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律协会对高智晟被非法逮捕和审判的声明

人权法律协会

标签:

【大纪元10月2日讯】在《勇者传略》中,肯尼迪总统讲述了一些人的故事,他们坚持按照原则和国家利益行事,即使这样会使他们自己的政治生涯处于危险之中。书中的每个人都展示了一种罕见的勇气,牺牲了自己乃至其家人的未来,去做他们认为对自己国家有益的事情。当这些人为了做正确的事而放弃其地位、名誉和舒适时,另一些人则因为用非暴力的方式与奴役、种族主义、严重不公等作斗争,而献出了生命,或者被长期监禁。像圣雄甘地、亚伯拉罕.林肯,和马丁.路德.金等这样的人物被全世界数百万人所怀念,因为他们的行为超越了自我,是为了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大的好处。

在这个关于牺牲和勇气的历史史诗中,有一个被很多人视为“中国的良心”的人,敢于公开说出中共迫害地下基督教徒和法轮功修炼者的真相。尽管可能遭受非法的逮捕和拘留、严重和野蛮的酷刑,以及非法刑事制裁,高智晟竭力主张中国保障所有中国公民包括地下基督徒和法轮功修炼者,享有由中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所保证的权利,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一次或两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

高智晟不仅冒着落入中共当权者手中被非法拘留、逮捕和酷刑折磨的危险,就像高智晟很贴切地观察到并在他最近给美国国会和参议院的信中指出的,中共“已经形成了一种扭曲而又脆弱的心态和不惜任何代价维护稳定,……对控制的畸形痴”。高智晟自己曾被非法逮捕和拷打,因为他拒绝对一系列的暴行保持沉默,其中包括对拒绝放弃自己的良心和维护法律权利的中国公民的残酷迫害。

高智晟所看到的,就如马丁.路德.金所说,“任何地方存在的不公正都会威胁到所有其它地方存在的公正。”(马丁.路德.金自伯明翰监狱的来信, 1963年4月16日)。

按照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的逻辑是倒退的。对他们而言, “任何地方的公正都是对其它任何地方的不公正的威胁 ”。

按照中共倒退的逻辑,高的再次被捕是不会令任何人惊讶的,因为作为一名律师,他继续在受迫害者和匡正渠道之间进行协调,因为作为一个国务活动家,他通过给中国高级官员和管辖机构写信继续站出来讲话,也因为最近,他致函美国国会和参议院揭露在他家乡发动的、正在进行的针对中国公民的迫害和酷刑运动,无非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的专业操守,以及他们的爱心和良好的本性。

在这样做时,高智晟揭露了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和刘京犯下国际罪行的事实。他为各地的律师和守法的人提供证据,以支持和证明他们的罪行无可置疑。他注意到:

从国际法律对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定义来判断,包括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和刘京在内的大批中共官员符合这两种罪行的所有标准。至于证据则很充足。所以,它终究不过是一个世界各地的主流社会是否有责任感和勇气来诚实面对这些证据的问题。这些证据包括:

a. 在超过3000宗(人数仍在增长 于我们无为)已证实被迫害致死者中的每一例,我们有:
1. 他们的全名,出生日期,身份及地址
2. 他们如何被折磨致死的详细叙述
3. 证明其死亡的文件
4. 其尸体、骨灰和坟墓
5. 他们活着的家属或朋友的证词
6. 多数情况下逮捕他们的证据
7. 对于那些器官被摘除的人,有身体上的缝线和所涉及医院的缝纫通话记录
8. 大量的尸体照片
9. 对谋杀负有负责的人仍然活着,而且可以进行调查

b. 许多法轮功修炼者从他们被逮捕之后就音信杳无。他们的家人可以作证。

c. 超过10万的幸存者可以为他们所遭受的折磨作证,如电击,用特制工具施行的折磨,用尖利的竹棍戳刺。

d. 数以万计幸存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在劳改营

e. 那些仍然被囚禁在劳改营里的人

f. 数百万人曾经被拘留在洗脑班

g. 那些仍然被关押在洗脑班的人

h. 无法确认数目的大量儿童被学校开除,无家可归。

i. 千百万人失去了工作和资金来源,人身自由被限制且不准离开中国

j. 在中共体系内有良心的人们
作为律师,我们要声援高智晟并要求美国参众议员中善良的人们和国会敦促中国保障由中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所保证的权利,不仅对于高智晟,也包括用这些权利和法律保证人去保障所有中国公民,包括地下基督徒、法轮功修炼者,和所有其他在中国被迫害的好人,因为他们有勇气遵从良心的驱使和法律规则。

正如高提醒我们的, “耶稣说,‘像爱你自己一样爱他人。’那些挣扎在中共的监狱里的,那些在中共的酷刑下哭泣的,以及那些为避免不公正的对待而彷徨无措的人们,他们需要你的帮助。当你点燃蜡烛,当你梳妆打扮,端着鸡尾酒或饮料,我希望你会想起那些正在遭受苦难的人们。”

在最后结束前,我们想指出

江泽民、罗干和所有其他参与非法逮捕、审讯和判决高智晟的人,中国的维权人士,和所有其他因宗教或者道德信念而在中国被迫害的人们,因为他们的罪行,他们要在国际法律、中国法律和大多数民主国家的法律下面临刑事起诉。 人权法律基金会(HRLF)已经发出全球警戒,寻找他们,并将他们引渡为他们的罪行受审。

泰瑞. 马甚(HRLF主任. 美国)
朱婉琪(HRLF. 亚洲)
卡洛斯伊.格莱西亚斯(HRLF. 欧洲)
(注:人权法律协会(HRLF)是于二零零五年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旨在全世界范围内维护人权。)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无中共奥运”呼声回响联合国广场
联合国专员诺瓦克为高智晟发出紧急呼吁
休斯顿民众中领馆前声援营救高智晟
洛杉矶华社中领馆前请愿 吁中国政府释放高智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