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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决议 限制老旧游览车新规定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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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五日电)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上午听取有关对老旧游览车限制的新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专案报告,最后决议部分条文修正案,因违反、变更或抵触公路法精神,应暂缓实施,交通部应在两个月内,完成修正并重新公告。

新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今年二月一日公告实施,主要为强化对游览车客运业的管理,增加对老旧游览车的限制,例如限制十二年以上游览车行驶路线区域及一定坡度的山区道路。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王拓 (基隆市)提案,“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案暂缓实施,交通部应依交通委员会决议所附的“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内容,两个月内完成修正并重新公告。

王拓还提案,交通部更正“运输业管规则”并重新公告后,应在三个月内成立游览车牌照议委员会,另向业者收公路营运费,并责成游览车牌照审议委员会设立“游览车高龄车辆与过剩牌照退场基金”,基金财源除部分来自公路营运费外,其余由政府相对提拨,基金运作自足时,政府停止提拨。

王拓的两项提案获纪国栋 (中国国民党,台中县)、郭玟成 (民进党,高雄市)、谢明源 (民进党,台中市)、曾灿灯 (台湾团结联盟,高雄市)、魏明谷 (民进党,彰化县)、李鸿钧 (亲民党,台北县)、杨仁福 (国民党,平地原住民)、林建荣 (国民党,宜兰县)等朝野立委连署,并做成委员会决议。

交通部路政司长尹承蓬认为,二月一日已开实施的新修正“汽车运输业管规则”若要暂缓,会让交通部置碍难行,而交通部也一直检讨“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是否有不当之处,立委的提议都会列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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