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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频施工翁摔死 家属提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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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佟振国/埔里报导〕埔里镇民有二街去年进行宽频管道工程,因施工回填不实,导致六十七岁民众黄续彬骑自行车经过时打滑摔倒,头部重伤死亡,家属不满工程善后措施草率,向埔里镇公所请求国家赔偿七百九十万元,成为宽频管道施工以来首宗国赔案。

埔里镇去年展开宽频管道埋设工程,民有二街也列入施工路段,去年12月7日上午,家住东兴三街的六十七岁民众黄续彬骑自行车经过时打滑跌倒,头部受伤送医急救,隔日因外伤性颅内出血伤重不治,成为宽频管道工程施工以来的首宗死亡车祸。

回填草率无警告标志

死者家属质疑施工单位未在路面铺设柏油,仅以砂土回填,也未设置任何路滑或未铺柏油的警告标志,认为善后措施草率,明显草菅人命,依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对埔里镇公所声请国家赔偿,金额达七百九十万元。

公所︰将移县府审议

埔里镇公所对此相当无奈,认为该肇事路段虽是公所管辖道路,但当时由县府办理埔里镇宽频管道建置计划,目前仍在施工中,各项道路交通维持措施由县府负责,因此,将国赔案移交县府审议。

公所指出,宽频工程施工初期县府、包商均未告知,导致沿线居民抱怨连连,当时即行文县府应依“全民督工”及县府颁订的“南投县挖掘道路埋设管线管理自治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道路交通维持措施,并在工程完工验收时通知公所派员共同会勘后才正式接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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