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费券财源 拟举债筹措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蓝钧达/台北报导〕发放消费券议题在立院财委会热烈讨论,针对财源从何而来,财政部次长曾铭宗表示,由于岁计賸余与第二预备金不够支应,将会用特别条例排除预算法规定,进行举债筹措。

曾铭宗指出,很快就会把特别条例送到立法院。不过,为了刺激内需大行举债,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认为,发放消费券虽然可能马上见效,但仅是给民众鱼吃,“没有给钓竿教钓鱼”,不到一两个月后,效果就会钝化。

财政部长李述德日前表示,消费券的财源可透过银行借款、发行公债或国库券等方式筹措,昨在财委会曾铭宗更进一步说明,如要透过举债,将会送特别条例来排除预算法第二十三条与公债法第四条举债额度上限。

民进党立委高志鹏认为,之前刘兆玄院长认为举债退税有欠适当,难道“为了消费券,就可送特别条例举债吗?”

黄伟哲也说,消费券发放需有配套,尤其五、六百亿元的金额,如果补助给年收入三十万元以下的民众,可以帮助十几万人,但现在利用消费券的方式,纯粹给钱,又用举债的方式因应,需要审慎考虑。

此外,也有立委提出可搭配自负额的做法,曾铭宗表示,可带动更多消费,会仔细研究。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