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律师替法轮功无罪辩护 法院违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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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采访报导)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查中国人权状况期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月11日上午9时,非法开庭审理了法轮功学员杨金淼、杨海蓉案。庭审当中,法官多次打断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陈述,致使辩护律师无法充分为当事人无罪辩护的情况下草草收场,整个庭审只持续了2个小时左右。

法院内外布满了警察和便衣

当日法院内外布满了许多警察和便衣,二位当事人的亲朋好友要求进入法庭旁听遭到拒绝,最后只有2位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据悉,近10多个与本案无关的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以及不明身份人员等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于9点多开始,开始律师强烈要求法庭脱去二位当事人的号服与卸掉手铐,法官被迫休庭5分钟后,才决定将当事人的号服与手铐拿掉。

杨金淼的辩护律师林小建和李春富及杨海蓉的辩护律师韦良月、唐吉田,四位律师均为二位当事人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

律师:整个案件有许多违法之处 没有公平、公开审理

四位律师陈诉了整个庭审的违法之处。

唐吉田说:“第一、既然是公开审理,但只有二个家属被允许进入法庭,其他进入法庭旁听的人员也不清楚他们是什么身份,甚至有一个人,据说还是有一种跟踪的色彩,没有有效保证公开审理;第二,不让当事人有效的陈述和自我辩解,不让辩护律师去充分地阐述法律的一些原理,多次被打断。第三,案件的公诉方也没有拿出什么有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上的规定,强行在那说了一些客套话,那么显然他指控从卷宗角度来看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第四,侦察过程当中除了法律手续不全,出现非法拘禁以外,还有法律适用也有问题,对住处进行搜查不用搜查证,而是用治安管理法的检查证;第五,扣押物品过程当中,也没有让当事人或者家属进行有效的清点确认;第六,这个案件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他的接报案件打的时间是6月10日,但按照所谓的证人证言,案发时间应该是6月4日,显然是相互矛盾,不排除这个案件是错诉的可能。”

韦良月指出:“这类案件按照现行的法律它不构成犯罪,但整个庭审从开始到最后很难有公平的待遇,在开庭审理时,指控的宣传法轮功的宣传品这个实物证据要求出示,这个直接涉及到这个宣传品具不具有危害性,是不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这么一个重要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辩护人提出来也没有被允许。”

林小建强调:“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和送到看守所这段时间他应该属于非法拘禁,没有出具任何合法的手续。庭审质证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们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来论证这个事情,它就是为了一个交差。”

只因炼法轮功遭遇非法拘禁、被逼下岗

据明慧网的消息,杨金淼和两个女儿一家三口,于2008年6月4日被非法抓捕和非法抄家,于6月5日他们一同被非法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

2008年7月2日,当局以奥运为借口,杨海燕被从浦东新区看守所转移到位于青浦的法制教育学院进行非法拘禁长达2个多月,直到奥运结束才被放回家。

杨金淼是杨浦区档案局的退休职工,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的二个女儿杨海蓉和杨海燕也一起炼法轮功。

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不仅使他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获得了人生的目标,而且杨海蓉无法医治的心脏病,自炼功后不翼而飞,法轮功使他们一家幸福、快乐。

然而,1999年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后,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被打碎。

杨金淼和二女儿杨海蓉仍然被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杨海蓉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开始被原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强逼下岗,变为失业人员。

在某物业公司上班的杨金淼的大女儿也因修炼法轮功失去了工作,目前在家待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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