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盗身份 美法院受理加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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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综合编译) 美国非法移民如果盗用其他人的社会安全号码和文件证号,是否也可能遭到身份窃盗罪的起诉,最高法院星期一表示将做出最终决定。如果裁定身份窃盗罪,非法移民被逮捕时,不仅面临遣返,也将面临2年的刑期。

美联社20日报导,美国各州联邦上诉法庭对于被告是否必须知道伪造的身份证属于其他人才能起诉意见纷歧,最高法院表示将做出最终裁定。

联邦对于非法移民越来越采取更严厉的身份窃盗罪,那些在扫荡肉品包装厂时被捕的非法移民,不仅面临递解出境,也将面临2年的刑期。

圣路易市的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庭与联邦政府意见一致,并且支持对墨西哥人Ignacio Carlos Flores-Figueroa的定罪。

墨西哥人Flores-Figueroa从2000年起在伊利诺州East Moline一家钢铁厂工作。他一开始用化名、伪造的社会安全和绿卡卡号。2006年,他告诉雇主他想要用真名,并且提交新的身份文件。

这次,他用了别人的社会安全号码,而他的绿卡卡号又属于另一人。雇主感到可疑便联系移民当局, Flores-Figueroa因此被逮捕。对他的五项起诉罪名中包括两项加重的身份窃盗罪。

华盛顿邮报20日报导,高等法院接受了一个对于政府打击非法移民有极大影响的案子。法官们将听取 Ignacio Flores-Figueroa的上诉。他被控加重的身份窃盗罪和其他罪名,并且被判处服刑6年。

Flores-Figueroa辩称政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事先知道假证件属于其他人而非伪造。 法院接受司法部在本案和其他加重身份窃盗罪的立场而裁定政府不用做这种证明。三家受理上诉的法院已经做出了支持政府的决定。不过其他三个上诉法庭则有不同的判决,而最高法院将解决这个争端。

批评政府做法的人士认为,采取加重身份窃盗罪起诉和可能2年的刑期并不需要,只要把非法移民遣返就够了。

不过联邦官员表示,这个起诉是他们扫荡方案的主要部分,这个惩罚比其他针对非法移民的指控严格许多。官员指出,自从2001年9月11日攻击事件恐怖份子使用假证件之后,身份窃盗罪就是一个敏感议题。

国会在2004年广泛针对身份窃盗的立法中制定了加重的身份窃盗罪,这项重罪起诉的定义是故意转让,持有或使用“没有合法权限,他人的身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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