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强:缅甸在野两大力量反对宪法公决

貌强MaungChan(缅甸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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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联合国为了解决缅甸问题,一再呼吁缅甸军政府举行三方对话,以达到全国和解。
该三方是:
1。军政府
2。昂山素姬领导的民主力量
3。众土族力量

话说军政府宣布5月份将全民公决其14年一手制定的新宪法后,另两大力量——昂山素姬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与众土族委员会先后召开紧急会议,经认真讨论,最后各自发表了重要声明。

全国民主联盟NLD(NationalLeagueforDemocracy)的声明

全国民主联盟是昂山素姬领导的缅甸联邦第一大党,1990年多党普选时,荣获压倒性胜利。

然而,5月份准备全民公决的军政府宪法草案,该全国最大的党却被排除在外,不得参与制定;该党领袖昂山素姬(即国父昂山之女),至今仍然被软禁在家;更因其已故丈夫是外国人,军政府的宪法草案已规定她不准参选。

以下是全国民主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2008年4月2日的声明:

1。准备全民公决的宪法草案,全然不是由人民选出的国会代表们所草拟的。
2。该宪法草案仅仅是由(军政府的)国家安定与发展委员会与其钦定的人士单方面草拟的。
3。国家主权来自人民——这是民主的基本原则。所以,该宪法草案绝对不会确保全国人民所渴求的民主与人权。
4。缅甸历史与世界历史证明:一个国家机构或政治组织,若不获人民的支持,不可能长久存在的。
5。因此,我党遵照2008年3月28日与31日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呼吁全国各族各阶层人民与各地组织,把公投票准确无误地打叉成反对票,英勇果断地到各自的公投站去投反对票。

(缅甸联邦)众土族委员会ENC-UB(EthnicNationalitiesCouncil-theUnionofBurma)的2008-3号声明

(缅甸联邦)众土族委员会是缅甸联邦众土族为响应联合国一再呼吁的“缅甸三方对话,解决缅甸问题”方案而组成的。

以下是缅甸联邦众土族委员会的2008-3号声明:

1。今日缅甸联邦面临的政治危机,并非寻常的政治路线或主义纷争,而是1947年3月12日国父昂山(即昂山素姬之父)与众土族领袖所签订的“彬龙协议”因被任意践踏,从而不断涌现出的联邦宪法危机之重重后果而已。

2。基本宪法是国家主人翁即全体人民与人民的代理人即政府——两者之间的一项实质性协议。换言之:是统治者政府与被统治者人民之间的一项同意书或合同。

3。国家安定与发展委员会(军政府)在没有全国选民选出的国会代表的参与下,擅自起草国家宪法,并不久将强迫全体人民公投而让它通过——这是侮辱国家主人翁即全体人民的滔天罪行。

4。妄想通过这类完全不代表民意,纯粹由一群独裁军事集团单方面起草的宪法,完全是以军事独裁制度代替国家宪法的一种赤裸裸企图。

5。转化军事独裁制度为国家宪法的企图,不仅践踏1947年的彬龙协议与背叛国父昂山路线与联邦精神,更是军国主义将军们高举大缅族主义,妄想对众土族人民进行种族灭绝战争的军事策略。

6。独裁将军们为了永固军事独裁制度,单方面精心制造了“宪法”,并妄想全民公投,让它强行通过——这严重加深了国家民族危机,使争取各族平等与自主自决的60年内战更加不可收拾。军政府在政治上加强压迫,在人权的侵犯上更肆无忌惮,在经济上加倍贪污无能,使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痛苦,前途更加黑暗。

7。我们呼吁争取人权,争取各族平等互助与和平共处的学生青年僧伽等全体人民,到相关的宪法公决投票站,踊跃去投反对票。

(NCUB-MPUUNPO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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