关人长达一年半以上,突然无罪释放了,怎么向世人交代?赵岩精通法律,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旦放虎归山,他能不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吗?所以,有错抓的却没有错放的!虽然是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你秘密逮捕并监禁近两年,虽然现已查明,你没有犯“泄露国家机密罪”,那么我们就给你编个别的什么罪名,免得你出来以后“得理不饶人”!

顺便说一下,中共政权下令抓赵岩,另有隐情。读者们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鲜为人知的一点是:他和上面那个几乎家喻户晓的李植荣案件也有密切关系。第一,1969年在黑龙江省嫩江农场故意杀害无辜犯人李植荣的凶手一共有两名:指使开枪的首犯王忠全和击毙李植荣的从犯马洪才。1989年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马洪才是认罪的。他只是强调,他是执行命令、奉命开枪,而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请求宽大处理。根据他的认罪态度良好,考虑到他提出的自我辩护理由,法院对他从轻发落,仅仅判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但是,主犯王忠全不认罪,提出上诉,再审法庭调查认为:“王忠全、马洪才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由于已过追诉时效,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这样,不服上诉的王忠全被“有罪释放”了,而服从判决的马洪才也跟着“乘车”获释了。王忠全尝到了上诉的甜头,继续上诉,要求宣布无罪,可是还是没有得逞。于是,鼓动军区作家李占恒为他们写翻案文章,大造舆论。这时候,王忠全又鼓动马洪才一起申诉,可是,就在李占恒发表文章后的五个月,他们的申诉再次遭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驳回。而这时,我已经开始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占恒和各报社编辑部侵犯我的名誉权。李占恒处于空前被动地位,他当然要找王忠全和马洪才讨说法,因为主要材料都是他们这两个当事人提供的。可是,就在这节骨眼上,马洪才突然死了,年仅47岁!怎么死的?病死的?车祸?自杀?都不清楚。一个年富力强的壮年人死得未免太巧了,也太蹊跷了。考虑到我自身经历过的一系列奇怪而可怕的事情,我不能不想,他会不会被什么人灭了口?于是赵岩主动承诺帮助我调查马洪才突然死亡的原因。而他在调查过程中可能引起了对方的警觉,需要将他“消音”;第二,李占恒发表的文章,表面上看,矛头指向刘宾雁和陈世忠,说这两个人制造了冤假错案,其实,他关于击毙“逃犯”的整个过程的描述是对无辜惨遭杀害的公民李植荣的莫大侮辱和亵渎。他往37年前惨遭虐杀的无辜者的亲属们的心灵创伤再次抹上一层盐!因此,不仅仅我起诉了李占恒和各报社,而且死难者李植荣的遗孤(小早)也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没有很高文化、又缺乏诉讼经验,小早就请求赵岩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鉴于李植荣被杀案和杀人犯王忠全当上法官的丑闻毫无疑问早已惊动了中共中央,人们没有理由不联想,什么损招都使得出来的中共中央和它领导下的权力机关是不是正在想方设法进行釜底抽薪啊?

前面讲到,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之下,还有另一种灭绝人性的罪行泛滥成灾:那就是,利用精神病为借口,把各种各样的正常公民强行抓进精神病院进行折磨。必须让全世界知道,神州大地有多少荒唐透顶的事情。其中之一是:男女结婚登记后不准生小孩,先得申请准生证,如果名额有限,就有可能拒绝你的申请,要求你推迟几年再怀孕。但是,你得到了准生证就万事大吉了吗?不,这还不够,还必须得到本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否则照样给你穿小鞋。让我们从张共来的个案说起。张共来曾担任哈尔滨市某大工厂的团委书记,由于响应国家晚婚晚育号召,她31岁才结婚,32岁分娩第一胎。可是这件事却引起了本单位负责人的不满。处处挤兑她,包括不让她上班,让原来是幼师的她当清洁工,不给她发工资等等。她忍无可忍,依法上访,始终解决不了问题。最后,她到黑龙江省政府信访办公室进行上访。那一天,她被叫进办公室里,说是“你不是来上访的吗?进来,今天我们解决你的问题!”她信以为真,走进房间,她一个人在房间里静等了不到五分钟,进来了四名穿白大褂的男人,强行把她拖进汽车,一直开进哈尔滨市精神病院,折磨她整整一星期(把她绑在床上,强行灌药、打针、用电击等等),她的亲属才打听到她的下落。接着精神病院(背后当然是张共来的工作单位和黑龙江省政府信访办公室)和她的亲属谈判:要求放人吗?可以的。有三个条件:一是书面承认错误,保证不再上访;二是不接待任何媒体;三是不把在精神病院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人。如果违反以上三条,随时可以抓你回来,就说你旧病复发。

张共来偷偷地把亲眼目睹的事实记录在日记里。仅仅入院初几个月,和她情况相似的正常人被打成精神病以后,表示接受院方要求,愿意合作因而被放出去的就有三十多人。张共来拒绝屈服和合作,所以就被关在那里四年以上!因为她本来就是正常人,她可以请假回家。后来,她趁请假回家之机,偷偷去北京申诉,因为她仍然不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找不到讲理的地方。可是,在北京住旅馆期间,发生一件事。同房间姓唐的旅客在室内随地吐痰,张共来批评她,她恼羞成怒,动手就打张共来,张共来还手自卫,她就赖上了张共来,说自己被打成了骨折。但是,马上到急救中心拍片子却没有发现任何骨折,唐自己走回到旅馆,第二天照常逛街购物。就这样,这个打架事件已经由公安部门宣布结束了。可是,过了几天,唐自己弄来一张健康检查、发现骨折的证明,公安局据此将张共来重新抓起来判刑!这是一起非常可疑的案件,且不说矛盾重重,有明显的栽赃陷害的痕迹。人们倒是要问,张共来为什么来北京?是为了找上级机关申诉。申诉什么?不该把正常人抓进精神病院。既然来了,找了几个单位,问题还没有解决,她自己却被抓起来判刑。从此一了百了。她再也无法申诉啦!但是,人们要问的是,张共来究竟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如果是的,为什么判她刑?如果不是的,为什么把她关在精神病院里长达四年以上?正因为她是正常人,她当然要反抗!她不肯承认根本不存在的所谓错误,不肯屈服,就只好长期在精神病院呆着。

张共来本人的遭遇极其悲惨,张共来还亲眼看到了三十多个上访者遭到和她相同的命运,她也看到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被关进精神病院倍受折磨和摧残。联系到刘宾雁在1986年揭露的王福绵事件(王福绵是黑龙江省的一名基层干部,由于揭露上级领导的贪污腐化,遭受打击,不得已到北京告状,见到了当时的人民日报记者刘宾雁,刘宾雁听了他的情况很重视,立即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联系,同时和王福绵定好时间第二天接着谈。可是就在当天夜晚黑龙江省的警车闻讯奉命赶到北京,把王福绵连夜抓回黑龙江,并且把他塞进了精神病院)。而不久以前才从北京安康精神病院“获释”的王万星的遭遇更是典型。他,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被关了整整十三年,仅仅因为他大声疾呼,要求给六四平反!为什么没有送他去劳教呢?很简单,因为劳教按规定最多三年,中共当局可不愿意让他三年就出来!最后,欧盟和美国的压力迫使中共让步,使王万星摆脱了厄运。张共来在精神病院写的厚厚几大本日记是对中共中央领导下的法西斯政权的强有力的控诉!这一切说明了一个任何人也抹杀不了的事实: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利用精神病院对付一切共产党不喜欢的人的做法是经常的,大量的,一贯的,几十年如一日的。你们说,那些把正常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再和他们讨价还价讲条件的人,还有一丝一毫的良心和人性可言吗?

当所谓“胡温新政”提倡“以人为本”,号召建立“和谐社会”的时候,我多么希望共产党的各级领导人增加一点自身的人性和道德修养,增加一点将心比心、增加一点感同身受的心情。这里既包括对于南京大屠杀、731细菌研究所、日本兵比赛杀人等罪行的同仇敌忾,也应该包括对于文革牺牲者刘少奇、彭德怀、张志新、李植荣等悲惨遭遇的同情,更应该包括对于文革以后发生的,直到现在仍在受苦受难的同胞如王树红、佘祥林、李久明、张共来、孙志刚等悲惨遭遇的同情。人们不妨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李植荣的遗孤小早从生下来就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37年过去了,李植荣被判刑的冤案早已获得平反。可是,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自称是“以人为本”的党,什么时候关心过小早?难怪有人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新中国,就没有了我的家”!人们不禁要问,小早和他母亲这几十年来的苦难究竟是谁造成的呢?中共中央喜欢说的话是:“旧社会把人变成鬼”和“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从王树红、佘祥林、李久明、张共来、孙志刚、李植荣、小早的例子中,人们得到的启示究竟是“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还是“新社会把人变成鬼”呢?

中共中央的新一代领导班子会不会有所改进呢?种种迹象表明,我对于当今的中共中央的担心并非多余。他们缺乏反思的精神和勇气。他们不是考虑亡羊补牢,怎样保证悲剧不再重演?反而把人权说成是“资产阶级的那一套,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党和国家的借口”。”这样一来,问题又回到原始起点:共产党总是在没有敌人的地方制造敌人,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天长日久,加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大撮。而问题的实质则在于中共中央的根深蒂固的恶习:谁给它提意见,它就给谁乱扣帽子。直到今天,中共中央依然沿袭毛泽东的很不高级的做法:先把向他提意见的人打成“敌人”,然后来一个“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敌人越是反对,我们越要坚持,因为这说明我们做对了”。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被中国共产党破坏的经济比较地容易恢复,而被中国共产党败坏的人心、被中国共产党摧毁的道德却决不是几代人的努力能够恢复的。更何况,统治着中国大陆的中国共产党依然无时无刻不在残酷地镇压人民、横加杀戮、施行酷刑、残民以逞;无时无刻不在逼人撒谎、教人昧着良心说话和做事!他们使用暴力和谎言,强迫亿万中国人民屈服于他们的淫威,抛弃原则,甘当看风使舵的墙头草,长此以往,这样的民族还有救吗?

每一个有良心的共产党员,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听听这些血泪斑斑的控诉,看看这些物欲横流、道德败坏的社会现状,还敢说“现在是中国形势最好的时候”吗?还能同意“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这种谬论吗?我们中国人真的还能高兴得起来吗?(全文完)

2005.7.2.-2006.7.2.

(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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