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宗教自由报告 中国列特别关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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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编译) 美国国务院15日发布年度宗教自由报告,分析了全世界197个国家和地区宗教自由的状况,并且讨论美国政府在所有国家促进宗教自由的努力。

《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在”实相说明书”中说到,宗教自由是个人和团体不能被夺取的权利,任何人可以选择或改变信仰,并免于因信仰而带来的恐吓,限制和偏见。

美国的第一宪法修正案将宗教信仰自由奉为神圣、免于国家控制的。国际人权文件包括全球人权声明(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还有公民权利和国际权利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制定了全人类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美国关注宗教自由,美国官员广泛地与发生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国家交涉。当违反宗教自由的情况一再持续时,美国国务卿将这些国家定为特别关注国(CPC)。今年再度点名缅甸,中国,伊朗,北韩,苏丹,厄立特里亚(Eritrea),沙乌地阿拉伯和越南是特别关注国。从1999年起,国务院每年都将中国,缅甸,伊朗和苏丹定为特别关注国。2004年第一次将厄立特里亚、沙乌地阿拉伯和越南定为特别关注国。国务院从2001年起每年都把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北韩)定为特别关注国。

在中国方面﹕

国务卿从1999年起每年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为特别关注国,国务院对中国持续实施出口管制,包括侦测工具及设备出口。

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北京大使和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的总领馆做出具体的努力,鼓励中国有更大的宗教自由。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美国官员重复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人民的宪法自由和国际认可行使宗教自由的权利,并且释放所有因宗教活动被监禁的犯人。布什总统在与政府领导人会面时经常提到宗教自由,包括2006年4月和2005年11月和9月与胡锦涛的会面。美国国务院主管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洛温克朗,在2006年2月拜访北京期间,进行了宗教自由的商讨。 美国驻中国大使在公开演说和私下与和中国官员的外交会面当中,强调宗教自由和个人宗教良心犯的问题。

报告指出,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持续面临被抓捕和拘禁,因酷刑和虐待而导致死亡的事实。不肯放弃信仰的修炼者在监狱遭到严酷的对待,和劳教所以及司法体制外的法制教育中心再教育。

报告列举宗教自由“严重关注”( significant interest)的国家包括﹕阿富汗,汶莱,缅甸,中国,古巴,埃及,厄立特里亚,印度,伊朗,以色列和占领区,寮国,北韩,俄罗斯,沙乌地阿拉伯,斯里兰卡,苏丹,土库曼,乌兹别克斯坦,越南。

报告中提到﹕去年一年,全球关于宗教自由的正面举动包括:

*在巴基斯坦、沙乌地阿拉伯和越南,政府作了一些努力,消除对于信仰自由言论的法律障碍或社会障碍 。

*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在内的几个国家,一些小族群信仰团体遭到歧视和肉体虐待,当地政府采取行动适度干预。

2006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英文全文刊登在:
http://www.state.gov/g/drl/rls/irf/200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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