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山:物权法和“钉子户”

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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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 重庆的“钉子户”最近成了中国媒体和网络上的热门话题。这位被许多网民誉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在周围地皮全部被发展商收购并且挖好了地基之后,仍然矗立在挖出的大坑之中,像一个孤岛一样坚持着。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最近中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草案。

物权法基本精神,是要明确界定和保护公私各类财产,所以重庆的“钉子户”似乎成为了一个标志。

然而此事颇有可疑之处。因为最近十多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商人,在地方政府的默默鼓励和支持下,在拆迁民房的问题上从未如此的温文和讲道理。用古歌输入重庆暴力拆迁进行搜索,半秒钟不到就可以搜到到19万条和暴力拆迁有关的新闻。当然,这19万新闻中有大量的重复报导,但在一个城区只有500万人口的城市中,也仍然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如果扩展到全中国各地,这种暴力拆迁的情况就更为普遍。一个对北京一千多名访民进行的调查显示,由于房产拆迁损害民众利益而到北京上访者,占了约10%。

海外较为熟悉的上海周正毅案件,如果不是涉及到数万原居民利益受到损害,恐怕也不会闹到如此规模。而邻近香港的广东省,因为拆迁和土地赔偿纠纷的暴力事件同样层出不穷。

导致这种情况恶化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中国各地发展商住楼宇的土地出让金,大部分划归地方政府,而且这笔资金不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当中,却占据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很高比例。因此在GDP高于一切的政策下,地方政府全力抬升土地价格,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快速建房。

中国民众对刚刚通过的物权法的看法差异极大。在本刊记者的相关采访当中,发现在大部分民众认同这一法规的同时,也有不少民众心怀疑虑,他们怀疑物权法是否能够真正的保护普通升斗小民的利益,因为在中国宪法上堂而皇之的条文,也并不能真正保护一般民众的人权。

重庆的“钉子户”也许确实是一个真实的小市民对抗大商人的事件,但绝对不是,起码在现阶段绝对不是一个中国的普遍现象,绝大部分的情况,是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在发展商和地方政府机构合作的逼迫下被迫放弃自己的权利。在这样的前提下,重庆这家“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容易掩盖了成千上万的早已被强力拔出的普通钉子户,使外人见木不见林,从而产生幻觉。

我倒是希望,全中国的普通民众都能够“牛”起来,同时也希望中国订立的“物权法”能够真正地保护中国普通民众的财产,而宪法中的人权条款真正能够保护所有人的权利,而不是法分内外敌我区别对待。

果能如此,中国或许能有些许希望。

—-转载《新纪元周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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