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私人保镖妾身未明 游走法律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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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中国大陆百万富翁愈来愈多,私人保镖行业跟着吃香。但据报导,中国大陆私人保镖事业自一九八四年萌芽,迄今尚无合法身份,私人保镖在中国依然游走在法律边缘。

根据最新统计,当下中国大陆亿万富翁人数约一千人,百万富翁约三百万人。其中不少人都在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另外,越来越庞大的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群体由于其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往往也需要有专职的保卫人员协助他们工作。

北京“中国青年报”报导,私人保镖虽然主要工作是安全保卫,但在名义上通常还打着司机、秘书或者特别助理的名号,身份至今未能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这是由于在人员防卫领域,法律只承认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公司。

然而,根据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其所经营的保安公司不得承接私人保镖业务。因此,在为公众服务的保安公司大行其道的今天,中国仍然没有一家可以明确提出为个人提供保镖服务并接受相应国家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的“保镖公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弘认为,私人保镖的出现,就像普通老百姓安装防盗门、用验钞机一样,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除妾身未明外,限制私人保镖行业发展的第二个因素是私人保镖从业者的素质。这既包括保镖的身手和敏捷程度等业务水平,又包括其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及职业素养等至关重要的素质。

现在富人身边担任保镖工作的人中,确实存在一部分具有军队背景的保镖,但大多数只是武校学生或一般意义上有点功夫的人而已。受保镖身份未经法律确认的连带影响,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套针对保镖水准级别的评价标准,因此尚未形成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项目分类及其收费标准。

张弘认为,由于保安事业在中国尚处于初级起步阶段,国家尚未针对该领域中的一些问题公布专门的法规,私人保镖“费用的收取还是跟客户之间的一种协议关系,相当于合同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曙光表示,从法律上讲,私人保镖与普通公民没有任何区别。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应有特殊要求,所有对普通公民适用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私人保镖同样适用。

他说,私人保镖所能做的,只是被动的防卫,而不可能是主动的进攻。他们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应该控制在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范畴内,否则就会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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