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轮功学员向警方递交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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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2月6日上午9点正,11位澳门法轮功身学员来到治安警察总局,向代局长李小平递交了一封公开信,并要求约见李小平代局长。事源最近一段时期,澳门法轮功学员在景点的讲真相活动,受到治安警察的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表示,他们是依照澳门法律行事,而警察多次骚扰,甚至不择手段骗取学员身份资料,开控诉书,对此提出强烈的抗议,并递交一封公开信,警方派代表接了学员的公开信。公开信如下:

致澳门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李小平的公开信

李局长:
  
我们是澳门法轮功学员,为了唤醒人们的良知,制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你管辖的区域,我们冒严寒,顶烈日,在大三巴牌坊及澳门议事亭前地摆放图片向人们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暴行,我们在澳门讲请真相的活动已有近八年了,在阁下尚未就任治安警察局代局长时,我们已经在向澳门巿民及游客讲述法轮功真相了。我们是依照澳门法律第二/九三M号5月17日集会权及示威权,递交了告知书给民政总署,履行法律付予澳门市民的权力,进行合法集会。而递属于第一警司处的军装警员于2007年1月18日、24日、27日、29日及2月4日先后5次向我们的集会人仕开出罚单,以《公共地方总规章》所谓“阻街”、“摆放物件”等等为由开出“控诉书”,这是继去年6月间开出“控诉书”之后,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对此我们表示强烈的抗议,也对你们的做法实在难以理解。

8年以来,澳门的人权法例未有进行任何修改 (如有,请指出修改的部分),澳门的澳人治澳,一国两制的政策亦没有改变,为何今天澳门警员作出严重践踏人权,涉嫌违法执法的行为。对我们澳门市民按照《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所付于的集会自由进行公然的践踏。在每次开出控诉书的过程中,我们均严正向有关军装警员表明,我等正在进行集会,警员的行为是阻止我等行使集会权。但有关警员都不于理会,仿佛澳门不是法治之地,穿上警服就可任意妄为。同时,警员在1月18日开出控诉书的期间,拉扯年近60岁的集会者王女士。而在2月4日,讹称检查集会者的身份证为由,以欺骗的手段取得集会者的身份证以开控诉书。事件令所有在现场的中外游客为之侧目,严重影响澳门警队的形象。试问,图片是我们活动要展示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杂物堆放,法轮功学员摆放的图片不是商业行为,更不是为牟取私利的物品。而是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镇压的控诉资料、是揭露邪恶迫害的证据。法轮功学员的讲迫害真相集会是受澳门法律保护的公民权益。澳门政府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反群体灭绝罪、反酷刑罪公约。这些均是国际条约,具有国际约束力和执行共识,需各签署国家和地区共同遵守。澳门是实施一国二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法治社会。澳门警察的行为应有法律依据,依法执法,不允妄为。另外,《公共地方总规章》不是法律,不能代替法律、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用以冲击法律。这种既剥夺居民的合法权利,又以非法律的规章来惩罚学员的行为,是否已造成一区警员违法?是否已涉及《法律第2/93M号》5月17日集会权及示威权:第14条(其他处罚)第二款:当局在法定条件以外,阻止或企图阻止自由行使集会权或示威者,处《刑法典》第291条规定之刑罚,并被提起纪律程式;第三款,因阻止或企图阻止有关权利之自由行使而干扰集会或示威之反示威者,处为人身胁迫罪而定之刑罚。现警察的行为是否己在提起纪律程式之范畴之内?《在法定条件以外,阻止或企图阻止自由行使集会权或示威者,处《刑法典》第291条规定之刑罚,并被提起纪律程式之范畴。》

法轮功修炼“真、善、忍”教人做好人,自1992年传出后,洪扬世界近百个国家,荣获国际近2,000项褒奖,法轮大法书籍翻译成几十种文字,逾亿人修炼得益。但与中共的“假、恶、暴”形成明显的对照,江氏因妒嫉、惧怕,控制它的邪恶集团利用中共发动非法的镇压,达7年之久了,据明慧网统计,已有3,01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最近,又有证人揭露中国的劳教所、监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盗卖、毁尸灭迹的兽行。(请在网站 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下载由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 hon. David Kilgour 及人权律师 David Matas 发表的第三方独立报告《血腥的活摘器官 – 加拿大关于中共活取法轮劲员器官调查报告》)为制止中共这场惨无人道的暴行、残酷的镇压。近八年以来,澳门法轮功学员与全世界学员一样,行使公民权益。在市区、在大三巴景点,向民众、游客、向警察、向社会团体、向政府机构,讲述法轮功遭受非法迫害的真实情况,唤醒人们的善念、良知共同来制止这场民族浩劫,使中国能长治久安。

我们法轮功学员在澳门修炼近10年了,从未有任何违反法律、或激烈的行为。自中共打压后,也只是怀着善念用和平的方式派发些资料、摆放少量的真相图片 (现在香港或任何一个法制社会的旅游点, 几乎都能看到法轮功学员讲迫害真相的活动及声援1,800万人退出中共的大游行)。让人们知道法轮功受非法镇压的真相,是为了制止迫害而已。请千万不要为自己的私利,不顾法律,放弃自己的道德底线,认为自己有权,想讨好邪恶,而蓄意制造冤案,助纣为虐。可知道香港警方已制造“阻街”冤案,初时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后法轮功学员上诉终审法庭得直,香港政府已向法轮功学员作出钜额赔偿。在澳门也许你们有权制造各式冤案,但你心裹会安乐吗?能保证永不翻案吗?也许你会想有上级撑腰,我怕什么?想你也知道,中共文革中的“四人帮”不可一世,但最终逃脱不了阶下囚的下场,更有大批恶徒押至云南遭枪毙,他们难道不是奉上级命令行事吗?能脱罪吗?近世纪的犹太灭绝罪,迄今仍在追究。现在国际上已组成“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调查团”以调查中共迫害法轮功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的暴行。成员人数接近200位,都为各国知名人士,包括议员,律师,医生等,香港调查团成员包括司徒华,民主党主席何俊仁,林子健,林咏然,及郑宇硕。国际媒体,包括英国英国广播公司(BBC)亦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事件专访中共卫生部官员。详细请看 http://epochtimes.com/gb/7/1/14/n1589477.htm(毛群安受访BBC回回避活摘器官关键证)

再看现今中共的局势,曾经叱咤风云的上海市长陈良宇现况如何?中共高官今天不可一世,明天成阶下囚的例子已不可列举,攀附权势能长久吗?再来看澳门的前运输公务司司长欧文龙事件,他的权势能包庇自己吗?只有依法行事,按照人的良知,善念行事,对得起天地良心,才能赢得市民的尊重,才能长享安宁,同时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作出明智的决择。

现今澳门正席多事之秋,作为普通的澳门市民,我等亦希望澳门安稳平静,市民安居乐业,我等相信上至特首,下至黎民百姓都拥有同样的愿望。大家均不希望澳门因违反人权而成为国际的焦点,背上违反人权,助纣为虐的恶名,而有关人仕的恶行更将被国际媒体广泛报道。江泽民、罗干、簿熙来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原凶已在全球十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使其在民主国家寸步难行,每外出一国均被法院传讯。(http://www.grandtrial.org)诸此云云并非危言耸听!实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善恶必报的验证!请切勿丧失善念,为职权而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反之望能遵循法律,以公务员神圣的使命和责任感,秉公执法,善待法轮功,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本着相信“一国二制”的实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同时本着对执法机构的信任、及对治安警察局负责人的信任,冒昧的来约见你们,希望大家能就以上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对话,以减少不必要的磨擦和避免不愉快事情的发生。我等将于2月9日(星期五)上午11时前来治安警察局总部与局长阁下直接讨论有关问题,届时我等将邀请立法议员区锦新陪同前来协助商讨,希望阁下能在百忙中抽空与我们会面,谢谢!

此致!

澳门法轮功学员
2007年2月6日

附件:
1. 2007年2月2日大纪元时报 6.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欧洲分部成立
2. 法官裁定港府须解释法轮功黑名单 7. 九评共产党
3. 澳法轮功诉外长 法庭判唐纳赔偿2万 8. 小册子 “法轮大法好”
4. 上诉得直 港高院撤销法轮功阻街罪 9. 大纪元时报特刊
5. 法轮功学员上诉终院得直

抄送:各级法院、检察院、廉政公署、民政总署、
司法警察局、情报厅、第一警司处、各立法会议员及全澳市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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