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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声请释宪案 大法官下周举行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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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九日电)台湾总统陈水扁声请释宪案,大法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将在二月十三日及十四日举行说明会。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长魏大喨今天表示,说明会将依法邀请专家学者到院说明,藉以搜集相关资料,但不代表大法官作成任何决定,请外界勿多臆测。

魏大喨指出,为了尊重受邀的专家学者,司法院不会公布参与说明会的名单,也无法公布人数。他强调,列入考虑的学者专家相当多,大法官书记处经过多次联络、沟通后,才决定与会名单,绝非大法官就特定人员作挑选,这些专家都是留德、留美和留法的学者。

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一月二十五日代表陈总统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卓荣泰指出,陈总统希望透过释宪声请,厘清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是否与宪法第五十二条抵触,并声请暂时处分,请司法院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国务机要费案诉讼程序,并废弃开放阅卷的裁定。

司法院表示,大法官一月二十五日收到总统释宪声请书后,就释宪声请书所提相关资料,认为有进一步了解必要,依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查相关资料,并依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邀请专家学者到院说明,为大法官广泛搜集资料程序。

魏大喨表示,这些专家学者在两天说明会中,将就“总统之刑事豁免权”与“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两议题作讨论。

在“总统之刑事豁免权”方面,将讨论宪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刑事豁免权的性质与内涵,并将与美国、法国与德国或其他各国的宪法或法律的相关规定或实务见解作比较。

另外,在“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方面,也将听取专家学者就美、法、德等国的法规作比较,了解各国的理论基础与适用情形,作为大法官是否受理的参考。

司法院表示,大法官订于二月十三日及十四日举办说明会,并不代表大法官作成任何决定,请勿多作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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