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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用途不同 课征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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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孙帼英台南报导)一年一度的房屋税从5月1日起开征至5月31日止,课税期间则为前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房屋因用途不同致适用的税率不同,计算出来应缴纳的房屋税就不相同。

台南市税捐处表示,房屋税每年征收一次,纳税人为房屋所有人,开征期间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课税期间则为前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在此期间内新建完成的房屋,则按月数计课,例如96年房屋税于96年5月开征,课税所属期间为95年7月1日至96年6月30日之房屋税,如某甲的新房屋自96年1月起课房屋税,则某甲96年房屋税的课税月数只有6个月。

税捐处表示,房屋税的计算是以房屋的课税现值乘以适用税率。目前本市房屋税率分为住家用1.2%,营业用3%,非住家非营业用2%,而所谓非住家非营业用是指房屋供私人医院、诊所、自由职业事务所、补习班、幼稚园等使用。

税捐处指出,民众常有面积、地点相同的房屋为何缴纳的房屋税不一样的疑问,原因就在于房屋因用途不同致适用的税率不同,计算出来应缴纳的房屋税就不相同。

以上开某甲房屋课税现值600,000元,96年房屋税应缴6个月为例,如房屋为住家用应缴纳房屋税为3,600元(600,000×1.2%×6/12),如为营业用应缴纳的房屋税则为9,000元(600,000×3%×6/12)。因营业用房屋税率较高,如房屋所有人欲将原住家用的房屋改作营业使用,无论是自用或出租他人使用,其房屋税均会增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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