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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息正常 银行不得拒债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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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蓝钧达、梁世煌/台北报导〕政府呼吁银行对企业纾困,央行也紧盯各大行库融资态度,据了解,央行近日针对部分放款量减少的银行进行了解,希望提高行库放款意愿。金管会则强调,对正常缴息、营运的企业,银行不得拒绝其债务展延申请,否则一旦接获申诉,金管会将会介入协调。

在金融风暴期间,行政院透过纾困、信保、国发基金三项机制,协助企业筹资,其中包含六千亿元中大型企业信用保证额度,为的就是希望让企业能在银行体系借得到钱,而央行也持续关注行库的放款状况。据悉,华银今年10月放款余额较上月减少二百亿元,便引起央行的关心,但华银高层解释,用平均放款余额来看,其实10月放款量是微幅成长一三七亿元。

此外,行政院9月份也成立“政府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案小组”,负责协助正常缴息、营运的企业,可以免于银行滥抽银根的威胁。金管会统计,截至11月7日止,合计已有一七八件的企业提出债务展延申请案。其中,企业直接向银行提出展延贷款本金六个月的纾困件数有一六九件,获银行同意者有一三○件,其余三十九件则尚在办理中。至于透过经济部转最大债权金融机构申请纾困的件数有九件,同意件数有二件,办理中有七件。

金管会表示,配合行政院的“政府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案小组”的成立,金管会已函请银行公会订定“银行公会会员自律性债权债务协商及制约机制”,依据该机制,凡是营运及缴息正常之企业,如有财务周转需要,在明年3月底以前到期须展延之贷款本金,金融机构得依企业之申请,同意予以展延六个月。

至于前述展延六个月之措施如仍无法符合企业需要时,得在经济部受理之窗口评估可行后,送交银行公会转送最大债权金融机构协商续借、展延或协议清偿。

金管会指出,企业依上述机制提出债务展延申请,一旦发生银行不同意展延的情况时,可拨打金管会申诉电话:本国银行代表号:(○二 )八九六八九六六五;金控下银行代表号:(○二 )八九六八九八三五;外商银行代表号:(○二 )八九六八九七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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