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務機要費機密 台府宣布註銷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麗娥綜合報導)總統府6日宣佈由前總統陳水扁列為絕對機密的國務費卷證及憑證資料的機密列等文件,全部註銷國家機密的核定,讓司法機關得以繼續審理。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說,經總統府看過內容,「每一份證據都足以相信這不是國家機密。」

註銷機密符合國家規定

此前,馬總統授權由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領軍的小組,研究國務機要費解密的可能性;最後小組認定,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機密的文件,自始就不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尤其關於偵查供述證據的部份,因此將由馬總統核定全部予以「註銷」機密,讓司法單位可以進一步還原國務機要費案的真相。所謂註銷,就是認定所有文件一開始就不是機密。因此包括南線專案在內的六大機密,都將失去機密保護。

解密的文件包括90到94年度,以豐隆公司名義開出來報支國務機要費的發票明細表;總統府所提供1990年1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支領國務機要費檢具的全部支出單據、預算書7本、各月份分配表7份、收支報告書、領款人簽收的支出傳票影本等;以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查國務機要費過程中,陳水扁和相關人員的供述證據。

至於被問到現任總統註銷前任總統核定的國家機密,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有權核定或是註銷機密的不是總統個人,而是總統這個職位。他表示,總統府註銷機密完全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

扁指解密 違法更違憲

陳水扁辦公室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是「違法更違憲」,並反問馬總統「是否要承擔一切的後果與責任?」呼籲社會各界應嚴肅思考,並透過憲政程序釐清相關爭議。

新聞稿指出,總統負有保守國家機密的義務,不因卸任而消失,若接任總統的人只因政治鬥爭的需要,任意將前任總統任內所核定應永久保密的絕對機密予以註銷,不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更陷卸任總統於保守國家機密與爭取自我辯護兩難處境,直接剝奪卸任總統行使保守國家機密的程序權,以及憲法第十六條所賦予之訴訟權。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在馬政府執政令人不滿意的情況下,做出完全解密的決定,讓人不得不懷疑是一個政治決定,不是一個總統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在馬政府執政令人不滿意的情況下,做出完全解密的決定,讓人不得不懷疑是一個政治決定,不是一個總統秉著權責與法律做出的決定。//中央社

蔡英文指出,希望馬總統處理此事時,能夠按照相關法律、基於總統的職權以及他必須擔起的責任來做判斷與決定;不希望馬總統在作決定的過程中有太多的政治計算與考量。

對於馬總統的這個決定,立委吳育昇表示,這能讓台灣社會反貪腐、訴求清廉的政治從上面總統做起,他覺得總統府做了一個最明快的決定。吳育昇認為,這不是政治清算或鬥爭,而是根據司法機關駁回前總統陳水扁的抗告後,馬總統審度整個國家現狀和國家法律授權,和資料本身有沒機密價值所做的決定,這決定應該可以獲得國人的尊重。

特偵組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非常樂見總統府註銷機密的決定,如此將有利案件偵辦。至於何時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案說明?朱朝亮表示,將視案件需要決定,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個案偵辦過程不便對外說明。

立委高志鵬表認為,這是馬英九總統為了挽救「跌跌不休」的民調聲勢,才會想到靠著清算打扁來拉抬自己。(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