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毅:中国人应该正本清源的社会常识(2)

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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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讯】

1、 有关中国国情的一些误导
2、 美联邦“州”的误导
3、 美联邦“白宫”的误导
4、 美联邦“总统”的误导
5、 立法机构“议会”的误导
6、 司法审判“陪审团”的误导
7、 “两党制”的误导
8、 中国的“行政性”的误导
9、 苏“联”和美“国”名称的误导
10、 “美国独立战争”的误导
11、 “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的误导
12、 “私有制和公有制”的误导
13、 “资本主义”的误导
14、 “福利制度”的误导
15、 “纳粹”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误导
16、 “美国游行示威需要批准”的误导
17、 “美国也有贪官”的误导
18、 看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货色?
19、 认清中共恶意煽动民族主义“煽情”的本质
20、 中共究竟是“爱国”的还是货真价实的卖国贼?
21、 愤青出现是因为长期被狼奶灌输毒害和信息封闭的结果
22、 对迫害善良的法轮功群体的误导
23、 抛弃臣民意识,树立公民意识
24、 坚决与中共及其党文化彻底决裂

3、美联邦“白宫”的误导

下面再分析一个狼奶语言体系词汇“白宫”,其实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应该叫“白房子”,因为它根本不是代表专制不平等的什么“宫”殿,是“white house”,不是“white palace”。根据网上出现的大量图片,我们竟然了解到,美联邦各个邦国(即“州”)和许多市的办公场所,都是一些及其普通的房子,就像一般的普通民房,非常简陋甚至狭小;反观中国大陆,许多省、专区、县、乡等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场所,极其豪华富丽,与美联邦各级政府的“官府”对比,反差非常巨大,例如安徽阜阳地区政府号称“白宫”的办公大楼,那辉煌豪华、富丽堂皇、气派不凡的建筑,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在还需要国家每年拨款救济的贫困地区。

4、美联邦“总统”的误导

上面说到美联邦的那个白房子,现在就说说在这个白房子里面办公的那个人,在狼奶语言体系中这个人叫“总统”,哇!好厉害,是“总”了,还要“统”,听起来像是总揽一切大权、统治天下一切,比皇帝还厉害,至少差不多。

其实呢,这个在狼奶语言体系中听起来大的不得了的“总统”,既不能制定这个国家任何法律,也不能按法律裁定任何事情,即:既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权,甚至连他“下面”任何一个邦国、任何一个城市的领导都管不着,既没有任命权,也没有罢免权(这些统统要经过由人民选举和代表人民利益的议会来决定),你说他还总统个什么,他仅仅有按照法律执法的权力而已。

在民主自由国家里,实行完全的法律治理,宪法和法律的权利高于一切!这是真正法治社会的特点。了解美联邦宪法和法律的都知道,他们的法律对这个“总统”具体执法方式也有很多限制,如果国会议员多数反对,那“总统”的主张照样被否决不能执行;如果“总统”犯了在某些人看来很微不足道的错误,像在对方党派的会议室安置窃听器或偷税漏税或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在面临司法的介入和公开媒体的强烈谴责下,等待他的命运,要么被议会弹劾,如尼克松,要么被罢免,如阿格纽,要么向美联邦人民公开道歉认错,如克林顿,所以他压根儿不是什么权力很大的“总统”, 而仅仅是个“联邦首席执行官”而已,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们应该停止“总统”这个专制狼奶词汇的使用,改用“联邦首席执行官”,或者简称美联“执行官”。在民主自由国家担任“总统”或“总理”的人,几年后卸任了,就完全做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供他利用。

但是在专制体制的国家就完全不同了,中央政府不仅有任命和罢免下面各地各级地方官员的绝对垄断权力,而且对他们拥有生杀大权,这是人治社会的特点,使得地方官员只敢对上级效忠,拍上级马屁,绝不会首先对人民负责,绝不会考虑为人民服务,而且中国领导人退休后,却继续享受着警卫、交通、医护、疗养、旅游、住宅等等完全免费的高达每年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优待。当然由中国广大老百姓来承担各级官僚权贵们平时的奢侈豪华生活的费用了。

讲了美联邦执法的首席执行官(总统),和立法的立法院(议会),现在讲一讲这个世界几乎最自由民主的国家的司法机构——法院,行政、立法、司法是完全独立并且相互权利制约相互权力制衡的,这就是三权分立原则(这是人类的一个史无前例的进步!)。在他们的法院里面有“陪审团”,我们的法院里面也有个陪审员,我们那个倒确实是“陪”的,知道的都明白那是个陪衬,不起作用的花瓶,用“陪审”来描述我们法院那个确实很贴切,可用描述专制制度中的东西去描述自由民主体系里面的东西这就完全是诬蔑和诽谤,因为这个狼奶语言体系的“陪审团”,在美联邦的法庭上却具有最大的权力——“裁定罪名是否成立”。

具有这么大的权力的东西怎么是“陪审团”和什么“陪审员”呢!很明显这些词汇遮蔽了其真正的本意。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应该叫“临时公民审判团”或简称“公民审判团”,“临时”是为了防止老百姓被洗脑,和长期担任该职务后变成政府利益集团的一分子,“审判”说明其拥有真正的审判实权,完全没有“陪”伴的意思,更不是仅仅作为“花瓶”来摆设。美联邦的法庭里面的法官仅仅是个“法庭的主持人”,没有最后裁定罪名成立与否的权力,“团”说明其有多人平民百姓组成。

5、立法机构“议会”的误导

说了专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我们知道用自由民主语言体系,应该叫“立法院”,那么我们继续来研究专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主席”或“委员长”,听这名字,这官好大,把议会都管完了,这就是专奶语言体系词汇取名的妙处,无时无刻不在混淆概念,让你以为这自由民主开的会和专制的天朝朝廷开的朝会一样,都有个老大一言九鼎,实际上呢,这个所谓的“主席”或“委员长”,应该仅仅是个会议主持人,没有多大权力,甚至没有投票权,仅仅在投票成为平局的情况下才会有一次表决资格,就是辩论的时候,甚至没有辩论资格,他就是个主持人而已,所以我们要抛弃这个专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主席”或“委员长”, 改用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立法院主持人”。
但是中国的“委员长”在多种不同场合下还常常强调代表大会即议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和“加强党的领导力量”,这与立法机关应该起的监督政府行为、限制权力泛滥的立法作用与制约作用,简直风牛马不相及。广大人民指出中国这种专制体制下的“议会”即“代表大会”为“橡皮图章”或者“机器人表决”,真是一针见血!

国外的每一个议员都是在广大公民中间通过宣传自己的政见通过激烈的竞选获得当地多数公民的选择而当选的,因此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得对公民们的最大利益负责,并全心全意地为公民们代言和服务;中国的人民代表则基本上是官方上级指定,通过强奸民意的不二法门式的所谓选举(通过也得通过,不通过也得通过),而且代表中超过70%是党政干部(他们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然而中国宪法上却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力机构”,这句话骗得了谁呢?!连幼稚院小朋友都知道最高权力机构是掌控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几个常委头头。(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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