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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机密 台府宣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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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丽娥综合报导)总统府6日宣布由前总统陈水扁列为绝对机密的国务费卷证及凭证资料的机密列等文件,全部注销国家机密的核定,让司法机关得以继续审理。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昨天说,经总统府看过内容,“每一份证据都足以相信这不是国家机密。”

注销机密符合国家规定

此前,马总统授权由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领军的小组,研究国务机要费解密的可能性;最后小组认定,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机密的文件,自始就不涉及国家安全或利益,尤其关于侦查供述证据的部分,因此将由马总统核定全部予以“注销”机密,让司法单位可以进一步还原国务机要费案的真相。所谓注销,就是认定所有文件一开始就不是机密。因此包括南线专案在内的六大机密,都将失去机密保护。

解密的文件包括90到94年度,以丰隆公司名义开出来报支国务机要费的发票明细表;总统府所提供1990年1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支领国务机要费检具的全部支出单据、预算书7本、各月份分配表7份、收支报告书、领款人签收的支出传票影本等;以及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侦查国务机要费过程中,陈水扁和相关人员的供述证据。

至于被问到现任总统注销前任总统核定的国家机密,是否有适法性问题,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说,依照国家机密保护法,有权核定或是注销机密的不是总统个人,而是总统这个职位。他表示,总统府注销机密完全符合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

扁指解密 违法更违宪

陈水扁办公室昨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这是“违法更违宪”,并反问马总统“是否要承担一切的后果与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应严肃思考,并透过宪政程序厘清相关争议。

新闻稿指出,总统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不因卸任而消失,若接任总统的人只因政治斗争的需要,任意将前任总统任内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绝对机密予以注销,不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更陷卸任总统于保守国家机密与争取自我辩护两难处境,直接剥夺卸任总统行使保守国家机密的程序权,以及宪法第十六条所赋予之诉讼权。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在马政府执政令人不满意的情况下,做出完全解密的决定,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一个政治决定,不是一个总统秉着权责与法律做出的决定。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在马政府执政令人不满意的情况下,做出完全解密的决定,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一个政治决定,不是一个总统秉着权责与法律做出的决定。//中央社

蔡英文指出,希望马总统处理此事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基于总统的职权以及他必须担起的责任来做判断与决定;不希望马总统在作决定的过程中有太多的政治计算与考量。

对于马总统的这个决定,立委吴育昇表示,这能让台湾社会反贪腐、诉求清廉的政治从上面总统做起,他觉得总统府做了一个最明快的决定。吴育昇认为,这不是政治清算或斗争,而是根据司法机关驳回前总统陈水扁的抗告后,马总统审度整个国家现状和国家法律授权,和资料本身有没机密价值所做的决定,这决定应该可以获得国人的尊重。

特侦组国务机要费案发言人朱朝亮指出,非常乐见总统府注销机密的决定,如此将有利案件侦办。至于何时传唤前总统陈水扁到案说明?朱朝亮表示,将视案件需要决定,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个案侦办过程不便对外说明。

立委高志鹏表认为,这是马英九总统为了挽救“跌跌不休”的民调声势,才会想到靠着清算打扁来拉抬自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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