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盟成员提案反对组建“城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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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导)深圳的民盟成员计划在“两会”期间提案,建议规范城管执法权,反对组建“城管警察”。

深圳市从2007年3月起推行街道综合执法,执法范围包括:对违反计划生育、无证无照经营等实施行政处罚。街道执法队的人事和财务由街道办事处管 理。当时,深圳多家报纸称赞这一举措是一大创新,把城市管理工作下移到街道,有利于解决基层执法薄弱的问题。广东南方网的报导说,深圳民盟成员近日调查发现,街道综合执法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执法缺乏法律依据;执法人员不足,缺乏专业人才;执法粗暴、方式简单、容易诱发冲突;遇到暴力抗法难以制止;各部门资源不能共享;执法权限界定不清等。深圳民盟市委委员苏醒等人表示,将在“两会”期间建议深圳加快城市管理立法,以解决这些问题。

谈到中国的“城管大队”,美国的中文网站《中国事务》主编伍凡表示:

“城管里面非常黑暗,罚的款装自己口袋了,还有一个就是城管里面都是一些下三赖的地痞流氓。所以现在提出来要提高素质,我觉得没有用。因为你的基本概念、你的体制没有法律依据,要完全推倒重来。管理层是没有管理方法的。”

中国官方新华网的报导说,深圳市政协委员杨立勋曾在2008年4月提议在深圳组建“城管警察”。他表示,在纽约、伦敦、香港等世界先进城市,城市管理执法统一由警察行使,而中国的警察不管街头乱张贴、乱摆摊现象,这是执法资源的浪费,如果警察能充当城管执法主体,可以统一执法队伍、节约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也可减少暴力抗法现象。

现在美国纽约的叶宁律师对此评论说:

“我认为深圳这位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是很有建设性的。把城市管理纳入警察的职能范围,这对于统一警权,把警权的行使纳入到国家政治生活的正规化轨道,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如果存在着警察在街道地区的各个里弄、胡同之间自行执法,这种警权的混乱除了严重减损警权行使的权威性以外,它还造成了执法素质的低下。”

南方网的报导说,深圳民盟市委委员苏醒反对组建“城管警察”,他认为,法律完善后,可以明确城市管理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法律地位,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城管的定位应放在管理部门,而非政府的暴力机构,在执法中应慎用警力。

报导说,中国已经推出或计划推出“城管警察”执法模式的城市包括:绵阳、济南、成都、广州、芜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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