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旧车换新车抵税3万 修法后才施行不追溯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5日电)经济部工业局局长陈昭义今晚表示,旧车换新车可抵货物税新台币3万元,尚待立法院修货物税法后施行;完成修法后,财政部仍倾向不追溯;且须于旧车报废后买新车,才抵扣。

陈昭义表示,经济部的降税救车市作为有三个程序,第一,车主须先持行车执照、车牌及原新领牌照登记书向监理所申请报废,监理所收回行车执照、车牌,并在原新领牌照登记书上盖印“报废”,作为报废证明书;汽车经销商也可提供报废服务。

第二,车主将报废证明交经销商,同时购买新车即可获得直接减价。

第三,由车商持报废证明及新购车证明文件,向国税局申报扣抵货物税3万元。

陈昭义说,此政策是为了刺激消费而提出,但是还要等待修法,并不是提出后却没有下文。

此外,工业局统计,全台首次购新车占车市30%,买第2辆占20%,旧换新车占50%;且开2000西西以下汽车占88%;选择旧换新车抵税可嘉惠到多数的一般民众。

不过,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质疑,只补助到有车阶级,没顾及首次购车的年轻人与新组家庭民众,陈昭义则未正面说明。

陈昭义补充,目前2000西西以下汽车货物税25%,2000西西以上30%,主因过去认为汽车是奢侈品,税率较高,但现在几乎已是必需品;又以车价60万元的2000西西以下车款计算,货物税就要15万元,扣抵3万元不多、具正当性,且采定额扣抵,也有利作业简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