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蓝委拟地制法修正案 新直辖市1市2制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30日电)因应部分县市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草拟地制法修正草案,推动“1市2制”,将直辖市划分为区、乡、镇;区长官派,乡、镇长则由民选产生。

因合并升格直辖市而导致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停选的4县市(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乡镇市民代表,日前到立法院陈情,要求地制法修正时给予“1市2制”,让乡镇市能够继续地方自治。

黄昭顺已草拟地制法修正草案,提案说明指出,地制法修正后,合并升格的直辖市行政区域含有都会区及乡村区,行政区域面积广阔,居民生活型态、产业模式、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保护等差异性相对较大,若不能让区域广阔的乡村区自治,将无法“因地制宜”,也无法达成宪法付予地方自治的目的。

草案也指出,目前世界各大都会城市与下级行政区域关系,皆朝向地方分权自治型态发展,例如日本东京都下辖的支厅、郡为派出单位,支厅、郡下辖的村、町为地方自治团体法人;另外,英国大伦敦市、世界各大城市也都有下辖行政单位与地方自治团体法人双轨并立的制度。

修正草案规定,直辖市划分为区、乡、镇;新合格或升格为直辖市的乡镇,得继续为地方自治团体至民国103年为止。

另外,草案也规定,新直辖市府与其所辖乡镇公所的关系、权利义务、自治法规效力及程序、指导监督职责权限等相关事项,均比照县政府与所辖乡镇公所相关规定办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