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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口贩运联盟:肯定防制法通过 但罚则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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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近年来,国际社会十分重视人口贩运议题。由11个团体组成的反人口贩运联盟,所推动“人口贩运防制法”于昨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妇援会肯定此法对保障人权及防制人口贩运的意义,但是指出,对人口贩运犯罪罚刑度有偏低的倾向。

妇女救援基会执行长高小晴提到,法案能在短短两个月内通过,特别感谢多位跨党派立委的支持,与民间团体的协商才顺利通过。这次专法通过有13位立委提案,42位立委连署,期待此法能尽速实施,更期待未来行政部门与立委可以共同监督其实施成效。

反人口贩运联盟对目前三读通过的专法内容,肯定完整的人口贩运定义、政府机关的权责、建立被害人保护网路、提供专案许可停留、赔偿等。但对于被害人保护方面,虽然较现行作法有更周全保障,碍于司法院及法务部的保守观点,在罚则部分,对人口贩运犯罪罚刑度偏低。

立委吴育昇表示原本对人口贩运防制法,各方对条文内容有不同意见,但后来经过协商沟通,朝野才达到共识,希望在专法落实人口保护同时,能对罚款部分能专款专用,及若实行后有瑕疵地方作为未来修法的根据。

新事社会服务中心主任韦薇认为,在过去两年案件中,属于外劳被剥削的人口贩运受害人,有增加趋势,过去尚未有专法保障外劳权利,虽在法律上胜诉,人口贩运者以脱产、逃亡海外方式来规避,使被害人无法获得合理赔偿。专法对于没收犯罪所得以作为被害人赔偿,认为罚则偏低,达不到约束效果,盼各级单位能落实执行,发挥专法制裁作用。

律师朱芳君表示,“人口贩运防制法”目前仅对“使被害人从事性剥削、 劳力剥削”的最终剥削者处罚,但对组织、招募、运送、藏匿、隐避等前阶段剥削时,须查获最终剥削行为时,才以共犯处罚,但人口贩运的犯罪分为多个阶段,使得要破获最终剥削行为极为困难,常导致前阶段剥削行为无法单独受到处罚。

反人口贩运联盟期望,“人口贩运防制法”通过后能切合实际状况及需要,有效保护人口贩运被害人,制裁相关犯罪,预防犯行。加强对执法者的教育训练,向国民宣导,使台湾真正迈向法治国与人权国,更可彰显台湾在防制人口贩运之决心与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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