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再致胡温公开信:军队国家化(2)

——探讨“军队国家化条件下的转业军官、复员军官和退役义务兵的社会安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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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附件八:重庆市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赴市府市委上访对话纪要

时间:2007年11月19日上午9时至17时55分
地点:市府、市委广场及大门前。

一天经过、上访起因、对话内容、几点体会如下:

一、一天经过

2007年11月19日(以下简称11.19 )是一个久雨后天睛,空气新鲜的好日子。上午8时许,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不约而同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市人民大礼堂前广场(以下简称广场)上访,至9时聚集军转干有1000 多人(比上6次集访人数都多)。为了上访有序,一位军转干宣布:今天我们是军转干上访,凡是军转干进入五路纵队队列,其它人员请勿参加。整队完毕,唱了《解 放军进行曲》、《我是一个兵》等歌曲。

9时20分,队伍向市府前进,步行到市府门前时,近百名公安(后面是武警部队数十人) ,将路堵死而不能前行。走在队伍前面的军转干和公安人员开始接触轻微推揣。此时公安带队的和信访办的到场与军转干现场临时代表(以下简称代表)谈判。10 时20分双方达成共识,代表到信访办接待厅与市领导对话,其余军转干在广场等待对话结果。

10时30分第一次对话开始,13时结束。对话答复结果告知在广场等候的军转干后,大家对答复不同意。14时 30分,代表又去信访办孙处长接见。代表向其说明上午领导的答复大家不同意,现 1000多名军转干在广场等着,请你立即请示领导,对《方案》何时出台要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16时10分,孙请示后答复仍和上午一样。代表将答复反馈给大家后,一致要求到市委找汪洋书记接见。

16时20分,除年老体弱多病不能坚持行走的外,400余人从广场有序步行往市委。16时40分到市委门前,门卫武警见军转干队伍到来,立即关上大铁门上锁。军转干们在门前唱军歌,呼喊请汪洋书记接见我们等口号。紧接着数十名着装公安人员到现场将军转干分隔两边。17时30分军转办李主任又到现场再次作军转干的工作。17时40分,艾秘书长又来到现场作军转干的工作,对《方案》明确答复后,17时55分上访结束。

二、上访起因

2007年初,军转干给市领导写了肯请信,要求市领导接见军转干代表。2 月3日又多次催促。但至3月底一直不予答复,才出现4月2日(以下简称4.2) 在军转办千人集上访:后仍然答复市领导不予接见代表。4月19日、4月28日军转干5人代表两次至军转办沟通无果,又才出现了5月14日(以下简称5.14) 600余人到市委上访。要求市领导接见代表,主要是诉求:一是根据渝委办 [2006]23号文件,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养老金时,给军转干倾斜,可05、06两年月只倾斜10元,太低,要求提高幅度。二是根据中办发[2003] 29号文件中关于给企业军转干建立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和2006年元月17日17时黄奇帆副市长接见军转干代表时,反复三次讲到给军转干的解困主要是建立生活保障长效机制问题的指示,至今一年多没有落实,为了上述要求,除4.2,5.14两次大集上访外,几个月来1人、2人、5人、10人不等的、多批次的、不间断的走访市军转办、 信访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军转办的答复是: 6月份说正在调研;7月份说《方案》正在制定;8月份说《方案》己上送有关部门和领导正在传审中;9月份说《方案》即将出台,现正在作资金预算;10月份说《方案》还在讨论协商中;11 月5日说《方案》因资金部门有意见,现还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方案》从 5.14后,从调研、完成、上送、传审、协商、沟通至今历时半年,特别是上送传审4个月至今不能出台,转眼今年就要过去了。多次走访的答复分析和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不加大力度诉求,至今坐在家中期盼等待,《方案》今年可能出不了 台。所以关心自己切身利益的战友们不得不加大诉求力度,因而才这次11.19集走上访。

三、对话内容

第一次对话会在公安小会议室由信访办领导主持,讲:今天市府周秘书长、艾阳副秘书长代表市委市府领导接见大家。另还有市军转办李主任及财政、社保局等单位的领导己到场听大家的意见。部分军转干和代表依序发言。首先发言的 代表诉求和提出:今天我们1000多名军转干来上访,是诉求要求出台《方案》的(29号文件和黄副市长的讲话)依据;二是《方案》为什么至今22个月不出台,究竟出不出台,何时出台,请领导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三是要求补助标准步子要迈大一点,《方案》制定好未下发之前,我们要派代表参加沟通;四是说我们养老金加生活补助现人平1500元/月不是事实。其次是几位军转干发言补充后,领导讲话答复如下:

(一)、军转办李祖常主任讲话:中央29号解困文件下发后,重庆出台了167 号、102号、99号、23号等系列文件,解决困难补助和医疗待遇等问题,倾斜问题我们今年提高了标准是西部最高。至于《方案》问题,我们作为工作部门提出来,要和社保、财政等有关部门讨论,几个部门研究,在政策范围内解决。有的说(11月7日财政局社保处杨处长接待军转干时说)你们养老金加补助己人平1500元/月的问题,你们现在达不到。在23号文件基础上,达不到的给予了达到的解困补助。医疗问题,《方案》出台后,你们的医疗待遇还有所提高。

(二)、艾副秘书长讲话:我讲三点。一是对问题的认识,二是对《方案》的看法,三是说点建议:1、对问题的认识。老同志们在部队时为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转业到地方后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你们现在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你们这些老同志,不辞辛苦,长途跋涉到市府市委来上访诉求。近年来,我们国家财力好转,投入了较大的财力来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重庆十年来发生的变化有你们的功劳。但市里一天已没有忘记大家。现10多个困难群体中你们是其中的一个群体。涉及军转干的问题,我们要很好的解决。对老的民生的问题要解决,对你们老同志的问题决不会忽视或视而不见。一定要保护你们的利益。决不搞形势主义。2、对《方案》的看法。你们今天反映的核心问题是《方案》何时落实。总的要求是要认真落实政策。市里都想一次性解决你们的问题,但解决你们的问题要找到充分的政策依据。我们要用加法的办法和积极的态度来解决你们的问题。奇帆讲的话一定要落实。至于《方案》何时出台,哪天出台,“我想不会很久”。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定了后要安排充分的财力。3、建议:一是今天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原原本本的尽快传送给市委市府领导,研究你们的问题,可以说一天都没有停止过。二是我们的门开着的,你们随时可以来,今天安排好交通工具,大家有序回去。我们作为共产党的干部,要树立群众观点,对待群众要真心实意。你们反映的问题作为阶段性的。请大家理解,带着气来,顺着气回去。

(三)、周秘书长讲话。1、我和军转干不是同情而是有感情。军转办李主任给大家办了很多好事,这些好事我们都是共同努了力的。说我是骗子(因对话会前有军转干玩笑式说,周秘书长你不讲诚信,05年2月21日你说你代表市委市府领导接见大家,提出的请求你说半个月内答复,结果1个半月都不答复,才出现了05年4月4日的集体上访。此时一位战友插话说你是骗子),你们反映的问题,我当时向领导报告了,他们没有答复。你们今天这么多人集中在一起,并非是合法行为。今天我们代表市委市府接待大家,表明政府对你们是重视的。中央的解困政策文件,我们是坚决执行,原原本本落实了的。2、今天大家谈的有道理,该解决的我们一定解决。但我们是放牛的,当不了主人的家,就像你们企业一样,法人决定一切。各个群体的困难我们都要解决。困难和解决不能成正比,你们今天的诉求,我们要原原本本的反映上去,想出工作方案,解决你们的诉求。长效机制,中央有要求,你们现己要求,不要成为闹一次解决一次。从这一点看我们认识到一起了。主要是钱。《方案》研究,一是要时间。二是要有一个过程。我们说的话是要作数的,不长的时间内会给你们解决。你们是派来的代表,组织那么多人来干什么呢?我们的专政工具是吃醋的呢。望今后不要来这么多人。你们要组织回去,找政府厮皮你们是要负责任的。

第二次对话在市委大门前。17时40分,艾秘书长到场作简短讲话后,军转干提出:1、《方案》 07年12月25日前文件必须出台,不出台大家再来;2、《方案》的补助标准,出台前要与军转干代表沟通。上述两条,艾秘书长听后,当着在场的数百名军转干,当即表态同意,大家致以热烈鼓掌欢迎。此时17时55 分上访圆满结束,军转干们1分钟内离场完。

四、几点体会

1、参访军转干多。汇聚在广场的军转干人数1千多人。是05年2月21日集访以来最多的一次,其特点是老的多,新面孔多,女战友多。

2、触动了市领导。上午人们在市府前持续1个多小时,代表去谈判后才返广场。他们出动大型公安专用客车三辆(每辆可乘50人以上坐满人未下车),小型公安车数十辆,着装公安人员百余人堵死市府大门道路(不包括大门后面的二层门岗武警部队);市府门前及广场公安便衣无计其数,还有各区县、系统、单位来接的、做工作的人员己无计其数。到市委大门前,近百名办公人员步出办公室站在堡坎上看门前“热闹”。

3、社会影响大,久雨后天晴,到广场活动的人较多。在广场等待代表对话结果的7个多小时中,军转干们不仅唱了系列军歌,而且还向广大群众宣讲了系列军转干政策。特别是15时许,全体军转干集合列四路纵队,齐步沿广场边走四圈后,军转干被群众“分割包围”为五块,每块围着军转干的群众少的四、五十人,多的百多人询问为什么上访。军转干给他们讲:我们在部队服役有的十多年,有的二十多年,参加了不同时期的战争和战斗。转业后听党的话,服从组织分配到企业工作。现中央的系列军转政策政府不落实。群众听后说:你们是为党和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民功臣,你们的政策党和政府早就应该落实了,今天来反映应该。政府有的官员不像话。

4、维权的重要性。竟管艾秘书长口头答复,《方案》今年底前出台。是否能按时出台,出台前是否要代表去沟通,还要拭目以待。但还是事以说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一是说明了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是这个口头答复: 也是很多战友不怕艰辛,不怕吃苦,跋山涉水,冒风险,顶压力,顶打压,一年来不间断的诉求,至今三次大的集访催促后才产生的。可见,落在弱势群体之中维权道路之艰辛,落实政策之艰难。二是说明落实政策等不来,靠某些领导发善心靠不住;我们的权益和切身利益的落实,不能靠神仙皇帝,只能靠我们自己来争取。三是说明维权上访是法律给我们的权利,中央的政策是我们维权行动的依据;我们要求的是公平、公正、合理,争取的是正义,诉求的是政策不落实,只要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以道理服人,树立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5、检验维权队伍。这次上访不权锻练了维权队伍,取得了经验,发现了许多不足,而且还为今后若再集体上访夯实和奠定了良好基础。这次上访,除个别的“维权口积极,到时借故多,等着吃胜果”的战友外,到场的战友不分年龄大小,都能团结一致,目标一致,听从指挥,依法上访,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能做到决心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一位1950年参军78岁的老军转干战友,身体还有病,可他听说要维权上访,晚上5点起床乘2个多小时的车,8时半就到广场,饿了就吃面包,渴了就喝矿泉水,一直坚持到17时55分上访结束,这种上访维权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战友们,综上所述来看,尽管有政策,但不维权诉求,政策就落不了实,就得不到应得的享受,实践证明,等待就等于是放弃,只有坚持积极努力维权才能取得胜利,这己成为不可争辩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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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湖北、武汉的企业军转干部的苦难和挣扎

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下达后,湖北省政府只对退休企业军转干部作出了微不足道的倾斜调整,对在岗、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如何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等解困文只字未提,使我们为重大决策而激动彭湃的心嘎然而止,对地方政府忽视中央重大决策的态度感到万分的失望和困惑,为此,企业军转干们纷纷到省市专班及政府相关部门讨要说法……。

9月21日我们来到省政府企业军转办,就响应中央重大决策继续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的诉求以文字形式报送(报送材料附后),同时,要求将我们反映的问题上报政府相关领导,并希望能和领导直接对话和沟通,以期达到相互理解和促成问题解决的目的。可是,10月8日专班接访人员杨建飞以电话方式回答我说:“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不能向上反映,因为我们的工作程序是领导让我们反映我们才能反映,现在领导没让我们反映所以不能反映”。我说那里给我个文字答复,杨建飞蛮横的说:“不能给你文字答复”,而后挂断电话。

我们军转干部都是曾经为党工作多年的国家基层干部,深知基层问题逐级反映的工作程序,对政府专班以歪曲政府工作程序的方式来答复我们合理诉求的做法不能接受。虽然我们的问题遵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是由中央和总政治部共同签发的解困文件,地方政府不为所动又无理拒访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办,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再次提笔向总政首长我们的娘家人反映我们的困惑和问题。

解困文件出台至今已经5年多了,武汉市始终在湖北省相关文件的框架下执行,以不切实际的操作方法,使湖北省多数企业军转干陷入名义上落实解决,而实际上达不到解困标准的客观现状。

按照湖北省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想方设法确保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100%实现再就业,就业后工资达不到职工平均工资的由财政给予补贴。听起来是那么的令人欣慰和感动,可是这个措施忽略了企业军转干部这个特殊群体的特性,他们扛枪卫国的专长不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其多数人在50岁之上且体弱多病,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他们显然处在绝对的劣势之中,实现就业的几率显而易见。可是不上岗就得不到政府发给的生活补贴,为了生存、为了不拖累年迈的父母和家中的孩子,纷纷开出假就业证明。结果是政府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对上对外都是成绩显赫,却苦了湖北的企业军转干们,他们不仅生活上达不到解困标准,社会保险也成为奢望,因为政府认为你就业了,就业单位就会给你交养老保险。因此,我们湖北省大多数未退休的企业军转干们不仅现在的生活无法实现解困,未来的退休生活更是一个巨大的问号?湖北省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的现状,能让我们安心现实生活吗?能让我们不为落实政策而奔走上访吗?又该说我们是不安定因素了,我们冤枉啊!

恳请大家伸出你们的爱心之手,帮助和敦促湖北省武汉市全面落实中央解困文件,救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湖北省武汉市企业军转干部崔一力 联系电话:13317190321

全面彻底系统地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是解决息诉罢访的根本办法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7月16日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仅片面的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出了不切实际(有名无实)的规定,而对生活更加困难的尚未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助问题只字不提,这不得不使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省委省政府对企业军转干部的态度问题,不得不使我们怀疑省委省政府对企业军转干部的感情问题;不得不使我们稍微放松的心再度紧张起来,不得不使我们重新走上上访的道路。

也许省委省政府及有些干部认为尚未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的政策已经明确,问题已经解决,大局已经稳定,无须再去研究、关注了,事实上对照中央29号文件,仍存在诸多背离和贯彻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这部分人的生活仍然相当困难。

一、再就业率低,政策未落实。蒋大国副省长2004年7月7日指出:“确保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军转干部人人上岗。”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省直、武汉市下岗失业军转干部上岗人数约占同类人员总数的15%,弄个假证明,增加点生活补助费,根本没有上岗而上报为上岗的约占65%,因其他原因没有上岗的约占20%,由此可见,中央29号文件关于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军转干部的政策和蒋副省长的指示根本没有落实到位。其中假就业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些人梦寐以求的是有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这个愿望长期得不到实现,因而这些人的生活状况相当困难。

建议切实开发出一批公益性岗位供有就业愿望的军转干部从新就业。

二、收入增长缓慢,生活水平低下。武汉市再就业军转干部从 2005年初到现在的工资收入分别为1331元、1542元、1820元,当然没有就业和假就业的人收入更低 【而再就业统计数字中的81%属于假就业人员,他们的实际收入从2005以来分别为871元、1082元、1240元,没有就业的就更惨,只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显然军转干部个人收入的提高幅度无论是同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提高幅度相比,还是同其他社会群体的收入以及物价上涨幅度相比,都形成了强烈的鲜明的反差。比如说工资速度如蜗牛,物价速度如奔马,比如说我省机关一名正科级干部除去工资和其他福利不算,仅津补贴一 项每月即达1847元,远高于再就业团职军转干部的月工资,难道改革开放是为了把一部分人改富,而把另一部分人改穷?难道改革开放的成果就该一部分人独享?公平何在?公理何在?在目前情况下,军转干部的这点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穿衣吃饭,不敢订书报,不敢打电话,不敢探亲访友,无颜见父老乡亲,更不敢生病……

建议学习海南(琼办发[2007]23号,海南省亦为经济欠发达省份)等省的做法,给企业军转干部实行生活困难定补。

三、劳动合同未签定,合法权益无保障。蒋副省长还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实际上,用人单位为规避其为军转干部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义务而寻找种种借口拒绝与军转干部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从而使上岗人员甚至是营团干部被沦落为新时代名副其实的临时工,而且是年龄最大的临时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政治上受歧视,待遇上不同酬,福利上没有份,有的上了岗又下了课。当年为人民军队的“四化”建设出过力、流过汗,转业后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的军转干部、英模人物、立功人员竟沦落到如此地步,是以悲也。

建议政府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再就业军转干部签定劳动、聘用合同,做到一人一档,强化措施,跟踪落实,不留死角。

四、养老保险无接续,社保关系不统一。一是被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本来生活就维持不下去,更无力缴纳本为企业应缴纳的那部分保险而造成断保;二是再就业的因用人单位不愿多掏钱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继续断保;三是一部分军转干部养老关系在省里,医保关系在市里。近期武汉市在为“八大员”实施缴纳保险费时因两险异处而拒绝为其缴纳。

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五保统一”的原则,将在省里参保的军转干部的社保关系转入武汉市,并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补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原企业应缴纳的部分由同级财政据实补齐并接续缴纳。

五、住房公积金无着落,合法权益受侵害。去年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行文,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上要封顶,下要保底。可失业的军转干部根本没有单位,有的虽然上了岗,因为是临时工,无一家用人单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因而这部分人的住房公积金根本没有着落,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建议政府将这一问题纳入企业军转干部整体解困工作范围,统一考虑,全面解决。

我们认为,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站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站在使军转干部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高度,怀着深厚的感情,学习海南等省的做法,全面的、彻底的、系统的、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中央29号文精神,制定、完善我省包括各类企业军转干部在内的整体的长效的一篮子解困方案,使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准能够同军转干部的干部二字相适应的生活水准,惟有如此,才是解决企业军转干部息诉罢访的根本办法。以往那种目光短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敷衍搪塞、糊弄应付、挤牙膏式的作法切切不可再继续下去了。

湖北省直、武汉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
联系电话:63144295 131006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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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6月20日广州公安警察镇压了手无寸铁的企业军转干部(620事件)

2007年6月20日,风和日丽,但平和的广州市民却目睹了东风东路广东省府大门前呈现出的一片杀机。

上午8点许,千余警察(其中几百人在省府门口,几百人在省府里面,几百人在中山纪念堂附近)已严密封锁了长约一公里马路的地段,甚至出动上百防暴警察拦住人行道,尽管如此还是没能挡住上千名从四面八方陆续涌来的企业复转军人上访代表。其中,站在人群前面的依然是不少鹤发银须的抗美援朝老志愿军战士,后面更多的是不同时期按国家计划分配到不同企业的复转军官,他们年龄大多已60、70岁,并且有的还穿上了心爱的草绿色旧军装,胸前挂满了不少闪闪发亮的军功章,看到这个场面不禁令人肃然起敬。按理他们晚年本该享受幸福安逸的生活,怎奈物价飞涨,退休金微薄,如今还要冒着烈日的煎熬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不息的抗争。当然,此时他们并不知道,还有比烈日更加厉害的事情在等待着他们,这就是一班如狼似虎的政府打手——警察。

8点30分开始,上千警察开始按预谋仗着人多和身强力壮强行挤入事先已聚集起来的约三百人的老人们的队伍,将上访老人们进行分割、包围,当场将十余名近70岁的老人撞落花基下,随后一个人站在高处声嘶竭力诬蔑老军人们为非法聚会的喊话后,众警察不顾老军人们的一片谴责声,开始强行采取行动,连推带拉,将一个个能当他们爷爷奶奶辈的老人逐个抬上他们预先准备的大巴上。由于老人们的强烈反抗,不少老人的身体被警察抓出一道道火红的血痕;眼见又一个瘦骨鳞鳞的老太太竟被7、8个壮汉高高抬起扔到车上,现场场面激烈,惨不忍睹!

如果这个老人有儿子、有女儿,有孙子,他们或许也有当兵,也有在政府机关任职,见到他们的奶奶的遭遇,必定无法容忍,让人不竟立刻想起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对付手无寸铁的共产党人的白色恐怖;只不过这种残酷场面竟发生在今天的中国广州!

更令人不解的是,共产党执政的人民政府门前,警察对付的还是满身军功章的一群老功臣、老军官、老军人,真是不胜唏嘘!相信如果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还健在,一定当场气绝!又如果刘胡兰、江姐、董存瑞等革命烈士还地下有知,他们又会作何感想!?

当晚更传来令人震惊的消息,广州地区企业军转代表之一、政府认为最“顽固”的女退役军官谢苏青,早上一出家门就被很多预先埋伏的便衣民警强行带往派出所,并遭到殴打至身体骨折(详情见前几天报导】。如今不但仍然在医院呻吟,就是这种情况外面还有两个人在二十四小时监控她,并且警察还强行拿走X光相片,最后还是重新拍片,致使医院还耽误了正确治疗时间,真是强权战胜法制,广州没有公理可言!

所幸620上访事件目前已引起世界媒体的高度关注,不少著名媒体还跟踪报导,此事世界震惊。

现在的老军人已经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晚年又出现生存危机,让我们强烈呼吁国家和人民来关心他们,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来声援和大力支持他们。

广州复转军人620维权遭遇当地警察镇压

首先,我们广大的复转军人(其中有98%以上都是中共党员)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遵纪守法,衷心拥护胡主席的。

从二00四年广州地区开始大规模上访以来,我们每次上访都是按照《信访条例》去做的;不按《信访条例》的反而倒是政府部门。如《条例》规定:上访人递送材料后,应有受理回执,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而我们到省府的上访从来就没收到过省信访部门对我们解困不满问题的正面的合理书面答复。每次都是糊弄我们,叫我们回去等消息,这一等往往就是几个月半年,逼得大家又集体来上访。

我们的维权活动每次都是在法律的依据和框架下开展的(特别是依据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现在违法的反而是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这是典型的胡作为和乱作为。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620事件是当地政府镇压复转军人依法上访典型的胡作非为事件。广东省广州市领导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这一事件在广州解放以来以警察武力镇压无辜群众和复转军人这是第一次。

620维权时的情况:

1、有代表被警察在派出所内殴打至骨折;

2、到省政府上访的依法上访复转军人不管是年轻的(也都四十几以上了)还是年老的(七、八十岁了),很多人都是被反剪双手像犯人一样按着头强拉硬推上车的;

3、为了掩盖政府的违法行为,警察还封堵了东风路,造成广州市民们的极大愤慨;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广大的群众看到他们的违法行为;

4、与此同时,我们推选的代表们,都被他们动用十几乃至几十人堵在家里,或拉到派出所,或强行限制人身自由,走到哪都有四、五个人跟到哪;

5、在上访现场,只许公安人员给我复转军人照相、录像,却不允许我们给他们照,照了相的强拉到派出所后把相机内容强行处理掉;他们乱给我们照相,也是违法,未经我们同意给我们照相严重侵犯了我们广大战友的肖像权。

数据统计:

1、在这几年的维权活动中,政府共以非法聚会、非法游行、非法与境外反动势力勾结为由(这里政府已经犯了诽谤罪、诬陷罪),超过十人次非法传讯我复转军人及家属(传讯家属是典型的封建社会的株连行为),一人次以其他名义拘留五天。

2、近两年受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战友超过十几人,平均每人超过十天以上。

3、非法窃听合法公民的私人电话,涉及复转军人超过十五人每个人监控、窃听时间长达一年以上。

根源:政府官员的政治素质差,置党中央政令于不顾,他们不是人民的公仆,而是人民的官老爷;广东省市政府的所作所为,是严重的违背了胡主席要求的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思想,且完全背道而驰。

当地政府官员的言论:1、你们聚众上访违法(法律没有说多少人上访是违法);2、军转干部是人渣(省信访处张惠芬语);3、你们到哪投诉都没用,去北京又怎么样还不是要打回来—–街道某些领导和派出所某些干警语(但事实上他们最怕的就是我们去北京)。

我们的决心:1、要求省市政府坚决地、彻底的按中央文件落实解决复转军人的合理诉求;2、省市相关领导因打伤我复转军人事件向受伤者和全体复转军人道歉;3、行凶打人者向我受伤战友当面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开除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停止对我复转军人的侵权行为(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5、停止迫害为我复转军人伸张正义的律师(某律师因去看了我受伤战友被当地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传讯);6、诬蔑我复转军人是人渣的省府接访干部张惠芬必须开除公职。

其他看法:1、地方政府应该是守法护法的保护者,不应该是知法犯法的执行者;2、公安机关是依法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而不应该是地方政府违法的执行工具和保护工具!!

广州市复转军人维权小组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广东企业军转干部维权集团诉讼协商会议成功召开

“黑云压顶,山雨欲来”广东企业军转干部集团诉讼首次协商会议恰是在这样的“维稳”形式和气象条件下展开。5月25日晚上21点起,广州市公安、“维稳”办、街道居委纷纷出动,对他们认为军转干部的重点人物进行“思想工作”

并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半夜12点公安到原定开会的酒店,威胁老板不得接待,并派重警把守,想扼杀这次会议。一时间接待各地战友的人员不少被堵在家里,临时改变会议地点不能用电话通知,(几乎所有人的手机,家庭电话都被监听);有人冲出家门跳上公交车,便衣警察出示警官证强令司机停车,几个人死拉硬拽把军转干部拉下车,致使双臂多处软组织伤,青紫和指甲划出的血口子;许多军转干部住处附近出现警车和政府面包车;同时其他地区战友发来短信,省公安厅发出通知,不准各地企业军转干部到广州……

公安竟然置国法党纪于不顾,公然粗暴干涉公民的人身自由,不惜以10-12 : 1的比例,派员控制企业军转干部行使法律维权的基本权利。他们的做法激起企业军转干部的极大义愤,“怕我们协商起诉国家人事部,说明人事部心里有鬼,各地政府开始弹压,我们非开成这次会议不可”。

上午11点后,广州天空黑云密布,雷声渐起,路上行人匆匆赶路躲避风雨。摆脱了公安、司法局、维稳办围堵的战友们,却正逐渐集结到指定地点,在一场婚宴的掩护下,数十名各地来的战友聚集在一起,下午1点,在狂风大雨中会议开始,研究通过了《关于广东省企业军转干部维权集团诉讼实施方案》、《广东省企业军转干部集体行政诉讼状》以及个人《行政诉讼状》。

第一回合的胜利没有冲昏我们的头脑,我们前行的途中还有无数风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是必胜的,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着我们;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支持着我们,在中国共产党坚强的党员面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大熔炉陶冶的无敌战斗员面前,任何违法,违纪与党中央对着干的地方官员,必将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广州女军转干部谢苏青遭警察殴打致伤事件

各位媒体朋友: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这次我在派出所遭到警察殴打致伤事件的关注。

我是广州市女军转干部现退休人员,昨天(6月20日)上午,在海珠公安分局赤岗派出所会议室内被警察殴打,经过拍X光片检查,诊断为第11胸椎骨折,现住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骨科。

我根本无法想到,我作为一个公民,并且是为国防事业做过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已经50多岁的手无寸铁的女人,竟然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正常维权的过程中,在应该是人民的保护神的地方,在作为国家机器的执法机关内遭到殴打!

在加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有一定文明程度的中国大城市广州市,竟然发生如此恶性的事件实在令人震惊!令人心寒!!令人无法相信!!不禁要问:是有谁的指使?谁的纵容?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利?

我已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强烈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严查严惩凶手!严查背景!严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公安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并对我做出道歉及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

通过这次个别事件,希望政府和全社会关注曾为共和国国防事业贡献过青春和热血的解放军军转干部,尽快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解决下岗、失业、退休的复转军人的困难,为创造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广州女军转干部 谢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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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我们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分公司)碧口水电厂的职工子弟,我们是2003年12月1日从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应征入伍的,在人民解放军68203部队13分队(即陆军二十一集团军装甲第某师师直侦察营)服兵役,于2005年12月1日退役的城镇复员兵。退役后我们按照部队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在当地县武装部和民政机关以及父母所在单位甘肃分公司碧口水电厂办理了复员退役待分配登记,并且上交了我们的“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以及父母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我们在部队服役期间所有受奖受表彰证件的复印件,办理完了待分配的所有登记手续。但是时至今日对我们的就业安置问题始终无人问津……使我们越来越感到无比的困惑……我们昔日的共和国卫士无奈之下现在只能靠每月在县民政局领取125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度日,从我们的居住地碧口镇到县城去领取生活费来回还得花去50元(人民币)的交通费后仅仅剩余的75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其情可悲!其状堪悯!

我们于2007年1月16日去了甘肃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局(以下简称优抚安置局)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事宜,优抚安置局的领导说:我们早在2006年07月就已经下达了安置接收计划,是你们甘肃分公司内部不接收你们的,你们自己去找找甘肃分公司问一下情况,于是次日上午11时我们来到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情况人力资源部的一接访人员说:“我们甘肃分公司在2006年6月份就下发了“甘肃分公司人资[2006]06号、[2006]07号文件,两次行文于甘肃分公司所属发电公司,行文文头表面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受工作的通知》,而行文之实却是拒和变相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他们玩阳奉阴违欺、下瞒上的文字游戏,并非法规定“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我们认为这种文件缺乏最起码的法理依据同时又与现行的国家政策法规相违背,他还说:“兰州西固电厂来了二十多位复员退伍军人和家长集体上访,他们还去了北京请了律师都没有用的”他办公室还有一位领导模样人更是语出惊人,他说:“又不是我们大唐企业要你们去当兵的,是你们自己要去当兵的!真可谓“牛气冲天!牛到家了!”事实上也真的是如此,2006年甘肃分公司属下的白龙江发电公司真的拒绝了甘肃省文县人民政府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计划分配给甘肃分公司白龙江发电公司的六名地方复员退伍军人,他们公然藐视党中央、国务院的执政能力,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在国有企业的行业土政策面前表显得是那么地苍白无力,在我们基层真的是:“圣旨不及王命”地方势力日渐坐大,“诸侯”割据的局面呼之欲出,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被他们统统视为儿戏玩物,党纪国法的尊严荡然无存……我们认为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之所以存在这样理念上的错误认知误区,是因为他们完全混淆颠倒了以下问题的辩证关系:是典型的法盲行为。

1: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严重违反组织原则!颠倒了甘肃分公司与党中央、国务院、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之间的隶属领导关系,是极端错误的行政越权行为!

甘肃分公司是完全由国家控股的国有公司,是在中共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共甘肃省委、省府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合法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同时又必须接受国资委、电监会的业务监督指导,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委领导下的国有公司,合法自主经营的前提必须是要“合法”,做为党和人民高薪奉养的国企领导,更清楚应该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的必要性,而不应该把甘肃分公司视为自己的“独立王国”那是因为他本身存在着典型的无政府主义观念在作怪,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甘肃省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安置计划是根据国发(2005)2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 <<甘肃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属于地方性法规):“(各地要按照隶属关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到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范围。并根据“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任何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变相拒收或损害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对拒绝接收、变相拒绝接收或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责令改正,确保安置计划的完成。要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是在正常地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理应受到甘肃分公司的尊重和服从,并在工作中予以迅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指令性工作计划,如果需要废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表决通过,从通过废止该条例之日起,即可停止继续颁发“优待安置证”但是已经颁发的“优待安置证”是已经生效的行政文书,不能任由一个甘肃分公司部门主管随意下文说是废止或是不执行,因为这样的做法缺乏最起码的法理依据,省属企业部门主管擅自发布与国务院、甘肃省政府政策法规完全相违背的“文件”是把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凌驾于党中央、国务院、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中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之上:他们俨然是以这个“独立王国”的“土皇帝”自居,这种做违反了“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是完全颠倒了甘肃分公司与党中央、国务院、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中共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之间存在的毋庸置疑的行政隶属关系(到底是谁在领导谁?谁应该服从谁的?),是极为错误的行政越权行为!

2:中国军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应受到社会的尊重,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复员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容非法损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说明我们有一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赤子之心,我们数百万人民解放军将士、武警官兵为了我们祖国的领土完整和人民生活环境的安宁,我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积极投身到党的国防建设事业中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刻苦训练、戍边卫国,在严寒酷暑中站岗值勤、抢险救灾……。为了完成军人神圣的使命,我们中国军人经历了一次次血与火的洗礼,我们的许多战友为此负了伤、成了残疾人,有的甚至于献出了他们年轻宝贵的生命……我们中国军人在完成各项战备值勤、抢险救灾任务中所表现出的无私奉献精神,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全国人民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衷心爱戴。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我们依照宪法服兵役,我们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尽了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理所当然地就应该得到党和政府依据政府的现行政策法规制度给予我们的优待安置待遇!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非法拒绝甘肃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安置计划是极端错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复员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会使广大人民群众错误地认为:“现在的“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文件都已经不算数了,还不如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土政策管用……”使党和政府的信誉、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损害了我们原有良好的军政军民关系。做为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我和我的战友们感到无比自豪,我们在完成党和政府交办的各项战备值勤任务中我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对于我们选择了参军成为一名革命军人的初衷始终无怨无悔,但是我们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我们的答复使我们的一颗爱党爱国的赤子之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向全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也即将召开在即,然而我们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却在此时此刻发出了如此极为不和谐的言论实在让人感到诧异!让数百万人民解放军三军将士和武装警察部队的官兵们感到寒心!

3:不能正确看待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散布与兵役法相抵触的言论,意图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古往今来历朝历代都把加强国防建设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自从有了国家,便有了国防。只要国家还存在,国防建设就不能废弛。正确认识和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同步发展的方针,是我们党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内在规律的科学总结。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经济建设搞不上去,国防建设就无从谈起。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建设搞不上去,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难以保障,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因此,我们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同步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参军是因为我们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是因为我们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自愿投身到党的国防建设事业中去尽一份义务、尽一份绵薄之力,党和政府以及它领导下的各级基层组织对于我们这种“卑未未敢忘忧国”的爱国精神都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极其它的下属部门却对此的态度却不以为然,却被他们曲解成是什么为了“贪图分配工作”从2003年11月份开始,他们就四处放风说:“你们去当兵,回来我们单位也不给你们安置工作”事实上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也真是这么做的。做为国有企业的部门负责人竟然有如此浅薄的思想意识的确让人匪夷所思,说明了他完全不具备接受组织多年教育并且在国有企业中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所具有的行为风范和最起码的政策法规知识方面的基本素养,同时散布如此与兵役法完全相抵触的消极言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实质上严重影响到了党的征兵工作的顺利完成,干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之第六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其当事人应该为其破坏党的兵役工作、歧视复员退伍军人和非法损害复员退伍军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向全国的复员退伍军人公开道歉和引咎辞职并同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与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唱反调,完全背离了党和政府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旨,是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

请不要把我们维护复员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简单地看成是在乞求施舍、怜悯;因为我们有数以千万计的复员退伍军人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因为我们复员军人曾经是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正当夙求一定会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同情和理解,也会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同情和理解!同时也会得到数百万人民解放军三军将士和武装警察部队官兵老战友的大力支持;因为我们的今天悲惨凄凉的处境就代表了他们的明天和未来……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拒绝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甘肃省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安置计划的同时,却把他们认为关系可以的关系户安排进了甘肃分公司的下属单位(我们掌握的有充分证据),说什么“鉴于甘肃分公司所属单位岗位基本满员,原则上不再接受本公司职工子弟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纯属借口.我们参军时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地方法规政策给我们颁发了:“优待安置证”上面盖有当地县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的公章,那就是政府的官方文书,就是党和政府与我们城镇复员退伍军人之间签署了安置工作的合同协议,是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党和政府就完全有义务也有“能力”来落实兑现文书上的承诺,做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都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为党和政府分忧,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来落实对我们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安置政策并把它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否则继续顽固坚持其损害复员军人合法权益的错误立场,是企图瓦解我奋战在抗洪抢险救灾和战备值勤第一线三军将士和武警官兵的士气,动摇军心、毁我长城!其用心非常险恶,是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始做作俑者!我们也会通过新闻媒体来唤醒全社会的良知,为我们全国的复员退伍军人讨回公道,也期望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您的理解和支持,立即制止和纠正甘肃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原则上不再接收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的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规定和歧视我们复员军人的非法行为(因为它严重违反《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发[2005]23号文件的精神),并给予当事人予以严肃的纪律处分!把党和政府给予我们复员退伍军人的政策落到实处。言语唐突之处务请海涵: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够给予帮助并予以回复!拜托了!

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绝对真实有效,如有虚构诬陷,本人甘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分公司全体退役士兵和家长
代表人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碧口水电厂 等

联系电话0939–5586539 09393992650
E-mail–gwb6539@163.com QQ:17545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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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我们是转业到地方的志愿兵,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个大家庭里服役十三年以上,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我们也曾满腔热血地在绿色军营里刻苦地钻研军事技术和业务,在不同的军种、兵种、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出色、圆满地完成党和国家、军队负于我们的神圣使命和任务,我们引以为豪,无愧于军旅生涯,无愧于家乡父老,无愧于祖国和人民。         

可是,当我们告别军旅,转业到地方,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安排下,我们大多数人进入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面对人生第二次就业,我们努力过、拼博过,我们珍惜这就业的机会,来之不易。但这些都无济于事,只因企业经济效益差,一年的功夫,下岗的下岗、失业的失业、一家人的生活也难啊!尤其是像我们这些志愿兵;老婆无工作,在农村失去了土地,孩子要上学,年老的父母需要我们赡养,仅靠我们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实在太艰难、太艰难,生活是如此的辛酸。曾经的自豪,感动与而今的悲观,失望交织在一起,是喜?是悲?是忧?我们无言以对,生活的压力使我们喘不过气来,使我们有些麻木了。尽管现实是如此的具体,但我们心中仍充满着点点希望,回眸逝去的日子,有感当兵的历史,因为,我们曾是一个兵!               
  
当我们看到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川委办〔2003〕31号文件时,我们感到特别的疑惑不解,眼前一片迷惘,怎么也想不通,难道我们怎么想也不公平。既然军转干能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政策难道军转志愿兵生活困难就不予考虑吗?同属困难企业的军转干,军转志愿兵为什么差别这么大?衷心地希望总书记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处在困境中志愿兵们,帮助我们走出这生活的困境,消除我们心中的迷惘与困惑;我们由衷、发自内心的感谢您。我们殷切地期待着、期待着……

我们军转志愿兵反对错误的安置政策、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吗?

2007年7月20日晚22时45分左右,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像催命一样叩开了四川眉山五0五厂职工“军转志愿兵”肖治中、陈小平的家门,“走,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有请。”这是五0五厂保卫处干警黄天全的声音。“哦是老黄、你别逗喂,半夜了明天再说。”“不开玩笑,车子都来了,走!走!走!”。

二人先后被请上了车,车到五0五保卫处,上来-人换下了李警官,这时车上有工厂保卫处长张新强、干警黄天全、司机龚警官、被请者肖治中、陈小平。

警车一路快跑来到了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肖治中、陈小平被请进了分局纪委司书记办公室,大约三十分左右,东坡区公安分局张副书记下令:把他们分开看起来,一个到二楼会议室,一个到四楼会议室。肖治中被6名公安带到了二楼会议室,陈小平被另被6名公安带到了四楼会议室。请注意:现在不是请,而是变成押。接着张副书记分别在二楼、四楼对肖治中、陈小平宣布:“今晚由分局法制科干警对你们进行法制学习,不得与外界有通讯联系”。

在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12名公安的看管下,从2007年7月20日23时55分左右到21日晚21时30分左左,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干警未讲解、学习过任何法制知识。请注意:东坡区公安分局使用的方法、地点、场合都不对哦!空调温度调得非常低,把肖、陈都整感冒了,二人一夜未眠,肖治中家人曾打电话询问情况,刚接通电话,就被两名公安强行终止通话,并要求交出手机。这是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权!

7月21日下午3时左右,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宣布:“肖治中、陈小平由眉山五0五厂成通公安分局担保你(们)回去”。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们又没犯法,要五0五厂成通公安分局担保我(们)什么?我(们)说,我(们)不走了,要讨一个说法。我们不服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并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何需担保。于是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出具手续,说明我们是被传唤、拘留还是强制学习。

在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决定不拿到证明手续,不走出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的四楼会议室,并再次强烈要求出具证明或手续。一直僵持在7月21日 22时左右,眉山市纪委副调研员刘建华、怒气冲冲来到东坡区公安分局4楼会议室,咆哮斥责我们:“你们两个代表眉山军转志愿兵到处上访,要求享受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你们就是对国家的安置政策不满嘛,对国家的安置政策不满,就是反对国家的安置政策、反对国家的安置政策、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你们想翻过去、我就把它翻过来”。

“哪是哪哦, 你真像帽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我们二人同时说到。稍后刘又说:“我没有时间和你们谈,今天的事,叫你们来就定为训诫谈话, 就是要训诫你们,有事情由我负责,把他们带走,让他们好好的反省反省再说”。

于是一大帮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干警把我们前呼后拥地押到底楼。市纪委副调研员刘建华对肖治中说:“陈小平要去反省学习,你去不去,不去就自己回家”。“来时有专车,回时就自己走,这叫啥哦,” 肖治中说:“要学习,我能不去了吗?多学点党的政策好啊!”说着向警车走去。陈小平接着说了:“即然是学习,警车我不坐”。话音刚落,又是东坡区公安分局张付书记大叫道,把他弄上车,几名公安齐动手,把陈小平连推带拉押上了警车,三辆警车慢慢启动,一路狂奔,途中没收了我们的手机,稍后又加入一辆彭山县公安局的警车,来到了彭山仙女湖渡假村,包仙女湖渡假村B幢共计两层6间房。肖治中、陈小平被强行分开住,肖治中住底层2号,陈小平住底层1号,各有3名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的公安看管,另有4名彭山公安局的公安负责担任24小时外围警戒。

7月22号上午,我们被强行搜身,又拿走钥匙、现金等,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生权利!下午2点30分左右,市公安局马局长找陈小平谈话(底层1号住宿房间)说:“你所干的-切都是违法行为,现在我们正在挽救你”。他根本就不听陈作任何解释。我们认为这样的公安局长,纯碎是以权代法、以权压人,有这样的公安局长执法,社会能公平吗?吃过晚饭,我们主动提出如果不学习,请放人回家,经看管负责人请示上级,得到的答复是:要学习,不准放人。

7月23号至7月31号下午6点,由眉山市组织部、市纪委、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办、市维稳办,轮流着,循环和我们闲谈。闲聊中部分局办领导都认为东坡区公安分局对待我们的方法有瑕疵。

说是学习,但既没有黑板、粉笔,又没有给我们发放教材、笔、笔记本等。这是学习吗?完全是软禁。

在此期间,我们据理力争,向他们陈诉中央的有关军转安置政策和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我们是向各级党委和政府、直至中央反映我们的诉求。虽有部分官员对我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仍有少部分官员,仍然是以权代法、以权压人,对我国的军转安置政策根本就不懂还占着位子发号施令。

7月31号18时左右,市维稳办梅主任宣布我们学习结束,即将要毕业。我们认为既然毕业就该有“毕业证”。可得到的答复是不可能有,他们又不是教育部门。

19时45分左右我们被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用警车送到眉山五0五厂纪委交接,从7月20号到7月31号晚,我们作为一般党员职工被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用10名警察看管,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达11天之久。对此,我们感到非常委屈、心寒、不公正。

我们质问:眉山的天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眉山的腐败官员还有没有法来管。

我们被放回家后,整天无精打采、夜夜恶梦缠身,身心受到极大的推残和打击。试问眉山市相关领导、东坡区公安分局,是谁给你们的权利?是谁让你们知法犯法?眉山五0五厂职工转业志愿兵肖治中、陈小平认为眉山市相关领导、东坡区公安分局有如下违法行为:

1、知法犯法,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
2、知法犯法 ,非法搜身、侵害公民人身权;
3、知法犯法 , 强拿手机、剥夺公民通讯自由权;
4、知法犯法,不通知二人家属被非法拘禁地点、剥夺家属知情权。

眉山五0五厂职工,转业志愿兵肖治中、陈小平强烈要求如下:

1、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根据法律、法规,将违法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

当法律和权利发生矛盾时,只有请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做出裁决,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我们坚信法律最终要战胜强权。

人民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还肩负着依法监督“一府两院” 依法管理国家的神圣职权。

2007年8月23日,就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软禁军转志愿兵肖治中、陈小平11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申诉,申诉材料经二人亲自送达眉山市东坡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区武装部、区信访办、眉山市人大信访办、市政协、眉山市军分区、市民政局、因和市信访办副主任就申诉材料中的用辞问题发生争论,他们收回了申诉材料。

8月28号下午14时30分左右、眉山市纪委,市维稳办、市组织部、市信访办、市公安局及时等对肖治中、陈小平的申诉联合进行答复。陈小平问:现在我们国家是权大、还是法大?市纪委刘建华的回答说:法律是共产党制定的,共产党能管到法律、法律管不到共产党,全国有很多案例,就这些案例个人没有一件能打赢官司的。还说你们要告,没有一个地方能告的准,除非到联合国去告,这就是我们的政府个别官员的回答。

最后市公安局副局长作总结及解答,他说7月20号到7月31号为阻止志愿兵上访,强制你们学习11天是市委、市政府定的,我们公安部门是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你们提出的1、将违法者绳之以法;2、赔礼道歉;3、赔偿经济与精神损失不存在,你们要到省政府、北京去上访,只要依法那就是你们的权利。肖治中、陈小平不服解答,当场表示:一定依法诉求到底。

请郭泉教授代我们呼吁:表示万分感谢!
请关注我们军转志愿兵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

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成都军区、省军区、武警四川总队:

七十年代末,随着我过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我军的武器装备逐步得到了改善,一批批科技含量较高的武器陆续装备到了部队。由于部队兵源素质赶不上部队发展的要求,保养维修这些装备变成了首要问题,有的严重影响了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特别是每年的入伍退伍时严重的青黄不接,军中清一色义务兵,军中无士官。

军队急需改革,改变现有部队兵源素质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结合我国当时的国情,军情,借鉴外军好的经验,走中国强军之路.在邓小平同志关于“辈子兵”的思想指导下,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过《关于兵役制度问题的解决》我军史上出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兵,而且《决定》中对志愿兵的待遇也作了明确规定:第一条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和第七条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以及1983年2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3]16通知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以作了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军务部和总政组织部、干部部1986年2 月18日颁发(1986)政组第十四号“关于义务兵战士提干或转为志愿兵后应及时函告地方人民政府的通知”应由所在团以上单位及时函告其家庭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转告其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止物资优待,收回那份责任田,战士转为志愿兵后,即已是职业军人,他们转业后,国家要给他们安置工作,生活也有保障,收回那份承包地,那是自然的。

回顾历史,从以上已经执行的各种政策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得出的结论是:志愿兵的待遇基本上是按照干部同等待遇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的。而且写进了共和国法典,尤其是对他们转业后也作了明确规定,国家要给他们安置工作,生活应该有保障。

其实,志愿兵制度在我军史上只实行了21年,特殊的年代,产生了特殊的志愿兵,它光荣地完成了党和国家、军队负于的神圣使命。在我军史上悄然走过了,但我们这些曾为国防事业奋斗,成千上万的志愿兵们,我们作为职业军人,坚守在祖国的边疆、海防和缺氧的西藏高原,没拿国家高额补偿,为了部队彻底改革最终实现义务兵与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奠定了基础,作出了贡献。

特别是当时部队改革提干制度,一律不从战士中直接提干,干部要从军队院校中培养产生,我们中很多人都是干部培养对像,干部苗子,由于政策提不了干,但正直部队干部不够和压缩官兵比例,急需用人之际,只好把个人利益与荣誉抛在脑后,我们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不负使命改为志愿兵,当时部队原来由干部担任的76种职务由志愿兵担任(分别代理分队长、司务长、排职、连职、管理员、助理、主任、技师等职务)继续服役。尤其是我们在这十多年的戎马生涯中,经受了自卫还击和八九政治风波生与死的考验,国防科研试验;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作为军人,在部队是训练能手、技术骨干、管理人才、无愧于军队、无愧于祖国人民。这铁的事实,是有目共睹的,这短暂光辉的一页也将永记军史。

目前,昔日的志愿兵绝大多数已转业到地方工作,所不幸的是我们这部分军转志愿兵分配到国有、集体企业、破产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在工作、生活中确实遇到了个人难以解决的困难。有资料表明,在部队服役十年以上,年龄在45 岁以上下岗、失业的情况更为严重。第一年龄偏大、技术单一、身体差、自己求职困难,私营企业根本不要;第二长期下岗失业(30年工龄“含军龄”每月工资仅200多元的希奇怪事)。家庭负担重,上有老、下有小,由于没有固定收入,连社保,医保都没有钱买,没有了工作,生活更是没有保障,仅靠原破产单位发给的几千元,最多两万元多的补偿费,除维持下岗失业这几年的起码生活外,早已是弹尽粮绝。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30元,大多数家庭还得不到,更是无济于事,杯水车薪,绝大多数人仅靠爱人400~500元的工资养活一家人。“半边户”“单职工”双职工下岗失业的情况更糟;我们军转志愿兵为了养家糊口求生存,有蹬三轮、拾破烂、外出打工、摆地摊、当老“报童”;有的军转志愿兵由于军旅生活留下病根,因无钱医治过早离开人世;也有因贫困而导致家庭破裂,子女辍学等……

2002年至今,中央及各部委、省、市县只对军转干部出台了一系列解困政策。而在同样的党;同样的国家;同样的军队(曾经享受干部同等待遇的志愿兵,既然干部转业到地方的身份没有变;那么,我们志愿兵转业到地方,享受干部同等待遇的规定,同样也不会变);同样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却不能享受同样的解困政策,同样是转业军人,巨大反差,迫使我们做出强烈反应……

在2005年3月,我们部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军转志愿兵就生活困难,以书信等形式联名向县、市、省、直至中央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生活困难,要求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就推说没有政策。在提到为什么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能得到解决?为什么军转志愿兵的生活困难就得不到解决?她说要等少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要等干部先富起来,这就是省委信访办个别同志给我们的电话答复。更有官员说223号文件只在军队有用,地方不执行的怪事。

我们军转志愿兵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我们的实际困难,我们没有盼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解困政策,而是盼来了当地党委和政府、单位的强烈压制和威胁!这样的压制的威胁不会奏效,只会扩大矛盾……

以《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国发(1978)223号、国发(1983)16号等关于军转志愿兵的相关政策为依据,我们将依法维权到底,直到享受军转干部同等待遇为止。

有些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管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有人甚至认为志愿兵只是一群退伍老兵,与义务兵没有什么两样,他们还说泥鳅就是泥鳅,不是黄鳝,骑马的与牵马的就是不一样等.当地政府给你们几千元钱的下岗、破产、改制补偿费,就算了却你后半身。有个别领导还出馊主意,散布什么改革就是需要作出牺牲,付出代价,难道他们所说的牺牲,就是要让我们这些青春献给国防;壮年献给国家;一生献给党;为了祖国的安全;为了人民的安定;历经苦难痴心不改一身;奉献大于索取的共和国卫士的志愿兵们;再一次地去牺牲吗?

其实,如果人们认为70年代诞生的志愿兵是军旅中的一枝花,是军中骄子,那么就不应该认为他是一多昙花,那么过早的被人遗忘。为什么被人们遗忘?一是由于缺乏对志愿兵应有的正面,有力的宣传,实际上社会很多人他们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志愿兵;二是志愿兵本身就是一群弱势群体,自身维权意识差, 弱势群体容易被社会忽略遗忘。

所以希望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大力宣传志愿兵的同时,对他们的过去加以肯定,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像关心军转干部那样,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创建和谐社会的指示,更加关注爱护这些失业的军转志愿兵。虽然我们在编制上不曾是干部,但享受了干部同等待遇。特殊年代,很多人也是当干部用的,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更何况国发(1978)223号文件,至今也没作废,解决军转志愿兵生活困难的事为什么还这么难办?我们强烈要求上级组织和政府还我们军转志愿兵享受军干部同等待遇政策的本来面目。(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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