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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账户被用来炒股 恐变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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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上市、柜公司炒股事件频传,必备工具就是“人头账户”,提供人头账户的民众要注意了!出借或出售账户,被拿去作为炒作股票、掏空公司、内线交易之用,检方不排除以帮助犯科以刑责,目前法界对于贩卖银行账户、手机门号的民众,普遍认定成立诈欺罪帮助犯,这些炒股案人头账户将是违反证交法帮助犯,将来要面对的民、刑事责任,可说相当沉重。

台中地检署一连串侦办上市、柜公司违反证交法案件,专案小组检察官发现,这些炒股案件中,公司大老板为了逃避行政控管,拿配偶、子女、亲友、员工或成立公司的账户,来从事股票“相对买卖”的不法勾当,这是他们必备的炒作工具,检方指出,其实是否为人头账户,检调早有一套破解办法,根本无所遁形。

目前检方对违反证交法的人头账户没有科以刑责。专案小组认为,公司大老板何必借账户,唯一的解释就是炒股及藏匿不法所得之用,如果继续放任“人头账户”没有罚则,大老板取得账户容易,上市、柜公司炒作股票、套杀散户的剧情,恐将一再重复上演。有检察官说已经查到手软,还查不完。

检察官王捷拓指出,早年提供人头账户给诈欺集团者,是否涉及帮助犯,法院并不支持,但检方一再起诉这类诈骗案,以诈欺罪帮助犯或改以洗钱防制法来对付这些人头账户,法院已普遍支持人头户以帮助犯处刑。

同样的状况,借账户是作为非法使用,应是人民的基本常识,即使是出借给公司大老板,也不例外。据悉,部分出借账户的员工指出,大老板开口要借,他们不好意思拒绝,也认为他们不会去做违法之事。检察官认为,这种说法不能阻却违法。

专案小组指出,事实证明这些公司大老板就是以“人头账户”炒股,出借账户已有不确定故意的帮助犯,检方会在适当时机,起诉人头账户,民众出借账户之前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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