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墓:中国大陆的冷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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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现在,让人“断魂”的不仅是对亡灵的思念,还增添了几分对逝者“葬不起”的忧伤。

“阳宅能推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决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阴宅同样应该推出经济适用型的,让绝大部分百姓都能‘葬得起’”———清明节来临之时,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联副主席范英针对墓价过高的问题,在媒体上提出建“经济适用墓”的建议。(4月3日《信息时报》)  
很“有才”的想法,让人五味杂陈。人生不过生与死,这几年,住房、上学、医疗等“活得起”的压力令人窒息,而“死得起”的问题也跟着捣乱———很多城市的墓地都是打着滚涨价,涨幅高于商品房的比比皆是。就在两天前,新华社还报导了浙江温岭“未建墓穴叫价五十万,普通公墓每平方米价格超过两万”的消息,而跟这条消息有同样“中心思想”的,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形势逼人强,也就难怪会冒出这等“经济适用墓”的建议了。

据媒体统计,广州市每年有80%%以上死者火化后无奈将骨灰寄存在骨灰楼,只是因为墓葬价格太高,无法承受。可见,表面可笑的建议背后,掩盖的是无数人的酸楚。希望政府推出“经济适用墓”,就本质而言,跟要给普通群众建经济适用房、要有一批廉价公益医院、公办学校要有点公办样子等民间呼声一脉相承,都指向了在一个越发市场化的时代里,政府如何提供最基础的公共生活服务。更市场,还要更公益,还要不返回计划时代的老路,这不是一个小题目。  

在公共服务问题上,基本的结构是提供者、消费者和政府组成的三角形关系。在有限土地上解决更多人的“埋葬”问题,不是说要让政府直接走上前台,开办公墓公司,自己动手建一批墓穴,让老百姓“死有所居”。按照以往的经验教训,政府直接下场参加游戏,常常令现实更加混乱。当务之急,是必须对目前的殡葬市场定好规划,加快改革,在坐对屁股的前提下,做好监管。

当下的问题是:一方面,大批公益性墓地通过招标承包等形式走向市场,缺少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已经成了经营性墓地,借助着供不应求的外力,他们像炒房一样炒墓,炒昂贵的豪华墓,有限的地皮只能葬更少的人,最终令穷人更加“死不起”。而另一方面,表面市场化的背后,却是“伪市场化”严重,殡葬管理人员和公墓企业经营者混在一起,甚至一套人马两个台子,不断巩固着既得的垄断利益,也令物价部门对墓园管理定价方面用力不足。不拿出魄力彻底砸碎这个利益链条,恐怕说什么都是白搭。

“经济适用墓”建议的背后,是日益浮出水面的“死有所葬”的矛盾。城市土地是有限的,但在海葬、树葬、森林葬等没有全面推广,老百姓仍对普通墓园有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依赖之时,政府必须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把有限的土地投入到无限的为死人服务当中。在公益性墓地招标承包中,必须像当初推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售”那样,确保廉价墓地的大比例;并通过权责清晰的管理,让绝大多数墓地真能体现出大写的“公”字来。

民生不仅仅是个“生”的问题,也包括让人能够有尊严地“死”的问题。在一个祭祀盛行的年代里,这是更让逝者安魂、让生者不至于“断魂”的公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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