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组织分析新加坡限制外国媒体

【大纪元8月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纽豪斯2006年8月8日曼谷报导)媒体权益人士批评新加坡政府最近决定堵塞所谓的媒体法律漏洞,这一决定导致一些外国新闻机构面临更加严厉的控制。

*五家媒体今后要遵循相同规定*

新加坡官员说,包括远东经济评论、国际先驱论坛报、金融时报、新闻周刊、时代周刊在内的5家出版物,如果他们想继续在新加坡出版的话,必须像其他外国出版物一样遵守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要任命一名驻新加坡的法律代表,并缴纳大约12万6千美元的押金。

在通过电子邮件寄给美国之音的一份声明中,新加坡政府信息、通讯和艺术部长的新闻秘书说,作为政策审查的结果,新加坡政府决定撤销这5家出版社不受相关约束的优惠。

*全球新闻自由指数新加坡列第140位*

在新加坡的外国出版物都要受报纸和印刷媒体法的约束。新闻秘书指出,这一法律强化了政府的立场,那就是,“外国报纸在新加坡发行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权”。

在2005年的全球新闻自由指数中,媒体组织–记者无国界把新加坡列在167国家中的第140位。

记者无国界说,由于远东经济评论最近采访了政府的批评人士和反对党领袖徐顺全之后,新加坡政府才决定堵塞了他们所说的漏洞。

*卡维:向媒体传达一个信息*

泰国报纸国家报的资深编辑卡维认为,新加坡政府的行动是向媒体传达一个信息。

他说:“我认为新加坡政府要传达一个强有力的信息。那就是,外国出版物要发表有关新加坡的报导,并在新加坡发行的时候,那么制定规则的应该是新加坡政府,而不是外国出版社。”

*阿兰比:不容忍有关抗议的报导*

东南亚报业联盟的罗比.阿兰比说,新加坡还希望向外界表明,在即将于9月在新加坡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峰会议期间,新加坡不会容忍抗议行动以及有关抗议的报导。

乔治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传播学的教授。他说, 报纸和印刷品法赋予政府广泛的权力,尽管政府只是有选择的使用这一权力。

乔治说:“法律的措辞包含的范围很广,因此根据这部法律一家报纸可以被认为是在干涉内政。不过在实践中,当出版社坚持对政府的回应行使编辑权的时候,政府曾经使用过这部法律。”

一些批评新加坡政府的新闻机构曾受到过严厉处罚。为了控制对这个城市国家的报导,新加坡政府惯用状告媒体、阻止某种宣传或发行的手段。最近几年,远东经济评论和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行量被削减或者因为在新加坡打官司败诉而支付巨额罚款。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新加坡国际烹饪大赛观后感
NEC宣布关掉爱尔兰厂房迁往新加坡
台海两岸同床异梦的经贸关系
梁京:中央集权的困境与垄断业的“调控风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