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然盛行贩卖死刑犯人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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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采访报导) 外电报导说,经秘密调查显示,贩卖死刑犯人器官的现象,在中国依然十分盛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承认在中国可以利用死刑犯器官进行器官移植,但否认中国存在买卖死刑犯人体器官的现象。

英国广播公司星期三报导说,英国广播公司驻北京记者以父亲生病需要肝移植为名,走访了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该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寻找一个匹配的肝源,大约需要3星期时间,肝脏移植所需的全部费用约为5万英镑,肝源来自于死刑犯人。报导说,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死刑犯人捐献器官,是希望用自己的器官来“回馈社会”。由于10月1号国庆节之前是处决犯人的高峰期,所以最近一段时间医院出现了捐献器官过剩的情况。死刑犯人的器官多被出售给了需要器官移植的外国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星期四表示,中国严禁人体器官买卖,在中国,利用死刑犯尸体或者器官是十分慎重的,利用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本人书面正式同意。第二,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三,利用单位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具有医学科学研究或者移植手术的资质。

对此,现在美国纽约的律师叶宁评论说,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震撼人类良知的行为,而中国政府的发言人居然还厚着脸皮向国际社会滔滔不绝地解释中国政府是如何在盗窃人体器官和贩卖人体器官的问题上如何模范地执法!这真是世界上没有基本耻辱的这样一个标准。中国一方面也是国际反酷刑公约的缔约国,就是这么一个缔约国,(将)国际条约完全置之不理,对它本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视如粪土踩在脚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

美国劳改基金会副主任廖天琪女士认为,利用器官必须经死刑犯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形同虚设,

“理论上囚犯在执行死刑之前,在被争取意见的时候可以说不愿意。但是事后谁可以去证实他的器官真的没有被移植?我们得到的很多的文字的、网上的、从死囚犯人亲属的很多抱怨得知,他们从侧面得知消息他们亲人的器官被摘除了。”

廖天琪女士说,

“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拿出证据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尸体马上就被拿去火化,家属根本不能看到行刑之后的尸体,他们拿到手上的实际上是一个骨灰盒。那么骨灰是不是真的就是这个死囚犯的骨灰都不知道。”

法新社的报导说,大赦国际的报告显示,中国是世界上处决死刑犯人总数最多的国家,2005年被处死的中国死刑犯人总数至少有1,770人,而实际数字可能还要更高。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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