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遣返案疑点 黑名单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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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珠香港报导)这一港台间首件基本人权司法复核案,经过6年审理,朱婉琪指出,原告法轮功学员已提出中共黑名单的新证据,显示中共“金盾工程”中有“台湾人民入境资讯管理”及“跟法轮功等敌对份子斗争”的资料库的证据。

朱婉琪说明,这份证据显示:中共公安及国安系统所建制的“金盾工程”,不仅封锁网路,并作情报搜集及监控个人资讯,侵害隐私之外,中共当局也利用这些资料库侵害人权,实施恐怖统治,值得世人关切。

港澳是中国的南大门,台湾人民进入中国必须要经过第三地,尤其是多半经由港澳地区方得进入中国大陆,因此中共的“台湾人民”及“法轮功”的资料库,不可能不交给港澳政府执行管控,不容港府片面否认。

港府声称已销毁相关重要证据

朱婉琪认为另一项疑点是,近6年的法院审理期间,港府始终未提出拒绝台湾原告入境之具体证据及理由。但港府却声称在2003年3月,也就是原告遭拒绝入境的3个星期后,他们就将所有相关资料全部销毁,声称港府的所有部门没有任何相关资料。

因此,原告质疑港府欺瞒法院,对法院不坦白、不诚实。原告指称,如果所有重要证据都已经销毁,港府官员为何能在两年后,2005年9月向法院提出原告被拒绝入境的原因是因为“保安理由”云云?除非港府官员有极好的记忆力,否则就是港府欺瞒香港法院,不敢提供中共方面要求港府配合阻止台湾法轮功原告入境的真正证据,或是港府为防止不法证据曝光而不当销毁证据。

由于被告港府始终未向法院说明是依照香港哪一个法律或行政法令规定销毁所有的文件,因此原告认为以上的推论应为合理。

港府6年来未提出具体事证

朱婉琪并指出,如果台湾法轮功学员真有犯罪嫌疑,港府大可向法院具体指陈其拒绝原告入境之正当理由及证据,但港府6年以来仅以“保安理由”或“原告将与某些人进行不利于香港公共秩序的活动”等含混不明之词带过,从未向法院提供拒绝原告入境的真实理由,显示为中南海掩盖不法证据的意图明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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