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现中老年走婚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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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日电)“走婚”是中国云南纳西族摩梭人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男不娶女不嫁”,就是男方晚上到女方家居住,次日凌晨离开,男女双方不办理任何婚姻关系手续。这种原本在摩梭族中才存在的特殊婚姻形式,最近在中国一些中老年人的婚姻中流行起来。

天津“城市快报”,近年来,天津市每年结婚的人数都有六、七万对,去年达到七万九千对。在这些结婚人群中,由于生活习惯、子女和经济等多种原因,导致一种被称为“走婚”的再婚新形式,在中国再婚中老年中悄然出现。

登记结婚的中老年人双方并不是每天都住在一起,而是每隔几天一起生活,然后再各回各家。为了共同争取这份来之不易的黄昏恋情,便悄然出现了一些中老年人选择“走婚”的现象。

天津市总工会红娘协会负责人高军表示,老年人“走婚”的婚姻形式是去年才流行起来的,比起北京和南方一些城市算是起步比较晚的。因为“走婚”消除了可能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不少子女便接受了这一特殊的婚姻形式。

双方老人“走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活费用一般采取AA制;将来一方突发疾病,一般也由各自的子女接回家照顾。

老年人选择“走婚”多是无奈之举,它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出了什么意外,他(她)的子女可能会将责任归咎于另一位老人或其家人,这样就会出现矛盾和纠纷。

另外,如果老年人在“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对方的子女也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

不过,专业红娘对想要或正在“走婚”的老年人提出警告说,“走婚”虽然可以排除因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走婚”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走婚”过程中一旦出现意料不到的问题,双方仍“怨结”难解。

为了让单身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摆脱寂寞,红娘协会的工作人员希望老年人的子女对于父母再婚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将父母推上“走婚”这一并不合法的“单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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