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副省长为儿谋利致1.6亿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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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讯】广东原副省长刘维明因“严重违纪”,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刘维明在担任广东分管工业的副省长时,曾多次出面为在深圳经商的儿子谋利,导致约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其在2006年初还因此案被有关部门“双规”。 据悉,刘维明是刘少奇的侄子。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导,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报,刘维明的儿子刘建中早在1992年就相中罗湖区的一块寸土寸金地段。当时参与该地块的10余名争夺者中,不乏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商,以及颇有政府背景的大型国企。但它们无一例外地落败。

究其原因,在于刘建中之父刘维明,位居分管 工业、商贸的广东省副省长已多年,无论其社会关系及政治资源,均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当时,时任广东省副省长的刘维明为儿子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打招呼,使刘建中获得罗湖区养生街10号项目开发权。

此后的1993年至2001年,长约8年的漫长跨度中,刘维明还通过向深圳 市、罗湖区有关领导打招呼的方式,使刘建中少交地价款836万元,并免除了因拖欠地价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5335万元。仅此两项,刘建中即从土地中获 利6171万元。

时至2000年,中威物业公司的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几乎为零。在其经营说明栏里,公司称“产品严重滞销,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能 力”。若以土地转让金流失部分,外加后来广东粮食集团投入资金,各项加起来的国有资产投入高达1.6亿元。但发展到今天,这家合资的公司并没有发生股权变 更,而1.6亿元国资已在转眼间化为灰烬。

据报导,刘维明生于 1938年10月,据称刘维明是刘少奇的侄子。刘维明17岁中学毕业后,在南岭煤矿当工人。曾在煤炭系统工作整整20年。1975年,37岁的刘维明出任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自此跻身副省级。1978年,刘维明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8年起担任广东省副省长长达10年。 1998年转任广东省政协常务副主席。 据悉,刘维明留退休后仍十分活跃,尤其与湖南籍企业家来往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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