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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务员考绩制度改革 基层疑虑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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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6日电)台湾考试院长关中积极推动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原本预计年底前修法可定调,但公务员反弹声浪让修法草案迟迟无法定案,如何与基层公务体系沟通释疑,是考试院面临的挑战。

考试院研修考绩法,除了打算增加面谈机制、增列“优”等次,也考虑明定丙等辅导及淘汰机制。不过,丙等比率究竟是1%、3%或5%,这部分仍未定案,而且究竟是要以受考人列丙等次数为条件或者明定一定年限内列一定次数丙等就淘汰,也还没有共识。

日前考试院邀各机关人事行政主管与学者座谈,说明考绩法修订方向,多位与会者有疑虑,有人认为丙等比率太高,有些人认为执行面有困难,包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参事林文灿、台北大学公行系系主任张四明都说,丙等退场机制不宜采取“比例入法”、各机关强制定额淘汰的作法。

有考试院人员私下表示,就算只定1%的丙等淘汰比率,考试院100多个同仁中,就有1个人要丢掉工作,主管实在很难打考绩;也有考选部的官员认为,应该把团体绩效评比纳入,因为有些机关属性就是比较“操”,如果硬是规定要打一定比率的丙等,对这些机关并不公平;还有人担心,如果配套措施不完备,打考绩的过程很容易变成单位主管“整肃异己”的手段。

考试院铨叙部长张哲琛说,他了解很多公务人员对考绩法修正有“不安全感”,铨叙部一定会加强与公务人员沟通,一边修法,一边会与行政单位、立法委员沟通。铨叙部将与考试委员沟通达成共识后,将修法草案定案。

关中在今年年初考试院新春记者会抛出要改革考绩制度。他多次阐明现行考绩制度的弊病,表示考绩法未明定评等比例,实际运作情形是,99.7%的员工是乙等以上,甲等更占了其中75%,至于透过考绩丁等淘汰的人则寥寥可数。

关中说,很多主管不想替自己找麻烦,于是衍生出一堆奇怪的官场文化,像轮流打考绩,或者新人、刚升官、生孩子的人年度考绩就乙等。

他并认为,考绩长期运作的结果是“人人有奖”,会让大家习以为常将考绩奖金视为薪水的一部分,一旦考绩等次无法达到“奖优汰劣”,就无法鼓励公务人员积极任事,而成为吃大锅饭的假平等,形成“反淘汰”现象。

事实上,改革考绩制度显然势在必行,但如何做好沟通,降低公务员的疑虑,考试院还得再加把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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