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汤:地方政府发债应先政治改革

卢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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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地方债务威胁社会安全

近日中国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这使谋划已久的地方政府发债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据称,提出地方政府发债的真正根源在于当前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承担的巨额“隐性负债”和依靠卖地生存的财政状况。中国现行的《预算法》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发债和预算赤字,但实际的情况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小于实际支出,为了达成“平衡预算”,又不至于公然违反《预算法》,便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用伎俩,把巨额财政赤字消解成“隐性负债”。

广州《南方都市报》(二○○八年十一月一日)刊发经济学博士马光远的文章《地方政府发债的宪政逻辑》,称:据权威研究报告显示的数据,地方债务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中国省级政府的直接负债可靠且保守的估计约为六千亿元,县(市)级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据里昂信贷证券的估计,应为三万亿元左右。乡镇一级地方政府的负债每年以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增长,目前保守估计在一万亿以上。按照很多地方财政收入状况和“破产标准”,我国乡镇一级很多政府都早已破产。很多乡镇面对巨额债务甚至制定了“百年”还债计划……。

地方各级政府可谓欠下几屁股债,“狼”早就来了,只是官方媒体平时一味沉醉于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忘记了早该向民众提醒一下!

政府欠债不还信誉破产

财政赤字如何能够消解为“隐性负债”?笔者作为局外人,不太能够完全窥知其全貌。从笔者亲身经历中的生活体验来看,就是政府欠债不还,打白条。有位朋友对本地的镇政府拥有债权,并且经过法院判决,但镇政府拖延履行判决义务,法院执行局亦无可奈何,拖了近十年得不到解决。这位朋友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政府信访局首长接待日上访,要求市委书记帮助解决,但书记也是爱莫能助,他说,政府资金非常紧张,等财政状况改善之后再说吧!

还有一项“隐性负债”,就是不给一部分公职人员加工资。比如同样是公务员、教师,如果是县级财政发工资的,因为县级财政困难,其工资往往只有一千元左右;但如果是上一级财政发工资的,因为上级财政状况比较好,则有可能已经达到二千多元月薪,同工不同酬,这隐藏着政府对基层公职人员欠薪的“隐性负债”问题。有人说这种同工不同酬造成的“隐性负债”,日积月累,数额十分巨大,政府已经不可能负责了,许多人都不再抱有幻想。

政府欠债不还,打白条,隐性欠薪,以及地方政府种种劣行,早已经在民众心目中种下信誉破产的种子。这可说是中国的真实国情,中国财政部当权者居然还是感觉良好!当然,中央政府多少还是有点儿信誉,国债很热销。问题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有天壤之别,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亦有天壤之别,中国财政部的酒?饭袋们为何视而不见?

地方政府财政沉重的烂摊子

虽然基本上可以视为还旧债,发新债,创新味道贫乏,但从理论上看,我们无权怀疑会有个别地方政府能够通过发债来改善地方经济状况,但人们对此不抱奢望,因为这令人回想起李鹏执政时期发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问题。当时,政府也是想利用农村的闲散资金发展地方经济,采用了变相的高息揽储的办法,让农民把钱投入到“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直接控制“农村合作基金会”,把它搞成了一个变相金融机构。后来资金断链,发生挤兑,甚至于危及地方安定局面。朱熔基上台后,回天乏术,只好命令关门,让地方政府把烂摊子背下来,一批插手“农村合作基金会”过于大胆的领导干部进了监狱,一些放贷至今无法收回,一些地方政府至今保留一个特殊机构--“债务管理局”,以便处理“农村合作基金会”遗留的问题。因为一些地方“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不抵债,地方政府只好倒贴,加剧地方财政困难,这也是当今地方政府上万亿元“隐性负债”之冰山一角!人们怀疑,如果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发债,会不会像当年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那样,最终免不了败走麦城的命运!

无可否认,李鹏时期发起的遍地开花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没办多久就烟消云散,给基层民众留下不少精神创伤,给地方政府丢下一个沉重的烂摊子,地方政府信誉扫地,至今还没有恢复!就算国务院能够批准财政部提出的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方案,结果又将如何,有人敢于认购这些地方政府债券吗?

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初衷本来是不错的,结果却一蹋糊涂,原因是很复杂的,其中,政治体制落后和政治腐败是一个重要原因。十几年前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事件,为现在政府的发债计划提供了前车之鉴!

控制发债风险关键在民主管治

如果地方政府真的要发债,会不会成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一个升级版本呢?因为如果地方财政的进一步破产化,最终将很可能不得不由中央政府运用中央财政来买单,其风险是超乎寻常的!马光远博士认为,地方政府发债本身作为一种制度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如何去控制风险,而真正控制风险的关键则在于地方政府治理是否民主有效,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马光远博士认为通过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民主政治改革”,这在中共拒绝政治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夸大了政府发债此种经济手段的政治功能,笔者难以苟同!

在地方政府民主宪政治理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善之前,地方政府信誉面临破产,政府还想要发债,这是很不合时宜的。在中共拒绝实施政治改革的前提下,财政部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方案并已经上报国务院,这就给中央政府总理温家宝出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难题,考验着温家宝的政治智慧。他会不会把问题推给胡锦涛?因为地方政府要发债,应该先行政治改革,非如此不足以克服发债的巨大制度性风险!

–原载《争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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