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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提马特别费 批两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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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高等法院昨提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审理扁案,扁指八年总统任内和总统府前出纳陈镇慧没接触过,并表示相信马总统不会知道北市长特别费如何支用,他当总统比马更忙,“为何推定我全部知情”,还判他无期徒刑,批评司法对他采两套标准。

扁表示,当初是总统府办公室主任叫陈镇慧到府上班,他不知情,也不知她负责什么工作,八年任内和她没有接触,直到看笔录才知道她替珍做了包括汇款等私人的事。

扁说,“我是总统,不是账房”,连马都不知道市长特别费支用情形,他怎会知道。

扁指出,马将特别费,很多用在支付家中水电、瓦斯费,还有女儿在美消费的信用卡账单,看到马的特别费案卷证,马有部分钱是交给国民党支用,最后马被判无罪,他也有部分钱做为民进党的分摊金,“我就叫党政不分、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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