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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施工翁摔死 家屬提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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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埔里鎮民有二街去年進行寬頻管道工程,因施工回填不實,導致六十七歲民眾黃續彬騎自行車經過時打滑摔倒,頭部重傷死亡,家屬不滿工程善後措施草率,向埔里鎮公所請求國家賠償七百九十萬元,成為寬頻管道施工以來首宗國賠案。

埔里鎮去年展開寬頻管道埋設工程,民有二街也列入施工路段,去年12月7日上午,家住東興三街的六十七歲民眾黃續彬騎自行車經過時打滑跌倒,頭部受傷送醫急救,隔日因外傷性顱內出血傷重不治,成為寬頻管道工程施工以來的首宗死亡車禍。

回填草率無警告標誌

死者家屬質疑施工單位未在路面鋪設柏油,僅以砂土回填,也未設置任何路滑或未鋪柏油的警告標誌,認為善後措施草率,明顯草菅人命,依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對埔里鎮公所聲請國家賠償,金額達七百九十萬元。

公所︰將移縣府審議

埔里鎮公所對此相當無奈,認為該肇事路段雖是公所管轄道路,但當時由縣府辦理埔里鎮寬頻管道建置計畫,目前仍在施工中,各項道路交通維持措施由縣府負責,因此,將國賠案移交縣府審議。

公所指出,寬頻工程施工初期縣府、包商均未告知,導致沿線居民抱怨連連,當時即行文縣府應依「全民督工」及縣府頒訂的「南投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落實各項道路交通維持措施,並在工程完工驗收時通知公所派員共同會勘後才正式接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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