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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通过汽机车货物税定额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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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5日电)货物税定额免征范围扩大!立法院初审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除小客车,纳入2000C.C.以下的小货车、小客货车,定额免征新台币3万元,机车则免征3000元,不需旧换新。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货物税条例增订第12条”之一条文草案。

行政院的修正版本仅限于小客车,不限汽缸排放量。为减少中古车数量以达成节能减碳目标,鼓励小客车所有人将所有的小客车向公路监理机关办理报废登记完毕后,购买新车的小客车应征货物税,每辆定额减征3万元,期限至今年底。

不过,立委罗淑蕾、赖士葆(国民党籍)等人认为,报废程序繁琐复杂。

罗淑蕾指出,购买法拉利跑车是不是也有补助?应该补助环保减碳的小车及柴油车。她建议,应该纳入基层的小货车。

管碧玲(民进党籍)则认为应该纳入机车,货物税则全部减征。

经过立委协商后,初审通过包括汽缸排放量在2000立方公分(即2000C.C.)以下的小客车、小货车、小客货两用车,自条文生效日起至今年底止,购买新车并完成登记者,每辆货物税定额减征3万元,机车则减征3000元。

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税收损收约90亿元。

财委会召委卢秀燕表示,希望今天赶快完成审查报告,明天一定要排进程序委员会,今天各政党已参与协商,明天不要又出现杯葛,因为立法院这个会期到下星期二结束,希望这项修正案可以在这个会期通过,同时政府机关也要督导车商在最终价格要反映出来。

根据经济部工业局资料显示,民国96年台湾小客车领牌数为28万3008辆,去年1到11月为18万3267辆,近5年最高的一年是在94年,高达45万213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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