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石:也来说说《杨佳袭警案》

陨石

人气 6
标签: ,

【大纪元7月19日讯】一,杨佳袭警实际上是一个典型的人权受侵犯后的矛盾激化案例。

杨佳本来是骑着一辆正常租来的自行车外出,但警察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他偷自行车,而且无理的将他带回派出所里拘禁和殴打,致使精神和肉体受到伤害。而在这之后,杨佳还是理性的去寻求解决的办法,他去北京上访,仅仅是要求上海闸北分局做出正式的道歉和应有精神损失赔偿。我想这是一个公民在中国现条件下唯一能走的路,但是上海闸北分局两次北上北京,却是给杨佳疏导思想,解释什么狗屁法律条文。这段时间对杨佳来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和忍受时间。直到最后,使得杨佳上告无钱、说理无门,只有采取自己智力和体力能独立完成的行动,来教训那些恶警,让他们知道平民百姓也不是随便好欺负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价。

就中国的人权现状来讲,像杨佳这样受了无端的委屈又无处说理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也不乏有人实行各种各样的报复手段进行报复,出现人员伤亡的后果已经是司空见惯。只是都没有杨佳这样阳刚和执著而已。

二,我们不妨来剖析一下中国公安系统现在的上访处理方法:

例如,当一个人A受到了某恶警B或警局C的欺辱或迫害,而且所谓恶警就肯定不讲道理。如果A去向C状告B,B是C的下属和同事,有些时候甚至是狗肉哥们,对他们来说A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外人,所以这种告状不但没有任何作用,而且可能还会招致更大的迫害。所以A只有向更高的一层机关D去上访。

当D接到A的上访材料,首先是转给公安内部的一个狗屁纪检部门。而纪检部门会通知C的主要领导来进行一个所谓的调查,通常是谈一谈话,让他们安抚一下告状的A,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已。再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什么要好好教育民警自觉遵守纪律什么的废话。

C回到自己的地盘通常是两种手段来处理此类上访者:一,说几句劝导之话,让A放弃继续上访;二,进行威胁恐吓,因为他们手里通常有一些黑社会关系,所以对于有家有口的人来说,这一招特别灵。

因此,杨佳在上海受到不公正的侵害时,他回北京公安部上访,公安部就将上访材料转到上海公安局,而上海公安局就会接着将材料转到闸北分局。而中国公安内部还有一个弊病,就是谁也不愿意承认有错案或违纪,因为承认错案或违纪不仅是办案人员要负一定的责任,就是领导也会受牵连,甚至直接影响到狗咬狗的先进单位评比和主要领导勾心斗角的提拔。因此,可想而知,对于杨佳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是受到了非同一般的伤害,否则是不会付出生命代价来还击的。

三,杨佳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青年

从他的个人博客里,我们了解到他喜欢“户外登山,徒步越野,摄影,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想结交女朋友”等。我们不仅看到了他的大量户外运动的照片,而且还从他的个人日志里了解到他是一个内心透明的大男孩。但遗憾的是他的博客“非常地妖”已经被政府封杀,现在很难再打开了。

第一个被政府委派去接触他的律师说他“头脑清醒又很冷静”,既然是头脑清醒又很冷静,那么做出这个袭警决定就一定是有他的道理,对于2007年10月当天关押和审问杨佳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应该由公安一面之词来覆盖媒体,应该有一个独立的调查机构来调查,与2007年10月有牵连的警员应该立刻停职回避,等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再做相应的处理或安排。

四,“杀人犯”与“战士”的区别

通常意义上说的“杀人犯”,是指一个人用暴力或者其它手段来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被侵犯的一方可能是男人、女人、老人、儿童等。而“战士”也杀人,他们杀的是那些统一着装的、受过正规训练的、有组织编制的团体中的成员。而且根据国际公约不能杀害平民、妇女、儿童等没有被武装的成员。

杨佳没有在马路上劫持人质,也没有用滥杀无辜来报复社会,更没有制造恐怖袭击来扰乱社会,甚至在闸北分局里遇到的女警都没有去伤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杨佳是一个“战士”,一个地道的战士,一个遵守国际公约的战士。

陨石
2008年7月19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杨连宁:杨佳的死“轻于鸿毛”吗?
法学专家对上海袭警案的看法
维权律师:上海袭警案肇因警方处理不当
上海袭警案疑犯杨佳被正式提起公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