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难民:安徽淮南孙娟含冤入狱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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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安徽省凤台县孙娟被冤入狱一案重审第二次开庭于2008年2月19日下午在凤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在庭审前,该法院的一沈姓院领导已经放话说,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做出的对孙娟有利,足以证明孙娟无罪的鉴定结论无效。原因是“孙娟的一个表哥在北京打工,他找人做的鉴定。”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孙娟的表哥不过是千百万来京务工的普通打工者之一,他也只是在2006年的年底才到北京打工的,他有什么能力去活动?况且做鉴定的地点和鉴定机构的选择都是县法院自己做出的,北京有几百个鉴定机构,孙娟的表哥到那里去活动?县法院这样颠倒黑白,制造冤案,那还不如把其“人民法院”改为“人民法冤”更合适﹗意即以 法律的名义让民众蒙冤之地,这样更贴切﹗

庭审中,原告的母亲也说北京的鉴定是因为孙娟方有熟人,与法院的一沈姓院领导所说的话如出一辙,说明原告和该院领导早有互动,早有默契﹗孙娟的一辩护人在发表辩护词的时候,多次被审判人员无理打断,造成其不能完整的表达其辩护意见,无法履行辩护职责,等于说法律赋予孙娟的获得辩护的权利被粗暴剥夺,审判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休庭后,家属间在法庭内发生了一些口角,这时,原告的父亲朱占杰就掏出手机给其战友──县警局刑警队队长刘庆奎打电话,等孙娟家人快走出法院门口时,几辆110警车呼啸而至,泊车后从车里钻出很多警察,为首的一人正是本冤案件的始作俑者──原杨村乡派出所教导员张文标,这些警察张口就对孙娟家人进行威胁、呵斥。我们不禁要问,凤台县警局的一些警务人员是纳税人供养的要为民众服务的公仆?还是原告朱占杰豢养可以呼之即来的家犬?

孙娟故意伤害案在羁押孙娟400多天第一次开庭,在庭上,孙娟在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时,哭着说凤台县警局办案干警高亮在审讯我时,非要我说往朱丹的左耳上打了不可,我不说,他就威胁我。我根本就没往她耳朵上打过,辩护人几次申请高亮出庭做证,我要跟他当面对质,他都不来”。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的时候,在孙娟被法警带走之前,和家人说想自杀,实在活不下去了,看守所不是人呆的地方,我经常受人欺负,被人殴打,我体质不好,还经常生病,在号子里只有挨打的份。即使是我被人打,监管也说我打架了,给我带上脚镣。”

2005年底孙娟回家看望她生病的舅妈,和原告朱丹及其母亲崔凤灵发生纠纷并厮打,对方的父亲朱占杰有个战友是凤台县警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就是刘庆奎。透过他炮制的冤案,诬告孙娟故意伤害,打聋朱丹一只耳朵,因为对方生意不好,想借机讹诈孙家32万元。孙家没有这么多钱,眼看着孙娟在牢里受苦,心焚如急的胡万侠女士到处奔走为女儿申冤。但是凤台县两级公安机关对信访问题的答复玩起了太极,互踢皮球。将访民推来推去,以拖延时间,消磨当事人意志。2007年10月,淮南市公安局将访民胡万侠上访到安徽省公安厅的“公安重新鉴定结论为什么还不出来”的问题责成凤台县公安局做出书面答复。2007年12月,凤台县公安局给对为什么没有鉴定结论的答复是“因案件移送起诉而未有鉴定结论”。胡万侠对此解释不服,又上书到淮南市公安局,淮南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后,于08年1月4日给的答复:“撤销凤台县公安局的答复”,责令凤台县公安局重新答复。这样又把胡万侠支到凤台县公安局,就这样来来回回,永无休止。

孙娟,女,1983年10月7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因被安徽省凤台县警局所做的违法鉴定、人情鉴定迫害于2005年11月7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被诬告把朱丹的一耳打聋)至今一直被羁押,2007年3月凤台县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原告耳聋的伤情鉴定,新的鉴定结论是原告的伤和孙娟无关,然而县法院对自己委托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且未说明任何理由,2007年6月4日一审判孙娟入狱7年。后孙娟不服,上诉至淮南市中级民众法院,淮南市中院做了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请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子,关注孙娟的命运,关注她的人权,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下一个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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