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人类的耻辱

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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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上周,南京大屠杀70周年纪念分外隆重,舆论发出的声音格外清晰:“记住历史而不是记住仇恨”。

我想,历史有记住不记住的问题,而仇恨,准确地说,没有记住不记住的问题,而只有执守不执守的问题。历史不可以遗忘,不可以歪曲;仇恨不可以执守,不可以加强。面对南京大屠杀,需要牢记历史,消弭仇恨。

对于一个被伤害、被侮辱的民族,牢记历史不难,消弭仇恨尽管困难,但唯其如此,才可以显示高贵和理性。我们必须高贵,不是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有着特殊的素质,而是因为我们是人,应当明白文明与尊严的真义。

屠杀是疯狂的,是非人的,因此屠杀应该制止,而不是被复制。仇恨是导致屠杀的毒药,如果屠杀的记忆所激发的是仇恨,那就是被疯狂的行为激发疯狂的念头。我相信,这不是正念,这不是正义,而只是一种非理性。

警钟长鸣,警钟为何而鸣?纪念大屠杀的警钟,我想不是关于落后与挨打关系的警钟,而是暴行与文明、杀戮与和平的警钟。人类发展水准难以均一,但落后不应当挨打,先进也不是打人资格。保存文明,永铸和平,不能以是否存在着发展水准的差别而改变。

记住历史,不是沉湎于悲情,不是蓄积愤怒,不是纠缠于仇恨,不是为着获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历史机运,而是为着走出历史的惨痛,创造人的生活。记住历史,就是坚持真实。不管在怎样的时势之下,一个有尊严的人应当毫不犹疑地坚持真相,而不管这种坚持是否要付出代价。

但我不认为消弭仇恨应当取决于加害者有怎样的态度。人要有尊严地生活,不能因为别人堕落成一个动物,你也要把自己降到动物的水准。如果认为消弭仇恨需要加害者承认暴行,那就相当于说一个人不是自主地发展高贵的理性,而要让另一个人来批准自己的行为,而这个人却可能正常,也可能不正常。

南京大屠杀是一个特定的事件。作为特定的事件,那里有中国近30万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的死难,施暴者是日本军人。南京大屠杀也是人类屠杀行为的一部分。人类的智慧被用于组织起有效率的屠杀,这是“万物之灵”的失败,是无以复加的荒谬。屠杀既是人类的伤痛,也是人类的耻辱。受害者的伤痛,就是加害者的耻辱,污迹永不磨灭。

中国人之所以牢记南京大屠杀,不应该是因为我们特别沉迷于受害感,而是因为我们担负着为人类保留记忆的责任。我不无遗憾地发现,南京大屠杀70周年纪念还不能算一次很有国际化程度的纪念,这表明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只是被视为一个特定民族的自我诉说,而非国际普遍认知的人类悲剧。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明白担负这份记忆的必要。

作为人类的成员,我们要记住南京大屠杀,也应该记住奥斯威辛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以及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的暴行和屠杀。一切屠杀都是罪恶,在罪恶的程度上,所有屠杀没有高下之别。发生在不同民族之间的屠杀,并不比发生在不同宗教之间的屠杀更加邪恶,发生在一个民族之内、同种宗教之内和同一意识形态之内的屠杀,也不比发生在民族之间、宗教之间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屠杀更加优雅,不存在“光荣杀戮”、“目的高尚的屠杀”,任何试图给屠杀行为描上“可以理解”的金粉都是无耻。

回望历史,人类有过多少场屠杀,我们是否让这些屠杀的血迹永远不被时间磨洗?

2007-12-17

转自《刘洪波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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