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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后母继承 控伪造结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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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一名萧姓中年妇女,两年多前在餐厅宴客,带当时已意识不清、穿着内衣的陈姓同居人到现场,宣布两人已结婚,同居人病逝后,陈某的女儿为财产继承问题,控告萧女伪造结婚证书,南投地检署侦结,认定萧女伪造文书罪嫌成立,声请简易判决。

陈姓男子生前开设一间工厂,与59岁的萧姓女子同居10多年,并育有子女,93年8月17日,萧女选在一家餐厅宴客,再将陈某带到餐厅,向在场宾客宣布两人已结婚,当日下午帮手指已僵硬的陈某,在结婚证书上签名、盖章,再拿给朋友于介绍人一栏签名,同月20日持证书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后不到两个月,即同年11月4日陈姓男子即病逝。

陈某过世后,其女儿为了财产继承问题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诉,并进一步向地检署控告萧女伪造结婚证书,以取得父亲配偶身份。

萧女矢口否认有伪造文书行为,并称同居人主动要结婚给她名分,结婚证书上的签名和盖章,确实是陈某亲自签名用印。

不过,检察官经调问多名证人,发现陈姓男子在93年间就陆续出现行为失常、对外界反应迟钝的情形;医院也证实陈某精神状态无法如常人订立交易或婚约之类较复杂的法律契约。

另从萧女提供的婚宴当天所拍照片中,也发现当时陈某穿着内衣,且每张照片眼神呆滞、均未面对镜头;此外,隔日陈某到医院健检,健检人员记载“意识不清”。

检察官表示,虽然婚礼未规定应着什么服装,但结婚是人生大事,一般人均隆重以对,意识清楚之人是不可能穿着内衣出席自己的婚宴,综合以上的调查,认定萧女确有伪造文书之嫌。

法界人士透露,只要刑事上可以确定萧女是伪造文书,即会丧失陈某配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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