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加强“控管”外国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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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自由时报编译罗彦杰/法新社新加坡4日电〕新加坡表示,先前不受媒体法规范的若干外国出版品,包括“新闻周刊”、“时代杂志”、“金融时报”、“远东经济评论”及“国际前锋论坛报”,现在都将予以加强控管。

自一九九○年以来,新加坡政府就要求境外报刊必须在新加坡任命一名发行人代表,以便做为诉讼控告对象,这些报刊还必须支付二十万新加坡币(约台币四百二十万元 )作为押金。

新加坡信息、通讯与艺术部(MICA )指定的前述出版品原本都享有豁免权,但该部声称现今媒体生态已有转变,所以取消这些豁免权。在此之前,“远东经济评论”在最近一期中,刊出以敢言著称的星国反对党领袖徐顺全的专访。

MICA3日晚发表声明说:“这些报纸现在都定期报导区域与新加坡的政治议题,在新加坡拥有庞大的发行量。”该部指出,这项新闻法规是用来加强政府的一贯立场,即外国报刊获准在新加坡发行,是一种特权,而非权利。声明说:“它们在发行,是本地动态的外国观察者,不应干预新加坡的内政。”

“远东经济评论”在七、8月号中,提到徐顺全为促成新加坡能享有更多的民主自由而努力,以及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如何用一连串的官司诉讼对他进行报复。新加坡向来严格箝制外国媒体,外国出版品在刊登批评该国领袖的文章后,往往必须支付高额赔偿费或发行量遭限制。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无疆界记者”组织(RSF ),在去年的年度新闻自由指标中,将新加坡评为一百六十七国中的第一百四十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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