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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吁公平会纠正市售冷气能力标示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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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消基会今天表示,调查5家卖场所售冷气能力标示,出现4种国际认定单位标示换算不通情况,落差最大并达25%;由于单位换算不通已是窜改检验数据,呼吁公平会纠正业者。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22%冷气商品广告不实”记者会。近期冷气促销活动展开,消基会至大润发、特力屋、全国电子、灿坤及家乐福 5家卖场,共调查32件冷气广告。

消基会指出,调查结果有5大问题,一、共计14件、占44%样品未标示完整的“最大及最小冷气能力”。

二、17件、占59%未提供厂商广告传单 (DM),或者厂商DM标示不清,甚或对照厂商DM查无卖场贩售型号。

三、10件、占31%的卖场现场广告标示不清楚,例如未标示额定能力。

四、7件、占22%有广告不实情况,例如卖场DM与卖场告示牌内容不符。

五、28件、占88%样品未在卖场提供实体机种。

消基会检验委员会联络董事萧弘清指出,1冷冻吨的冷气能力,等于1小时可以带走1万2000BTU(英国热量单位),也等于1小时可以带走3024千卡,亦等于1小时可以带走3.517千瓦的热量;这是国际认定的4种冷气能力换算标准。

他强调,在台湾却出现有卖场广告或现场标示出现1冷冻吨等于1万1000BTU、1万BTU或8000BTU的算法,还称之为“台湾吨”,当中有一例因此产生的冷气能力标示落差达25%。

他重申,事实上根本没有台湾吨这种单位,这4种单位之间若不能换算就是不正确标示,已经窜改产品经实验室检验所得数据;不能因为其不正确标示值仍落在最大与最小冷气能力值之间,就认为不违法。

萧强清表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应依公平法要求卖场业者更正,否则就应开罚,以纠正这种不诚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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