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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滞纳金涉违宪 刘揆:将检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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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李人岳报导)驾驶人如果错过缴交交通罚款的期限,最后必须负担加倍滞纳金,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今天在总质询中痛批,大法官会议已经做出解释,滞纳金制度违宪,应该修改。阁揆刘兆玄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本身并没有得加征滞纳金的规定,因此将会责成交通部修法。

管碧玲说,以汽车无照驾驶为例,罚款本身就超过3600元,如果超过30天未缴款就会提升到6000元,超过60天后更是高达10800元。管碧玲质疑,这样超过比例原则的裁罚标准,已经被大法官会议裁定违宪。

管碧玲说,过去在空污法方面已有类似的判例,大法官认定依照到案时间和到案与否作为裁罚的依据并不合理。因为法律是罚行为不是罚迟交,以迟交作为处罚的理由是不合理的标准。纵然可以压迫当事人到案,但母法并没有授权,这项规定已经违宪应该失效。管碧玲痛批,这种违宪的行为,会使得政府多抢到36亿到42亿的罚款。

对此,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本身没有得加征滞纳金的规定,将会责成交通部修法。交通部长毛治国则说,裁罚基准如果有需要修正会尽快研议。管碧玲则要求,在拟定合理的裁罚标准前,应该要冻结现有的滞纳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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