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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伦理 台公务员社交礼俗3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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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将自8月1日起施行,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31日在院会率各部会首长签署誓言,承诺“以身作则”,共同建立干净廉能政府,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赖。
为了落实“公务员廉政四不政策”,同时展现新政府清廉执政的决心,行政院于6月12日前通过“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并且于8月1日正式上路。

刘兆玄31日上午率各部会首长在院会中签署规范,希望各部会首长以身作则,遵守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会后,法务部长王清峰在记者会上以敲锣方式宣告规范于8月1日上路,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官员并演出行动剧,让公务员不愿贪、不必贪、不能贪、不敢贪。

“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明确定义请托关说、公务礼仪、正常社交礼俗标准及与职务有利害关系,并对受赠财物、饮宴应酬、兼职、参与演讲活动及财物处理等行为,订有明确规范标准与处理程序。

规范中指明,“正常社交礼俗”标准是指一般人社交往来,市价不超过新台币3,000元,但同一年度来自同一来源受赠财物以新台币10,000元为限。

在饮宴应酬部分,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与职务有利害关系的饮宴应酬,但因公务礼仪确有必要参加,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退休、离职等举办的活动,未超过正常社交礼俗标准,就可以赴宴应酬。

此外,公务员出席演讲、座谈、研习及评审等活动,支领钟点费每小时不得超过新台币5,000元;公务员参加演讲等活动,支领稿费每千字不得超过新台币2,000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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