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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民众脱离债务深渊 全国首例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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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十四日电)法律扶助基金会今天表示,台中李姓民众因生病无法工作,为了生活积欠债务新台币二十四万元,虽经协商仍因生病失业无法偿还,全案经台中地院八月五日裁定免责,一笔勾消所有债务,重新开始人生。这也是全国首件卡债清算成功案件裁定免责案。

法律扶助基金会将协助李姓民众依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免责裁定确定之后,向法院声请复权裁定,解除法律对因进行清算程序而受到的生活或就业限制。

法律扶助基金会指出,李姓民众2004年间罹患重大疾病,负担沉重医疗费用,也罹患疾病须经常就医而没有稳定工作收入;她从2006年间陆续至大型量贩店刷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积欠卡债约二十四万元。虽曾与最大债权银行达成协商还款方案,仍因生病失业无法继续履行协商还款条件。

法律扶助基金会说,全案经申请法律扶助,并向台中地院提出清算声请,台中地院为简省程序,避免无谓程序浪费,经评估后于七月九日裁定清算程序开始,并同时终止清算程序。

法律扶助基金会表示,台中地院认为李小姐并无虚伪不实、违反诚信或其它违反消债条例规定的不免责事由,因此八月五日依法裁定免除李姓民众债务;换句话说,在免责裁定确定之后,李小姐所积欠的二十四万元卡债将可合法被免除,从此脱离债务深渊。

根据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规定,即使身无分文或剩余财产价值甚低的债务人,也可以选择以清算程序清理债务,在清算程序终止或终结后,如果没有法定的不免责事由,法院就会裁定免除债务人之债务,债务人便可以向法院声请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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