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案 银行家协会批美国勒索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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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20日专电)瑞士银行(UBS)涉协助美国客户逃漏税,与美国司法部协议,以缴交罚款及提供部分涉案客户资料等条件,换取暂缓起诉。瑞士银行家协会今天批评美国“勒索”瑞士。

瑞士银行家协会(Swiss Bankers Association;SBA)发言人纳森(James Nason)今天接受中央社访问时说,美国司法部逼迫UBS达成协议,破坏了正当程序,剥夺相关账户所有人应有的抗辩权利。

但他不认为瑞士的银行保密有像许多媒体所称的那样,因这案件而改变。他强调,“瑞士法律从来就不保护税务诈欺;银行交出涉及税务诈欺的资料,一点都不是新鲜事”。

这与瑞士联邦财政部长兼总统麦兹(Hans-RudolfMerz)的说法相同。

在瑞士,一般的逃漏税是民事行为,只有税务诈欺这种在正式文件上作假的行为,才构成刑事犯罪,银行也才有义务提供客户资料给司法单位。

麦兹昨天在伯恩的一场记者会说,经独立行使职权的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指示UBS交出约300人资料,都涉及税务诈欺。

但纳森说,依据美国和瑞士的协定,当美方怀疑瑞士的银行某些客户涉及税务诈欺,要求提供资料时,这些账户所有人有机会向瑞士法院证明清白,阻止资料被转交;UBS案中,这项行政互助程序去年已展开,有些UBS客户向法院抗辩,美国却不愿等待这项程序的结果。

“美国若等到程序走完,也可能拿到这些资料,但他们为了求快,向UBS和瑞士当局施加了极大的压力。”纳森批评,这是“勒索”,不是两个友好国家之间应有的行为,也不是文明的方式。

他说,美国为了掌握自己公民的财产状况,“试图出口它的税法、把外国银行变成它的税务机关的代理人。”

美国指控UBS无照在美国执行理财顾问业务,协助美国公民逃漏税,共约5万2000个美国富人在UBS开户,隐匿148亿美元的资产。

在18日达成的协议中,UBS同意缴交7亿8000万美元罚款、停止在美国的相关业务、加强管控,并依FINMA指示,交出涉及税务诈欺客户的名单,以换取司法部在18个月暂不起诉UBS。

FINMA在昨天的声明说,如果UBS被起诉,这家瑞士最大银行将岌岌可危。FINMA为了保护UBS债权人、投资者和客户的利益及瑞士金融体系的稳定,促成这项妥协。

瑞士银行家协会在同一天的声明中同意FINMA的决定,称它为“别无选择”;纳森今天则更明显将矛头完全对准美国。他还说,“美国要求自己的法律被尊重,瑞士也有权如此要求,我们是个法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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