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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肃流氓条例部分违宪 法界今办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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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三日电)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年初做出释字六三六号,指“检肃流氓条例”部分条文违宪。刑事法杂志社基金会今天就这项条例举办研讨会,基金会董事长、前法务部长廖正豪发表演讲指出,要扫除黑道势力,必须结合政府与全民的力量,并宏观社会整体的问题症结,从预防犯罪以及切断经济来源做起。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今年二月一日作出释字六三六号指出,检肃流氓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关于欺压善良,及第五款关于品性恶劣、游荡无赖的规定,行为类型空泛;第十二条第一项关于过度限制被移送人对证人的对质、诘问权与阅卷权规定,过度限制被移送人的诉讼防御权,应至迟于解释公布日起一年内失效。

由于检肃流氓条例历来已三度宣告违宪,创下宪政史上的纪录,刑事法杂志基金会为了探讨此条例应如何修正,以及未来的立法模式,今天在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国际会议厅举行研讨会,邀请具有扫黑及检肃流氓实务经验的法界、警界人士与专家学者演讲与谈。司法院、内政部、法务部等单位均派代表出席。

在法务部长任内大力推动扫黑的廖正豪首先发表“‘扫黑’法制与实务—宏观政策的规划与推动”演讲。他指出,台湾社会治安近年来快速沈沦、恶化,主要导因于社会整体价值观的严重扭曲以及功利主义盛行,使黑道帮派自原本的区域性集团渐渐坐大、串连,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犯罪组织。

他说,帮派透过地方性选举成为民意代表或是公职人员,以合法掩护非法,并结合政治人物,侵蚀政务。要扫除盘根错节的黑道势力,必须结合政府与全民的力量。而在扫黑政策的规划上,不能只从打击犯罪着眼,必须宏观社会整体的问题症结,从预防犯罪以及切断经济来源做起。

廖正豪表示,积极推动扫黑、查贿、肃贪、肃毒、肃枪、洗钱防制及奖励自新、更生保护,将配套措施完善化,才能真正扫除犯罪势力。另外,两岸应共同合作打击黑帮组织与犯罪,持续、扩大并提升刑事通缉犯和嫌疑犯查缉遣返作业的范围与效率,并建立机构性犯罪资料交换、交流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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