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再致胡溫公開信:軍隊國家化(2)

——探討「軍隊國家化條件下的轉業軍官、復員軍官和退役義務兵的社會安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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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附件八:重慶市部份在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赴市府市委上訪對話紀要

時間:2007年11月19日上午9時至17時55分
地點:市府、市委廣場及大門前。

一天經過、上訪起因、對話內容、幾點體會如下:

一、一天經過

2007年11月19日(以下簡稱11.19 )是一個久雨後天睛,空氣新鮮的好日子。上午8時許,部份在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以下簡稱軍轉干),不約而同從四面八方彙集到市人民大禮堂前廣場(以下簡稱廣場)上訪,至9時聚集軍轉干有1000 多人(比上6次集訪人數都多)。為了上訪有序,一位軍轉干宣佈:今天我們是軍轉幹上訪,凡是軍轉干進入五路縱隊隊列,其它人員請勿參加。整隊完畢,唱了《解 放軍進行曲》、《我是一個兵》等歌曲。

9時20分,隊伍向市府前進,步行到市府門前時,近百名公安(後面是武警部隊數十人) ,將路堵死而不能前行。走在隊伍前面的軍轉干和公安人員開始接觸輕微推揣。此時公安帶隊的和信訪辦的到場與軍轉干現場臨時代表(以下簡稱代表)談判。10 時20分雙方達成共識,代表到信訪辦接待廳與市領導對話,其餘軍轉干在廣場等待對話結果。

10時30分第一次對話開始,13時結束。對話答覆結果告知在廣場等候的軍轉干後,大家對答覆不同意。14時 30分,代表又去信訪辦孫處長接見。代表向其說明上午領導的答覆大家不同意,現 1000多名軍轉干在廣場等著,請你立即請示領導,對《方案》何時出台要給予一個明確的答覆。16時10分,孫請示後答覆仍和上午一樣。代表將答覆反饋給大家後,一致要求到市委找汪洋書記接見。

16時20分,除年老體弱多病不能堅持行走的外,400餘人從廣場有序步行往市委。16時40分到市委門前,門衛武警見軍轉干隊伍到來,立即關上大鐵門上鎖。軍轉干們在門前唱軍歌,呼喊請汪洋書記接見我們等口號。緊接著數十名著裝公安人員到現場將軍轉干分隔兩邊。17時30分軍轉辦李主任又到現場再次作軍轉干的工作。17時40分,艾秘書長又來到現場作軍轉干的工作,對《方案》明確答覆後,17時55分上訪結束。

二、上訪起因

2007年初,軍轉干給市領導寫了肯請信,要求市領導接見軍轉干代表。2 月3日又多次催促。但至3月底一直不予答覆,才出現4月2日(以下簡稱4.2) 在軍轉辦千人集上訪:後仍然答覆市領導不予接見代表。4月19日、4月28日軍轉干5人代表兩次至軍轉辦溝通無果,又才出現了5月14日(以下簡稱5.14) 600餘人到市委上訪。要求市領導接見代表,主要是訴求:一是根據渝委辦 [2006]23號文件,企業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時,給軍轉干傾斜,可05、06兩年月只傾斜10元,太低,要求提高幅度。二是根據中辦發[2003] 29號文件中關於給企業軍轉干建立生活保障長效機制和2006年元月17日17時黃奇帆副市長接見軍轉干代表時,反復三次講到給軍轉干的解困主要是建立生活保障長效機制問題的指示,至今一年多沒有落實,為了上述要求,除4.2,5.14兩次大集上訪外,幾個月來1人、2人、5人、10人不等的、多批次的、不間斷的走訪市軍轉辦、 信訪辦、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軍轉辦的答覆是: 6月份說正在調研;7月份說《方案》正在制定;8月份說《方案》己上送有關部門和領導正在傳審中;9月份說《方案》即將出台,現正在作資金預算;10月份說《方案》還在討論協商中;11 月5日說《方案》因資金部門有意見,現還在進一步協商溝通中。《方案》從 5.14後,從調研、完成、上送、傳審、協商、溝通至今歷時半年,特別是上送傳審4個月至今不能出台,轉眼今年就要過去了。多次走訪的答覆分析和種種跡象表明,如果不加大力度訴求,至今坐在家中期盼等待,《方案》今年可能出不了 台。所以關心自己切身利益的戰友們不得不加大訴求力度,因而才這次11.19集走上訪。

三、對話內容

第一次對話會在公安小會議室由信訪辦領導主持,講:今天市府周秘書長、艾陽副秘書長代表市委市府領導接見大家。另還有市軍轉辦李主任及財政、社保局等單位的領導己到場聽大家的意見。部份軍轉干和代表依序發言。首先發言的 代表訴求和提出:今天我們1000多名軍轉干來上訪,是訴求要求出台《方案》的(29號文件和黃副市長的講話)依據;二是《方案》為甚麼至今22個月不出台,究竟出不出台,何時出台,請領導給一個明確的答覆;三是要求補助標準步子要邁大一點,《方案》制定好未下發之前,我們要派代表參加溝通;四是說我們養老金加生活補助現人平1500元/月不是事實。其次是幾位軍轉干發言補充後,領導講話答覆如下:

(一)、軍轉辦李祖常主任講話:中央29號解困文件下發後,重慶出台了167 號、102號、99號、23號等系列文件,解決困難補助和醫療待遇等問題,傾斜問題我們今年提高了標準是西部最高。至於《方案》問題,我們作為工作部門提出來,要和社保、財政等有關部門討論,幾個部門研究,在政策範圍內解決。有的說(11月7日財政局社保處楊處長接待軍轉干時說)你們養老金加補助己人平1500元/月的問題,你們現在達不到。在23號文件基礎上,達不到的給予了達到的解困補助。醫療問題,《方案》出台後,你們的醫療待遇還有所提高。

(二)、艾副秘書長講話:我講三點。一是對問題的認識,二是對《方案》的看法,三是說點建議:1、對問題的認識。老同志們在部隊時為國防建設作出了貢獻,轉業到地方後為國家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你們現在的困難是客觀存在的,你們這些老同志,不辭辛苦,長途跋涉到市府市委來上訪訴求。近年來,我們國家財力好轉,投入了較大的財力來解決困難群眾的問題。重慶十年來發生的變化有你們的功勞。但市裡一天已沒有忘記大家。現10多個困難群體中你們是其中的一個群體。涉及軍轉干的問題,我們要很好的解決。對老的民生的問題要解決,對你們老同志的問題決不會忽視或視而不見。一定要保護你們的利益。決不搞形勢主義。2、對《方案》的看法。你們今天反映的核心問題是《方案》何時落實。總的要求是要認真落實政策。市裡都想一次性解決你們的問題,但解決你們的問題要找到充分的政策依據。我們要用加法的辦法和積極的態度來解決你們的問題。奇帆講的話一定要落實。至於《方案》何時出台,哪天出台,「我想不會很久」。各部門要結合自己的實際,定了後要安排充分的財力。3、建議:一是今天你們反映的問題,我們原原本本的儘快傳送給市委市府領導,研究你們的問題,可以說一天都沒有停止過。二是我們的門開著的,你們隨時可以來,今天安排好交通工具,大家有序回去。我們作為共產黨的幹部,要樹立群眾觀點,對待群眾要真心實意。你們反映的問題作為階段性的。請大家理解,帶著氣來,順著氣回去。

(三)、周秘書長講話。1、我和軍轉干不是同情而是有感情。軍轉辦李主任給大家辦了很多好事,這些好事我們都是共同努了力的。說我是騙子(因對話會前有軍轉干玩笑式說,周秘書長你不講誠信,05年2月21日你說你代表市委市府領導接見大家,提出的請求你說半個月內答覆,結果1個半月都不答覆,才出現了05年4月4日的集體上訪。此時一位戰友插話說你是騙子),你們反映的問題,我當時向領導報告了,他們沒有答覆。你們今天這麼多人集中在一起,並非是合法行為。今天我們代表市委市府接待大家,表明政府對你們是重視的。中央的解困政策文件,我們是堅決執行,原原本本落實了的。2、今天大家談的有道理,該解決的我們一定解決。但我們是放牛的,當不了主人的家,就像你們企業一樣,法人決定一切。各個群體的困難我們都要解決。困難和解決不能成正比,你們今天的訴求,我們要原原本本的反映上去,想出工作方案,解決你們的訴求。長效機制,中央有要求,你們現己要求,不要成為鬧一次解決一次。從這一點看我們認識到一起了。主要是錢。《方案》研究,一是要時間。二是要有一個過程。我們說的話是要作數的,不長的時間內會給你們解決。你們是派來的代表,組織那麼多人來幹甚麼呢?我們的專政工具是吃醋的呢。望今後不要來這麼多人。你們要組織回去,找政府廝皮你們是要負責任的。

第二次對話在市委大門前。17時40分,艾秘書長到場作簡短講話後,軍轉干提出:1、《方案》 07年12月25日前文件必須出台,不出台大家再來;2、《方案》的補助標準,出台前要與軍轉干代表溝通。上述兩條,艾秘書長聽後,當著在場的數百名軍轉干,當即表態同意,大家致以熱烈鼓掌歡迎。此時17時55 分上訪圓滿結束,軍轉干們1分鐘內離場完。

四、幾點體會

1、參訪軍轉干多。匯聚在廣場的軍轉干人數1千多人。是05年2月21日集訪以來最多的一次,其特點是老的多,新面孔多,女戰友多。

2、觸動了市領導。上午人們在市府前持續1個多小時,代表去談判後才返廣場。他們出動大型公安專用客車三輛(每輛可乘50人以上坐滿人未下車),小型公安車數十輛,著裝公安人員百餘人堵死市府大門道路(不包括大門後面的二層門崗武警部隊);市府門前及廣場公安便衣無計其數,還有各區縣、系統、單位來接的、做工作的人員己無計其數。到市委大門前,近百名辦公人員步出辦公室站在堡坎上看門前「熱鬧」。

3、社會影響大,久雨後天晴,到廣場活動的人較多。在廣場等待代表對話結果的7個多小時中,軍轉干們不僅唱了系列軍歌,而且還向廣大群眾宣講了系列軍轉干政策。特別是15時許,全體軍轉干集合列四路縱隊,齊步沿廣場邊走四圈後,軍轉干被群眾「分割包圍」為五塊,每塊圍著軍轉干的群眾少的四、五十人,多的百多人詢問為甚麼上訪。軍轉干給他們講:我們在部隊服役有的十多年,有的二十多年,參加了不同時期的戰爭和戰鬥。轉業後聽黨的話,服從組織分配到企業工作。現中央的系列軍轉政策政府不落實。群眾聽後說:你們是為黨和國家作出了重大貢獻的人民功臣,你們的政策黨和政府早就應該落實了,今天來反映應該。政府有的官員不像話。

4、維權的重要性。竟管艾秘書長口頭答覆,《方案》今年底前出台。是否能按時出台,出台前是否要代表去溝通,還要拭目以待。但還是事以說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時:一是說明了維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是這個口頭答覆: 也是很多戰友不怕艱辛,不怕吃苦,跋山涉水,冒風險,頂壓力,頂打壓,一年來不間斷的訴求,至今三次大的集訪催促後才產生的。可見,落在弱勢群體之中維權道路之艱辛,落實政策之艱難。二是說明落實政策等不來,靠某些領導發善心靠不住;我們的權益和切身利益的落實,不能靠神仙皇帝,只能靠我們自己來爭取。三是說明維權上訪是法律給我們的權利,中央的政策是我們維權行動的依據;我們要求的是公平、公正、合理,爭取的是正義,訴求的是政策不落實,只要我們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為準繩,以道理服人,樹立堅定的信心和決心,最後的勝利一定屬於我們。

5、檢驗維權隊伍。這次上訪不權鍛練了維權隊伍,取得了經驗,發現了許多不足,而且還為今後若再集體上訪夯實和奠定了良好基礎。這次上訪,除個別的「維權口積極,到時藉故多,等著吃勝果」的戰友外,到場的戰友不分年齡大小,都能團結一致,目標一致,聽從指揮,依法上訪,遵紀守法,吃苦耐勞,能做到決心大,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有一位1950年參軍78歲的老軍轉干戰友,身體還有病,可他聽說要維權上訪,晚上5點起床乘2個多小時的車,8時半就到廣場,餓了就吃麵包,渴了就喝礦泉水,一直堅持到17時55分上訪結束,這種上訪維權敬業精神值得學習。

戰友們,綜上所述來看,儘管有政策,但不維權訴求,政策就落不了實,就得不到應得的享受,實踐證明,等待就等於是放棄,只有堅持積極努力維權才能取得勝利,這己成為不可爭辯的事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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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湖北、武漢的企業軍轉幹部的苦難和掙扎

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下達後,湖北省政府只對退休企業軍轉幹部作出了微不足道的傾斜調整,對在崗、下崗、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如何貫徹落實中辦發[2003]29號等解困文隻字未提,使我們為重大決策而激動彭湃的心嘎然而止,對地方政府忽視中央重大決策的態度感到萬分的失望和困惑,為此,企業軍轉干們紛紛到省市專班及政府相關部門討要說法……。

9月21日我們來到省政府企業軍轉辦,就響應中央重大決策繼續貫徹落實部份企業軍轉幹部相關政策的訴求以文字形式報送(報送材料附後),同時,要求將我們反映的問題上報政府相關領導,並希望能和領導直接對話和溝通,以期達到相互理解和促成問題解決的目的。可是,10月8日專班接訪人員楊建飛以電話方式回答我說:「你提出的問題我們不能向上反映,因為我們的工作程序是領導讓我們反映我們才能反映,現在領導沒讓我們反映所以不能反映」。我說那裏給我個文字答覆,楊建飛蠻橫的說:「不能給你文字答覆」,而後掛斷電話。

我們軍轉幹部都是曾經為黨工作多年的國家基層幹部,深知基層問題逐級反映的工作程序,對政府專班以歪曲政府工作程序的方式來答覆我們合理訴求的做法不能接受。雖然我們的問題遵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可是由中央和總政治部共同簽發的解困文件,地方政府不為所動又無理拒訪的情況下,我們怎麼辦,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再次提筆向總政首長我們的娘家人反映我們的困惑和問題。

解困文件出台至今已經5年多了,武漢市始終在湖北省相關文件的框架下執行,以不切實際的操作方法,使湖北省多數企業軍轉干陷入名義上落實解決,而實際上達不到解困標準的客觀現狀。

按照湖北省的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各級政府部門想方設法確保下崗、失業企業軍轉幹部100%實現再就業,就業後工資達不到職工平均工資的由財政給予補貼。聽起來是那麼的令人欣慰和感動,可是這個措施忽略了企業軍轉幹部這個特殊群體的特性,他們扛槍衛國的專長不適應地方經濟建設,其多數人在50歲之上且體弱多病,在目前就業形勢嚴峻、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中,他們顯然處在絕對的劣勢之中,實現就業的幾率顯而易見。可是不上崗就得不到政府發給的生活補貼,為了生存、為了不拖累年邁的父母和家中的孩子,紛紛開出假就業證明。結果是政府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對上對外都是成績顯赫,卻苦了湖北的企業軍轉干們,他們不僅生活上達不到解困標準,社會保險也成為奢望,因為政府認為你就業了,就業單位就會給你交養老保險。因此,我們湖北省大多數未退休的企業軍轉干們不僅現在的生活無法實現解困,未來的退休生活更是一個巨大的問號?湖北省落實企業軍轉幹部政策的現狀,能讓我們安心現實生活嗎?能讓我們不為落實政策而奔走上訪嗎?又該說我們是不安定因素了,我們冤枉啊!

懇請大家伸出你們的愛心之手,幫助和敦促湖北省武漢市全面落實中央解困文件,救我們於水深火熱之中。

湖北省武漢市企業軍轉幹部崔一力 聯繫電話:13317190321

全面徹底系統地貫徹落實企業軍轉幹部,政策是解決息訴罷訪的根本辦法

省委省政府辦公廳2007年7月16日出台了《關於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的文件,該文僅片面的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作出了不切實際(有名無實)的規定,而對生活更加困難的尚未退休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補助問題隻字不提,這不得不使我們重新審視和思考省委省政府對企業軍轉幹部的態度問題,不得不使我們懷疑省委省政府對企業軍轉幹部的感情問題;不得不使我們稍微放鬆的心再度緊張起來,不得不使我們重新走上上訪的道路。

也許省委省政府及有些幹部認為尚未退休企業軍轉幹部的政策已經明確,問題已經解決,大局已經穩定,無須再去研究、關注了,事實上對照中央29號文件,仍存在諸多背離和貫徹不全面不徹底不到位的問題,這部份人的生活仍然相當困難。

一、再就業率低,政策未落實。蔣大國副省長2004年7月7日指出:「確保有就業願望的下崗失業軍轉幹部人人上崗。」據我們不完全統計,省直、武漢市下崗失業軍轉幹部上崗人數約占同類人員總數的15%,弄個假證明,增加點生活補助費,根本沒有上崗而上報為上崗的約占65%,因其他原因沒有上崗的約占20%,由此可見,中央29號文件關於在公益性崗位安置下崗失業軍轉幹部的政策和蔣副省長的指示根本沒有落實到位。其中假就業的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這些人夢寐以求的是有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這個願望長期得不到實現,因而這些人的生活狀況相當困難。

建議切實開發出一批公益性崗位供有就業願望的軍轉幹部從新就業。

二、收入增長緩慢,生活水平低下。武漢市再就業軍轉幹部從 2005年初到現在的工資收入分別為1331元、1542元、1820元,當然沒有就業和假就業的人收入更低 【而再就業統計數字中的81%屬於假就業人員,他們的實際收入從2005以來分別為871元、1082元、1240元,沒有就業的就更慘,只拿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貼】。顯然軍轉幹部個人收入的提高幅度無論是同社會總產值、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入的提高幅度相比,還是同其他社會群體的收入以及物價上漲幅度相比,都形成了強烈的鮮明的反差。比如說工資速度如蝸牛,物價速度如奔馬,比如說我省機關一名正科級幹部除去工資和其他福利不算,僅津補貼一 項每月即達1847元,遠高於再就業團職軍轉幹部的月工資,難道改革開放是為了把一部份人改富,而把另一部份人改窮?難道改革開放的成果就該一部份人獨享?公平何在?公理何在?在目前情況下,軍轉幹部的這點收入只能勉強維持穿衣吃飯,不敢訂書報,不敢打電話,不敢探親訪友,無顏見父老鄉親,更不敢生病……

建議學習海南(瓊辦發[2007]23號,海南省亦為經濟欠發達省份)等省的做法,給企業軍轉幹部實行生活困難定補。

三、勞動合同未簽定,合法權益無保障。蔣副省長還指出:「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其簽定勞動合同」。實際上,用人單位為規避其為軍轉幹部繳納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法定義務而尋找種種藉口拒絕與軍轉幹部簽定勞動、聘用合同,從而使上崗人員甚至是營團幹部被淪落為新時代名副其實的臨時工,而且是年齡最大的臨時工,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政治上受歧視,待遇上不同酬,福利上沒有份,有的上了崗又下了課。當年為人民軍隊的「四化」建設出過力、流過汗,轉業後為我省經濟發展作出過貢獻的軍轉幹部、英模人物、立功人員竟淪落到如此地步,是以悲也。

建議政府檢查督促用人單位與再就業軍轉幹部簽定勞動、聘用合同,做到一人一檔,強化措施,跟蹤落實,不留死角。

四、養老保險無接續,社保關係不統一。一是被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人本來生活就維持不下去,更無力繳納本為企業應繳納的那部份保險而造成斷保;二是再就業的因用人單位不願多掏錢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而繼續斷保;三是一部份軍轉幹部養老關係在省裡,醫保關係在市裡。近期武漢市在為「八大員」實施繳納保險費時因兩險異處而拒絕為其繳納。

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和「五保統一」的原則,將在省裡參保的軍轉幹部的社保關係轉入武漢市,並依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基數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補繳個人應繳納的部份,原企業應繳納的部份由同級財政據實補齊並接續繳納。

五、住房公積金無著落,合法權益受侵害。去年省建設廳、財政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聯合行文,規定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上要封頂,下要保底。可失業的軍轉幹部根本沒有單位,有的雖然上了崗,因為是臨時工,無一家用人單位願承擔這部份費用,因而這部份人的住房公積金根本沒有著落,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

建議政府將這一問題納入企業軍轉幹部整體解困工作範圍,統一考慮,全面解決。

我們認為,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省委省政府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站在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站在使軍轉幹部充分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高度,懷著深厚的感情,學習海南等省的做法,全面的、徹底的、系統的、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中央29號文精神,制定、完善我省包括各類企業軍轉幹部在內的整體的長效的一籃子解困方案,使這部份人的生活水準能夠同軍轉幹部的幹部二字相適應的生活水準,惟有如此,才是解決企業軍轉幹部息訴罷訪的根本辦法。以往那種目光短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敷衍搪塞、糊弄應付、擠牙膏式的作法切切不可再繼續下去了。

湖北省直、武漢市部份企業軍轉幹部
聯繫電話:63144295 131006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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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6月20日廣州公安警察鎮壓了手無寸鐵的企業軍轉幹部(620事件)

2007年6月20日,風和日麗,但平和的廣州市民卻目睹了東風東路廣東省府大門前呈現出的一片殺機。

上午8點許,千餘警察(其中幾百人在省府門口,幾百人在省府裡面,幾百人在中山紀念堂附近)已嚴密封鎖了長約一公里馬路的地段,甚至出動上百防暴警察攔住人行道,儘管如此還是沒能擋住上千名從四面八方陸續湧來的企業復轉軍人上訪代表。其中,站在人群前面的依然是不少鶴髮銀鬚的抗美援朝老志願軍戰士,後面更多的是不同時期按國家計劃分配到不同企業的復轉軍官,他們年齡大多已60、70歲,並且有的還穿上了心愛的草綠色舊軍裝,胸前掛滿了不少閃閃發亮的軍功章,看到這個場面不禁令人肅然起敬。按理他們晚年本該享受幸福安逸的生活,怎奈物價飛漲,退休金微薄,如今還要冒著烈日的煎熬來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進行不息的抗爭。當然,此時他們並不知道,還有比烈日更加厲害的事情在等待著他們,這就是一班如狼似虎的政府打手——警察。

8點30分開始,上千警察開始按預謀仗著人多和身強力壯強行擠入事先已聚集起來的約三百人的老人們的隊伍,將上訪老人們進行分割、包圍,當場將十餘名近70歲的老人撞落花基下,隨後一個人站在高處聲嘶竭力誣蔑老軍人們為非法聚會的喊話後,眾警察不顧老軍人們的一片譴責聲,開始強行採取行動,連推帶拉,將一個個能當他們爺爺奶奶輩的老人逐個抬上他們預先準備的大巴上。由於老人們的強烈反抗,不少老人的身體被警察抓出一道道火紅的血痕;眼見又一個瘦骨鱗鱗的老太太竟被7、8個壯漢高高抬起扔到車上,現場場面激烈,慘不忍睹!

如果這個老人有兒子、有女兒,有孫子,他們或許也有當兵,也有在政府機關任職,見到他們的奶奶的遭遇,必定無法容忍,讓人不竟立刻想起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對付手無寸鐵的共產黨人的白色恐怖;只不過這種殘酷場面竟發生在今天的中國廣州!

更令人不解的是,共產黨執政的人民政府門前,警察對付的還是滿身軍功章的一群老功臣、老軍官、老軍人,真是不勝唏噓!相信如果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老一輩革命家還健在,一定當場氣絕!又如果劉胡蘭、江姐、董存瑞等革命烈士還地下有知,他們又會作何感想!?

當晚更傳來令人震驚的消息,廣州地區企業軍轉代表之一、政府認為最「頑固」的女退役軍官謝蘇青,早上一出家門就被很多預先埋伏的便衣民警強行帶往派出所,並遭到毆打至身體骨折(詳情見前幾天報導】。如今不但仍然在醫院呻吟,就是這種情況外面還有兩個人在二十四小時監控她,並且警察還強行拿走X光相片,最後還是重新拍片,致使醫院還耽誤了正確治療時間,真是強權戰勝法制,廣州沒有公理可言!

所幸620上訪事件目前已引起世界媒體的高度關注,不少著名媒體還跟蹤報導,此事世界震驚。

現在的老軍人已經成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晚年又出現生存危機,讓我們強烈呼籲國家和人民來關心他們,為他們的合法權益來聲援和大力支持他們。

廣州復轉軍人620維權遭遇當地警察鎮壓

首先,我們廣大的復轉軍人(其中有98%以上都是中共黨員)熱愛我們偉大的祖國,遵紀守法,衷心擁護胡主席的。

從二00四年廣州地區開始大規模上訪以來,我們每次上訪都是按照《信訪條例》去做的;不按《信訪條例》的反而倒是政府部門。如《條例》規定:上訪人遞送材料後,應有受理回執,並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而我們到省府的上訪從來就沒收到過省信訪部門對我們解困不滿問題的正面的合理書面答覆。每次都是糊弄我們,叫我們回去等消息,這一等往往就是幾個月半年,逼得大家又集體來上訪。

我們的維權活動每次都是在法律的依據和框架下開展的(特別是依據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現在違法的反而是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這是典型的胡作為和亂作為。正應了中國那句老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620事件是當地政府鎮壓復轉軍人依法上訪典型的胡作非為事件。廣東省廣州市領導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這一事件在廣州解放以來以警察武力鎮壓無辜群眾和復轉軍人這是第一次。

620維權時的情況:

1、有代表被警察在派出所內毆打至骨折;

2、到省政府上訪的依法上訪復轉軍人不管是年輕的(也都四十幾以上了)還是年老的(七、八十歲了),很多人都是被反剪雙手像犯人一樣按著頭強拉硬推上車的;

3、為了掩蓋政府的違法行為,警察還封堵了東風路,造成廣州市民們的極大憤慨;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讓廣大的群眾看到他們的違法行為;

4、與此同時,我們推選的代表們,都被他們動用十幾乃至幾十人堵在家裏,或拉到派出所,或強行限制人身自由,走到哪都有四、五個人跟到哪;

5、在上訪現場,只許公安人員給我復轉軍人照相、錄像,卻不允許我們給他們照,照了相的強拉到派出所後把相機內容強行處理掉;他們亂給我們照相,也是違法,未經我們同意給我們照相嚴重侵犯了我們廣大戰友的肖像權。

數據統計:

1、在這幾年的維權活動中,政府共以非法聚會、非法遊行、非法與境外反動勢力勾結為由(這裡政府已經犯了誹謗罪、誣陷罪),超過十人次非法傳訊我復轉軍人及家屬(傳訊家屬是典型的封建社會的株連行為),一人次以其他名義拘留五天。

2、近兩年受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戰友超過十幾人,平均每人超過十天以上。

3、非法竊聽合法公民的私人電話,涉及復轉軍人超過十五人每個人監控、竊聽時間長達一年以上。

根源:政府官員的政治素質差,置黨中央政令於不顧,他們不是人民的公僕,而是人民的官老爺;廣東省市政府的所作所為,是嚴重的違背了胡主席要求的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思想,且完全背道而馳。

當地政府官員的言論:1、你們聚眾上訪違法(法律沒有說多少人上訪是違法);2、軍轉幹部是人渣(省信訪處張惠芬語);3、你們到哪投訴都沒用,去北京又怎麼樣還不是要打回來—–街道某些領導和派出所某些干警語(但事實上他們最怕的就是我們去北京)。

我們的決心:1、要求省市政府堅決地、徹底的按中央文件落實解決復轉軍人的合理訴求;2、省市相關領導因打傷我復轉軍人事件向受傷者和全體復轉軍人道歉;3、行兇打人者向我受傷戰友當面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開除公職,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停止對我復轉軍人的侵權行為(人身自由權、通信自由權);5、停止迫害為我復轉軍人伸張正義的律師(某律師因去看了我受傷戰友被當地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傳訊);6、誣蔑我復轉軍人是人渣的省府接訪幹部張惠芬必須開除公職。

其他看法:1、地方政府應該是守法護法的保護者,不應該是知法犯法的執行者;2、公安機關是依法為人民服務的機構,而不應該是地方政府違法的執行工具和保護工具!!

廣州市復轉軍人維權小組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廣東企業軍轉幹部維權集團訴訟協商會議成功召開

「黑雲壓頂,山雨欲來」廣東企業軍轉幹部集團訴訟首次協商會議恰是在這樣的「維穩」形式和氣象條件下展開。5月25日晚上21點起,廣州市公安、「維穩」辦、街道居委紛紛出動,對他們認為軍轉幹部的重點人物進行「思想工作」

並持續到第二天早上,半夜12點公安到原定開會的酒店,威脅老闆不得接待,並派重警把守,想扼殺這次會議。一時間接待各地戰友的人員不少被堵在家裏,臨時改變會議地點不能用電話通知,(幾乎所有人的手機,家庭電話都被監聽);有人衝出家門跳上公交車,便衣警察出示警官證強令司機停車,幾個人死拉硬拽把軍轉幹部拉下車,致使雙臂多處軟組織傷,青紫和指甲劃出的血口子;許多軍轉幹部住處附近出現警車和政府麵包車;同時其他地區戰友發來短信,省公安廳發出通知,不准各地企業軍轉幹部到廣州……

公安竟然置國法黨紀於不顧,公然粗暴干涉公民的人身自由,不惜以10-12 : 1的比例,派員控制企業軍轉幹部行使法律維權的基本權利。他們的做法激起企業軍轉幹部的極大義憤,「怕我們協商起訴國家人事部,說明人事部心裏有鬼,各地政府開始彈壓,我們非開成這次會議不可」。

上午11點後,廣州天空黑雲密佈,雷聲漸起,路上行人匆匆趕路躲避風雨。擺脫了公安、司法局、維穩辦圍堵的戰友們,卻正逐漸集結到指定地點,在一場婚宴的掩護下,數十名各地來的戰友聚集在一起,下午1點,在狂風大雨中會議開始,研究通過了《關於廣東省企業軍轉幹部維權集團訴訟實施方案》、《廣東省企業軍轉幹部集體行政訴訟狀》以及個人《行政訴訟狀》。

第一回合的勝利沒有沖昏我們的頭腦,我們前行的途中還有無數風雨等待著我們。但是我們是必勝的,因為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護著我們;社會公平正義的呼聲支持著我們,在中國共產黨堅強的黨員面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大熔爐陶冶的無敵戰鬥員面前,任何違法,違紀與黨中央對著干的地方官員,必將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廣州女軍轉幹部謝蘇青遭警察毆打致傷事件

各位媒體朋友:

你們好!首先感謝你們對這次我在派出所遭到警察毆打致傷事件的關注。

我是廣州市女軍轉幹部現退休人員,昨天(6月20日)上午,在海珠公安分局赤崗派出所會議室內被警察毆打,經過拍X光片檢查,診斷為第11胸椎骨折,現住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骨科。

我根本無法想到,我作為一個公民,並且是為國防事業做過貢獻的軍隊轉業幹部,已經50多歲的手無寸鐵的女人,竟然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正常維權的過程中,在應該是人民的保護神的地方,在作為國家機器的執法機關內遭到毆打!

在加強和諧社會的今天,在有一定文明程度的中國大城市廣州市,竟然發生如此惡性的事件實在令人震驚!令人心寒!!令人無法相信!!不禁要問:是有誰的指使?誰的縱容?誰給了他們這個權利?

我已向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強烈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此事件進行嚴肅處理。嚴查嚴懲兇手!嚴查背景!嚴查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公安執法人員文明執法教育。並對我做出道歉及賠償,並承擔相關費用。

通過這次個別事件,希望政府和全社會關注曾為共和國國防事業貢獻過青春和熱血的解放軍軍轉幹部,儘快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解決下崗、失業、退休的復轉軍人的困難,為創造和諧社會創造條件!

廣州女軍轉幹部 謝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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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我們是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甘肅分公司(以下簡稱甘肅分公司)碧口水電廠的職工子弟,我們是2003年12月1日從甘肅省隴南市文縣應徵入伍的,在人民解放軍68203部隊13分隊(即陸軍二十一集團軍裝甲第某師師直偵察營)服兵役,於2005年12月1日退役的城鎮復員兵。退役後我們按照部隊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在當地縣武裝部和民政機關以及父母所在單位甘肅分公司碧口水電廠辦理了復員退役待分配登記,並且上交了我們的「非農入伍通知書」“優待安置證」“義務兵退出現役行政介紹信」以及父母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和我們在部隊服役期間所有受獎受表彰證件的複印件,辦理完了待分配的所有登記手續。但是時至今日對我們的就業安置問題始終無人問津……使我們越來越感到無比的困惑……我們昔日的共和國衛士無奈之下現在只能靠每月在縣民政局領取125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度日,從我們的居住地碧口鎮到縣城去領取生活費來回還得花去50元(人民幣)的交通費後僅僅剩餘的75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其情可悲!其狀堪憫!

我們於2007年1月16日去了甘肅省民政廳優撫安置局(以下簡稱優撫安置局)諮詢我們的工作安置事宜,優撫安置局的領導說:我們早在2006年07月就已經下達了安置接收計劃,是你們甘肅分公司內部不接收你們的,你們自己去找找甘肅分公司問一下情況,於是次日上午11時我們來到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諮詢我們的工作安置情況人力資源部的一接訪人員說:「我們甘肅分公司在2006年6月份就下發了「甘肅分公司人資[2006]06號、[2006]07號文件,兩次行文於甘肅分公司所屬發電公司,行文文頭表面是《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做好城鎮退役士兵接受工作的通知》,而行文之實卻是拒和變相拒絕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他們玩陽奉陰違欺、下瞞上的文字遊戲,並非法規定「系統各單位2005年及以後年度退役的職工子女原則上不再接收,全部實行有償轉移」。我們認為這種文件缺乏最起碼的法理依據同時又與現行的國家政策法規相違背,他還說:「蘭州西固電廠來了二十多位復員退伍軍人和家長集體上訪,他們還去了北京請了律師都沒有用的」他辦公室還有一位領導模樣人更是語出驚人,他說:「又不是我們大唐企業要你們去當兵的,是你們自己要去當兵的!真可謂「牛氣沖天!牛到家了!」事實上也真的是如此,2006年甘肅分公司屬下的白龍江發電公司真的拒絕了甘肅省文縣人民政府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計劃分配給甘肅分公司白龍江發電公司的六名地方復員退伍軍人,他們公然藐視黨中央、國務院的執政能力,黨和政府的政策法規在國有企業的行業土政策面前表顯得是那麼地蒼白無力,在我們基層真的是:「聖旨不及王命」地方勢力日漸坐大,「諸侯」割據的局面呼之慾出,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路線、政策法規被他們統統視為兒戲玩物,黨紀國法的尊嚴蕩然無存……我們認為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之所以存在這樣理念上的錯誤認知誤區,是因為他們完全混淆顛倒了以下問題的辯證關係:是典型的法盲行為。

1: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嚴重違反組織原則!顛倒了甘肅分公司與黨中央、國務院、中共甘肅省委、省政府之間的隸屬領導關係,是極端錯誤的行政越權行為!

甘肅分公司是完全由國家控股的國有公司,是在中共大唐集團公司黨組和中共甘肅省委、省府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合法自主經營的國有企業,同時又必須接受國資委、電監會的業務監督指導,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部、委領導下的國有公司,合法自主經營的前提必須是要「合法」,做為黨和人民高薪奉養的國企領導,更清楚應該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去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法規的必要性,而不應該把甘肅分公司視為自己的「獨立王國」那是因為他本身存在著典型的無政府主義觀念在作怪,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2006年度甘肅省城鎮復員退伍軍人的工作安置計劃是根據國發(2005)23號文件的通知精神和 <<甘肅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屬於地方性法規):「(各地要按照隸屬關係,採取條塊結合的方式對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非國有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全部納入到接收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範圍。並根據「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任何接收退役士兵的單位不得拒絕接收,變相拒收或損害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對拒絕接收、變相拒絕接收或損害退役士兵合法權益的單位,要責令改正,確保安置計劃的完成。要堅決糾正片面強調局部利益和困難,拒絕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錯誤做法……嚴禁限制或禁止下屬單位接收城鎮退役士兵)」。是在正常地履行其行政管理職能,理應受到甘肅分公司的尊重和服從,並在工作中予以迅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的指令性工作計劃,如果需要廢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必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它的常務委員會會議的表決通過,從通過廢止該條例之日起,即可停止繼續頒發「優待安置證」但是已經頒發的「優待安置證」是已經生效的行政文書,不能任由一個甘肅分公司部門主管隨意下文說是廢止或是不執行,因為這樣的做法缺乏最起碼的法理依據,省屬企業部門主管擅自發佈與國務院、甘肅省政府政策法規完全相違背的「文件」是把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凌駕於黨中央、國務院、中共甘肅省委、省政府、中共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黨組之上:他們儼然是以這個「獨立王國」的「土皇帝」自居,這種做違反了「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是完全顛倒了甘肅分公司與黨中央、國務院、中共甘肅省委、省政府、中共大唐集團公司黨組之間存在的毋庸置疑的行政隸屬關係(到底是誰在領導誰?誰應該服從誰的?),是極為錯誤的行政越權行為!

2:中國軍人的無私奉獻精神應受到社會的尊重,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復員軍人的合法權益不容非法損害。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服兵役,是憲法賦予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和義務,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的號召,說明我們有一顆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的赤子之心,我們數百萬人民解放軍將士、武警官兵為了我們祖國的領土完整和人民生活環境的安寧,我們遠離家鄉、遠離親人,積極投身到黨的國防建設事業中去,在自然條件極為惡劣的環境下刻苦訓練、戍邊衛國,在嚴寒酷暑中站崗值勤、搶險救災……。為了完成軍人神聖的使命,我們中國軍人經歷了一次次血與火的洗禮,我們的許多戰友為此負了傷、成了殘疾人,有的甚至於獻出了他們年輕寶貴的生命……我們中國軍人在完成各項戰備值勤、搶險救災任務中所表現出的無私奉獻精神,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全國人民的充分肯定,同時也受到了全黨全國人民的衷心愛戴。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我們依照憲法服兵役,我們為國家的國防建設盡了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理所當然地就應該得到黨和政府依據政府的現行政策法規制度給予我們的優待安置待遇!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非法拒絕甘肅省人民政府下達的城鎮復員退伍軍人的工作安置計劃是極端錯誤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們復員退伍軍人的合法權益,會使廣大人民群眾錯誤地認為:「現在的「黨中央、國務院」的政策文件都已經不算數了,還不如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土政策管用……」使黨和政府的信譽、形象受到極大損害,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損害了我們原有良好的軍政軍民關係。做為人民解放軍的一員,我和我的戰友們感到無比自豪,我們在完成黨和政府交辦的各項戰備值勤任務中我們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對於我們選擇了參軍成為一名革命軍人的初衷始終無怨無悔,但是我們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我們的答覆使我們的一顆愛黨愛國的赤子之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向全黨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深刻領會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講話精神,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要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黨的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也即將召開在即,然而我們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卻在此時此刻發出了如此極為不和諧的言論實在讓人感到詫異!讓數百萬人民解放軍三軍將士和武裝警察部隊的官兵們感到寒心!

3:不能正確看待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相互促進的辯證關係,散佈與兵役法相牴觸的言論,意圖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古往今來歷朝歷代都把加強國防建設擺在極為重要的位置。自從有了國家,便有了國防。只要國家還存在,國防建設就不能廢弛。正確認識和處理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同步發展的方針,是我們黨對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內在規律的科學總結。經濟建設是國防建設的基本依托,經濟建設搞不上去,國防建設就無從談起。國防實力是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份,國防建設搞不上去,經濟建設的安全環境就難以保障,因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就說明了這個道理。因此,我們在集中力量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必須切實加強國防建設,使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協調同步發展,形成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我們參軍是因為我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是因為我們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的號召,自願投身到黨的國防建設事業中去盡一份義務、盡一份綿薄之力,黨和政府以及它領導下的各級基層組織對於我們這種「卑未未敢忘憂國」的愛國精神都應該給予充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極其它的下屬部門卻對此的態度卻不以為然,卻被他們曲解成是甚麼為了「貪圖分配工作」從2003年11月份開始,他們就四處放風說:「你們去當兵,回來我們單位也不給你們安置工作」事實上他們在以後的工作中也真是這麼做的。做為國有企業的部門負責人竟然有如此淺薄的思想意識的確讓人匪夷所思,說明了他完全不具備接受組織多年教育並且在國有企業中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所具有的行為風範和最起碼的政策法規知識方面的基本素養,同時散佈如此與兵役法完全相牴觸的消極言論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實質上嚴重影響到了黨的徵兵工作的順利完成,干擾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是一種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之第六十三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拒絕完成本法規定的兵役工作任務的,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拒絕接收、安置退伍軍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第六十四條 擾亂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礙兵役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其當事人應該為其破壞黨的兵役工作、歧視復員退伍軍人和非法損害復員退伍軍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向全國的復員退伍軍人公開道歉和引咎辭職並同時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與胡錦濤總書記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大唱反調,完全背離了黨和政府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宗旨,是當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始作俑者!

請不要把我們維護復員退伍軍人的合法權益的正當行為,簡單地看成是在乞求施捨、憐憫;因為我們有數以千萬計的復員退伍軍人是我們的堅強後盾;因為我們復員軍人曾經是人民解放軍的重要組成部份;我們的正當夙求一定會得到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同情和理解,也會贏得社會各界的廣泛同情和理解!同時也會得到數百萬人民解放軍三軍將士和武裝警察部隊官兵老戰友的大力支持;因為我們的今天悲慘淒涼的處境就代表了他們的明天和未來……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拒絕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2006年甘肅省城鎮復員退伍軍人的工作安置計劃的同時,卻把他們認為關係可以的關係戶安排進了甘肅分公司的下屬單位(我們掌握的有充分證據),說甚麼「鑒於甘肅分公司所屬單位崗位基本滿員,原則上不再接受本公司職工子弟復員退伍軍人的安置」純屬藉口.我們參軍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地方法規政策給我們頒發了:「優待安置證」上面蓋有當地縣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的公章,那就是政府的官方文書,就是黨和政府與我們城鎮復員退伍軍人之間簽署了安置工作的合同協議,是事實上的契約關係,黨和政府就完全有義務也有「能力」來落實兌現文書上的承諾,做為共產黨領導下的各級政府和基層組織都有責無旁貸的義務和責任為黨和政府分憂,積極配合黨和政府來落實對我們復員退伍軍人的優待安置政策並把它落實在實際行動上,否則繼續頑固堅持其損害復員軍人合法權益的錯誤立場,是企圖瓦解我奮戰在抗洪搶險救災和戰備值勤第一線三軍將士和武警官兵的士氣,動搖軍心、毀我長城!其用心非常險惡,是當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始做作俑者!我們也會通過新聞媒體來喚醒全社會的良知,為我們全國的復員退伍軍人討回公道,也期望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您的理解和支持,立即制止和糾正甘肅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原則上不再接收系統各單位2005年及以後年度退役的職工子女的城鎮退役士兵」的錯誤規定和歧視我們復員軍人的非法行為(因為它嚴重違反《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以及國發[2005]23號文件的精神),並給予當事人予以嚴肅的紀律處分!把黨和政府給予我們復員退伍軍人的政策落到實處。言語唐突之處務請海涵:請您在百忙之中能夠給予幫助並予以回覆!拜託了!

以上所反映的內容絕對真實有效,如有虛構誣陷,本人甘願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中國大唐集團甘肅分公司全體退役士兵和家長
代表人聯繫地址:甘肅省隴南市文縣碧口鎮碧口水電廠 等

聯繫電話0939–5586539 09393992650
E-mail–gwb6539@163.com QQ:17545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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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我們是轉業到地方的志願兵,曾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這個大家庭裡服役十三年以上,為國防事業和軍隊建設默默無聞,無怨無悔地奉獻出了自己的青春年華。我們也曾滿腔熱血地在綠色軍營裡刻苦地鑽研軍事技術和業務,在不同的軍種、兵種、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出色、圓滿地完成黨和國家、軍隊負於我們的神聖使命和任務,我們引以為豪,無愧於軍旅生涯,無愧於家鄉父老,無愧於祖國和人民。         

可是,當我們告別軍旅,轉業到地方,在當地民政部門的安排下,我們大多數人進入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在面對人生第二次就業,我們努力過、拼博過,我們珍惜這就業的機會,來之不易。但這些都無濟於事,只因企業經濟效益差,一年的功夫,下崗的下崗、失業的失業、一家人的生活也難啊!尤其是像我們這些志願兵;老婆無工作,在農村失去了土地,孩子要上學,年老的父母需要我們贍養,僅靠我們微薄的工資養家餬口,實在太艱難、太艱難,生活是如此的辛酸。曾經的自豪,感動與而今的悲觀,失望交織在一起,是喜?是悲?是憂?我們無言以對,生活的壓力使我們喘不過氣來,使我們有些麻木了。儘管現實是如此的具體,但我們心中仍充滿著點點希望,回眸逝去的日子,有感當兵的歷史,因為,我們曾是一個兵!               
  
當我們看到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川委辦〔2003〕31號文件時,我們感到特別的疑惑不解,眼前一片迷惘,怎麼也想不通,難道我們怎麼想也不公平。既然軍轉干能享受生活困難補助政策難道軍轉志願兵生活困難就不予考慮嗎?同屬困難企業的軍轉干,軍轉志願兵為甚麼差別這麼大?衷心地希望總書記關心一下我們這些處在困境中志願兵們,幫助我們走出這生活的困境,消除我們心中的迷惘與困惑;我們由衷、發自內心的感謝您。我們殷切地期待著、期待著……

我們軍轉志願兵反對錯誤的安置政策、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革命嗎?

2007年7月20日晚22時45分左右,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像催命一樣叩開了四川眉山五0五廠職工「軍轉志願兵」肖治中、陳小平的家門,「走,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有請。」這是五0五廠保衛處干警黃天全的聲音。「哦是老黃、你別逗餵,半夜了明天再說。」“不開玩笑,車子都來了,走!走!走!」。

二人先後被請上了車,車到五0五保衛處,上來-人換下了李警官,這時車上有工廠保衛處長張新強、干警黃天全、司機龔警官、被請者肖治中、陳小平。

警車一路快跑來到了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肖治中、陳小平被請進了分局紀委司書記辦公室,大約三十分左右,東坡區公安分局張副書記下令:把他們分開看起來,一個到二樓會議室,一個到四樓會議室。肖治中被6名公安帶到了二樓會議室,陳小平被另被6名公安帶到了四樓會議室。請注意:現在不是請,而是變成押。接著張副書記分別在二樓、四樓對肖治中、陳小平宣佈:「今晚由分局法制科干警對你們進行法制學習,不得與外界有通訊聯繫」。

在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12名公安的看管下,從2007年7月20日23時55分左右到21日晚21時30分左左,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法制科干警未講解、學習過任何法制知識。請注意:東坡區公安分局使用的方法、地點、場合都不對哦!空調溫度調得非常低,把肖、陳都整感冒了,二人一夜未眠,肖治中家人曾打電話詢問情況,剛接通電話,就被兩名公安強行終止通話,並要求交出手機。這是嚴重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權!

7月21日下午3時左右,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宣佈:「肖治中、陳小平由眉山五0五廠成通公安分局擔保你(們)回去」。真是天大的笑話,我們又沒犯法,要五0五廠成通公安分局擔保我(們)甚麼?我(們)說,我(們)不走了,要討一個說法。我們不服眉山東坡區公安分局的違法行為,並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何需擔保。於是要求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出具手續,說明我們是被傳喚、拘留還是強制學習。

在未得到任何答覆的情況下,決定不拿到證明手續,不走出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的四樓會議室,並再次強烈要求出具證明或手續。一直僵持在7月21日 22時左右,眉山市紀委副調研員劉建華、怒氣沖沖來到東坡區公安分局4樓會議室,咆哮斥責我們:「你們兩個代表眉山軍轉志願兵到處上訪,要求享受軍轉幹部的解困政策,你們就是對國家的安置政策不滿嘛,對國家的安置政策不滿,就是反對國家的安置政策、反對國家的安置政策、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革命、你們想翻過去、我就把它翻過來」。

「哪是哪哦, 你真像帽子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我們二人同時說到。稍後劉又說:「我沒有時間和你們談,今天的事,叫你們來就定為訓誡談話, 就是要訓誡你們,有事情由我負責,把他們帶走,讓他們好好的反省反省再說」。

於是一大幫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干警把我們前呼後擁地押到底樓。市紀委副調研員劉建華對肖治中說:「陳小平要去反省學習,你去不去,不去就自己回家」。「來時有專車,回時就自己走,這叫啥哦,」 肖治中說:「要學習,我能不去了嗎?多學點黨的政策好啊!」說著向警車走去。陳小平接著說了:「即然是學習,警車我不坐」。話音剛落,又是東坡區公安分局張付書記大叫道,把他弄上車,幾名公安齊動手,把陳小平連推帶拉押上了警車,三輛警車慢慢啟動,一路狂奔,途中沒收了我們的手機,稍後又加入一輛彭山縣公安局的警車,來到了彭山仙女湖渡假村,包仙女湖渡假村B幢共計兩層6間房。肖治中、陳小平被強行分開住,肖治中住底層2號,陳小平住底層1號,各有3名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的公安看管,另有4名彭山公安局的公安負責擔任24小時外圍警戒。

7月22號上午,我們被強行搜身,又拿走鑰匙、現金等,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生權利!下午2點30分左右,市公安局馬局長找陳小平談話(底層1號住宿房間)說:「你所幹的-切都是違法行為,現在我們正在挽救你」。他根本就不聽陳作任何解釋。我們認為這樣的公安局長,純碎是以權代法、以權壓人,有這樣的公安局長執法,社會能公平嗎?吃過晚飯,我們主動提出如果不學習,請放人回家,經看管負責人請示上級,得到的答覆是:要學習,不准放人。

7月23號至7月31號下午6點,由眉山市組織部、市紀委、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信訪辦、市維穩辦,輪流著,循環和我們閒談。閒聊中部份局辦領導都認為東坡區公安分局對待我們的方法有瑕疵。

說是學習,但既沒有黑板、粉筆,又沒有給我們發放教材、筆、筆記本等。這是學習嗎?完全是軟禁。

在此期間,我們據理力爭,向他們陳訴中央的有關軍轉安置政策和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我們是向各級黨委和政府、直至中央反映我們的訴求。雖有部份官員對我們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仍有少部份官員,仍然是以權代法、以權壓人,對我國的軍轉安置政策根本就不懂還佔著位子發號施令。

7月31號18時左右,市維穩辦梅主任宣佈我們學習結束,即將要畢業。我們認為既然畢業就該有「畢業證」。可得到的答覆是不可能有,他們又不是教育部門。

19時45分左右我們被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用警車送到眉山五0五廠紀委交接,從7月20號到7月31號晚,我們作為一般黨員職工被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用10名警察看管,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達11天之久。對此,我們感到非常委屈、心寒、不公正。

我們質問:眉山的天還是不是共產黨的天,眉山的腐敗官員還有沒有法來管。

我們被放回家後,整天無精打采、夜夜惡夢纏身,身心受到極大的推殘和打擊。試問眉山市相關領導、東坡區公安分局,是誰給你們的權利?是誰讓你們知法犯法?眉山五0五廠職工轉業志願兵肖治中、陳小平認為眉山市相關領導、東坡區公安分局有如下違法行為:

1、知法犯法,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
2、知法犯法 ,非法搜身、侵害公民人身權;
3、知法犯法 , 強拿手機、剝奪公民通訊自由權;
4、知法犯法,不通知二人家屬被非法拘禁地點、剝奪家屬知情權。

眉山五0五廠職工,轉業志願兵肖治中、陳小平強烈要求如下:

1、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根據法律、法規,將違法者給予黨紀、政紀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3、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等。

當法律和權利發生矛盾時,只有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做出裁決,以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我們堅信法律最終要戰勝強權。

人民代表不僅僅是一種榮譽,更重要的是還肩負著依法監督「一府兩院」 依法管理國家的神聖職權。

2007年8月23日,就眉山市東坡區公安分局軟禁軍轉志願兵肖治中、陳小平11天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申訴,申訴材料經二人親自送達眉山市東坡區人大法工委、區政協、區武裝部、區信訪辦、眉山市人大信訪辦、市政協、眉山市軍分區、市民政局、因和市信訪辦副主任就申訴材料中的用辭問題發生爭論,他們收回了申訴材料。

8月28號下午14時30分左右、眉山市紀委,市維穩辦、市組織部、市信訪辦、市公安局及時等對肖治中、陳小平的申訴聯合進行答覆。陳小平問:現在我們國家是權大、還是法大?市紀委劉建華的回答說:法律是共產黨制定的,共產黨能管到法律、法律管不到共產黨,全國有很多案例,就這些案例個人沒有一件能打贏官司的。還說你們要告,沒有一個地方能告的准,除非到聯合國去告,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個別官員的回答。

最後市公安局副局長作總結及解答,他說7月20號到7月31號為阻止志願兵上訪,強制你們學習11天是市委、市政府定的,我們公安部門是受市委、市政府領導的,你們提出的1、將違法者繩之以法;2、賠禮道歉;3、賠償經濟與精神損失不存在,你們要到省政府、北京去上訪,只要依法那就是你們的權利。肖治中、陳小平不服解答,當場表示:一定依法訴求到底。

請郭泉教授代我們呼籲:表示萬分感謝!
請關注我們軍轉志願兵這一特殊的弱勢群體

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成都軍區、省軍區、武警四川總隊:

七十年代末,隨著我過社會主義經濟不斷發展壯大,我軍的武器裝備逐步得到了改善,一批批科技含量較高的武器陸續裝備到了部隊。由於部隊兵源素質趕不上部隊發展的要求,保養維修這些裝備變成了首要問題,有的嚴重影響了部隊正常的戰備訓練,特別是每年的入伍退伍時嚴重的青黃不接,軍中清一色義務兵,軍中無士官。

軍隊急需改革,改變現有部隊兵源素質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結合我國當時的國情,軍情,借鑒外軍好的經驗,走中國強軍之路.在鄧小平同志關於「輩子兵」的思想指導下,1978年3月7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全會通過《關於兵役制度問題的解決》我軍史上出現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志願兵,而且《決定》中對志願兵的待遇也作了明確規定:第一條志願兵的政治待遇和第七條志願兵的困難救濟福利待遇以及1983年2月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1983]16通知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以作了規定。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軍務部和總政組織部、幹部部1986年2 月18日頒發(1986)政組第十四號「關於義務兵戰士提干或轉為志願兵後應及時函告地方人民政府的通知」應由所在團以上單位及時函告其家庭所在地縣、市民政部門轉告其所在鄉、鎮的人民政府,對其家屬停止物資優待,收回那份責任田,戰士轉為志願兵後,即已是職業軍人,他們轉業後,國家要給他們安置工作,生活也有保障,收回那份承包地,那是自然的。

回顧歷史,從以上已經執行的各種政策規定中,我們不難看出,得出的結論是:志願兵的待遇基本上是按照幹部同等待遇的有關政策文件規定辦理的。而且寫進了共和國法典,尤其是對他們轉業後也作了明確規定,國家要給他們安置工作,生活應該有保障。

其實,志願兵制度在我軍史上只實行了21年,特殊的年代,產生了特殊的志願兵,它光榮地完成了黨和國家、軍隊負於的神聖使命。在我軍史上悄然走過了,但我們這些曾為國防事業奮鬥,成千上萬的志願兵們,我們作為職業軍人,堅守在祖國的邊疆、海防和缺氧的西藏高原,沒拿國家高額補償,為了部隊徹底改革最終實現義務兵與士官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奠定了基礎,作出了貢獻。

特別是當時部隊改革提干制度,一律不從戰士中直接提干,幹部要從軍隊院校中培養產生,我們中很多人都是幹部培養對像,幹部苗子,由於政策提不了干,但正直部隊幹部不夠和壓縮官兵比例,急需用人之際,只好把個人利益與榮譽拋在腦後,我們識大體、顧大局,服從組織安排,不負使命改為志願兵,當時部隊原來由幹部擔任的76種職務由志願兵擔任(分別代理分隊長、司務長、排職、連職、管理員、助理、主任、技師等職務)繼續服役。尤其是我們在這十多年的戎馬生涯中,經受了自衛還擊和八九政治風波生與死的考驗,國防科研試驗;抗洪搶險;抗震救災等經歷了血與火的洗禮,作為軍人,在部隊是訓練能手、技術骨幹、管理人才、無愧於軍隊、無愧於祖國人民。這鐵的事實,是有目共睹的,這短暫光輝的一頁也將永記軍史。

目前,昔日的志願兵絕大多數已轉業到地方工作,所不幸的是我們這部份軍轉志願兵分配到國有、集體企業、破產下崗、失業的軍轉志願兵。在工作、生活中確實遇到了個人難以解決的困難。有資料表明,在部隊服役十年以上,年齡在45 歲以上下崗、失業的情況更為嚴重。第一年齡偏大、技術單一、身體差、自己求職困難,私營企業根本不要;第二長期下崗失業(30年工齡「含軍齡」每月工資僅200多元的希奇怪事)。家庭負擔重,上有老、下有小,由於沒有固定收入,連社保,醫保都沒有錢買,沒有了工作,生活更是沒有保障,僅靠原破產單位發給的幾千元,最多兩萬元多的補償費,除維持下崗失業這幾年的起碼生活外,早已是彈盡糧絕。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30元,大多數家庭還得不到,更是無濟於事,杯水車薪,絕大多數人僅靠愛人400~500元的工資養活一家人。「半邊戶」“單職工」雙職工下崗失業的情況更糟;我們軍轉志願兵為了養家餬口求生存,有蹬三輪、拾破爛、外出打工、擺地攤、當老「報童」;有的軍轉志願兵由於軍旅生活留下病根,因無錢醫治過早離開人世;也有因貧困而導致家庭破裂,子女輟學等……

2002年至今,中央及各部委、省、市縣只對軍轉幹部出台了一系列解困政策。而在同樣的黨;同樣的國家;同樣的軍隊(曾經享受幹部同等待遇的志願兵,既然幹部轉業到地方的身份沒有變;那麼,我們志願兵轉業到地方,享受幹部同等待遇的規定,同樣也不會變);同樣的困難企業、下崗、失業,卻不能享受同樣的解困政策,同樣是轉業軍人,巨大反差,迫使我們做出強烈反應……

在2005年3月,我們部份困難企業、下崗失業軍轉志願兵就生活困難,以書信等形式聯名向縣、市、省、直至中央相關領導和部門反映生活困難,要求解決實際困難,各級就推說沒有政策。在提到為甚麼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能得到解決?為甚麼軍轉志願兵的生活困難就得不到解決?她說要等少部份人先富起來,就是要等幹部先富起來,這就是省委信訪辦個別同志給我們的電話答覆。更有官員說223號文件只在軍隊有用,地方不執行的怪事。

我們軍轉志願兵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地向各級黨委、政府反映我們的實際困難,我們沒有盼來各級黨委和政府的解困政策,而是盼來了當地黨委和政府、單位的強烈壓制和威脅!這樣的壓制的威脅不會奏效,只會擴大矛盾……

以《國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以國發(1978)223號、國發(1983)16號等關於軍轉志願兵的相關政策為依據,我們將依法維權到底,直到享受軍轉幹部同等待遇為止。

有些地方政府基本上沒有管下崗失業的軍轉志願兵,有人甚至認為志願兵只是一群退伍老兵,與義務兵沒有甚麼兩樣,他們還說泥鰍就是泥鰍,不是黃鱔,騎馬的與牽馬的就是不一樣等.當地政府給你們幾千元錢的下崗、破產、改制補償費,就算了卻你後半身。有個別領導還出餿主意,散佈甚麼改革就是需要作出犧牲,付出代價,難道他們所說的犧牲,就是要讓我們這些青春獻給國防;壯年獻給國家;一生獻給黨;為了祖國的安全;為了人民的安定;歷經苦難癡心不改一身;奉獻大於索取的共和國衛士的志願兵們;再一次地去犧牲嗎?

其實,如果人們認為70年代誕生的志願兵是軍旅中的一枝花,是軍中驕子,那麼就不應該認為他是一多曇花,那麼過早的被人遺忘。為甚麼被人們遺忘?一是由於缺乏對志願兵應有的正面,有力的宣傳,實際上社會很多人他們根本不瞭解甚麼是志願兵;二是志願兵本身就是一群弱勢群體,自身維權意識差, 弱勢群體容易被社會忽略遺忘。

所以希望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在大力宣傳志願兵的同時,對他們的過去加以肯定,本著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像關心軍轉幹部那樣,認真貫徹落實胡總書記的創建和諧社會的指示,更加關注愛護這些失業的軍轉志願兵。雖然我們在編制上不曾是幹部,但享受了幹部同等待遇。特殊年代,很多人也是當幹部用的,為國防事業和軍隊建設奉獻出了自己的青春年華,更何況國發(1978)223號文件,至今也沒作廢,解決軍轉志願兵生活困難的事為甚麼還這麼難辦?我們強烈要求上級組織和政府還我們軍轉志願兵享受軍幹部同等待遇政策的本來面目。(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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