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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十二期重划区 地主要求降低差额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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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市八日电)台中市市地重划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会中讨论十二期重划区合法建物保留户重划负担问题,部分地主因原来土地上就有合法建物,申请保留房屋超配土地,必须缴交差额地价,要求减轻负担,重划委员会建议减轻四成,但地主则要求减轻五成、甚至八成,最后决定减轻四成。

今天在市府召开的市地重划委员会议,会中针对差额地价自付额度,地主代表杠上市府官员代表,双方就为了差额地价应减四成或五成讨价还价,一度场面火爆,险些爆发口角。

市府地政处正在进行十二期重划区,目前正办理土地分配与超配土地缴交差额地价作业,不过,位于区内环中路旁福星与福德段的五十五笔土地地主,大多因地上本来就有合法建物,申请保留房屋超配土地,必须缴交差额地价,总金额约五亿一千九百零五万多元。

与会地主代表认为,他们的土地早已开辟完成,重划受益程度低,要求减轻负担,重划委员会研拟减轻四成,但是保留户地主觉得负担还是太重,要求减轻五成、甚至八成。代表地主的重划委员指出,例如位于菁华地段的七期重划区,地主都可以减轻六成、甚至八成,环中路旁已开辟地段应有再减轻负担的空间,最近为了差额地价的问题,他们被地主骂到臭头,有地主还指责他们不做事,开会时“只会吃便当”。

市府代表财政处长林显倾及地政处长曾国钧则表示,差额地价可以减多少须有依据,委员会之所以决议减四成是扣除拆除费及估算重划后土地的增值,其他地主都是以土地、房屋或差额地价换算负担,如果片面减轻保留户的负担,对其他地主不公平,万一有人控告图利他人,市府如何自圆其说?

地政处重划科长庄子明进一步解释说,减轻负担的原则是适用于原地面积保留户者,至于超配土地的部分是没有减的。

眼见双方相持不下,副市长萧家旗最后打圆场,裁示依照委员会先前通过的原则减四成通过,分期负担由五年十期改为十年十期,若有委员可以提出再减轻负担的合理依据,届时再开会讨论。经初步核算,五十五笔地主须缴交差额地价的总额约三亿一千三百九十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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