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刘荣/专题报导
根据台北市政府统计,金融保险纠纷高居去年消费纠纷首位,除了被保险人要求理赔不成占最多数外,近年也出现部分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不当推销保单,甚至擅自将客户资料给保险公司进行销售,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
◎个案一
王小姐向台北市消保官投诉指出,她的信用卡银行向她电话推销优利存款套餐,告知可以存130万元到银行,其中100万元以高于牌告年利率的5%做定存,三个月期满。另30万元是每年存入,存满六年可拿回200万元。她存入后才发现,30万元根本不是存款,而是储蓄保险,她要求解约,银行竟以违约为由扣除15万元。
◎个案二
张先生投诉消保官,一家外商保险公司打电话来直接说:“张先生你是我们选中的贵宾,我们跟某某银行有合作,你可以拥有优先购买超值保险的权利…”;他生气地说,该银行擅自将客户的名字、电话、地址、身份证字号给合作的保险公司,已严重违反银行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
◎个案三
李先生向消保官投诉,投保20年期限的终身家庭防癌险,缴款好几年后发现,这张防癌险只赔癌症住院、门诊医疗和死亡保险金,其他如初次罹癌给付、癌症外科手术、在家医疗与安宁病房都不付。
看清楚“除外条款”
另外,还有许多与“除外条款”有关,包括口服治疗不在理赔范围、复健科不给付、先天疾病不赔、非医疗必要性剖腹产才理赔,尤其有更多个案为“既往病史投保时未告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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