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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值卡预收达30亿,发行机构要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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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讯】(据中广新闻张雅惠报导)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央行把“储值卡”预收款项的发行机构,视为“准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理,凡是预收款项达到三十亿元,必须比照银行的活期存款,提存准备金。以储值卡预收款项最大的悠游卡为例,到去年底为止,预收将近十六亿,还不到提存准备金的标准。

捷运悠游卡,大台北地区几乎人手一张;7-11便利商店有i-cash卡,星巴克咖啡店也有储值卡。发行机构虽然不是金融机构,但是也都“预收”民众的钱,中央银行发布“非银行发行机构发行电子票证预收款项准备金缴存及查核办法”,明订预收金额达到三十亿元的发行机构,都要比照银行提存活期存款的准备金,放在台湾银行;目前的活存提存比率是百分之九点七七五。

央行指出,很多国家都把发行多用途储值卡的非银行机构看成“准金融机构”或者“特殊存款机构”,纳入金融监理。订出三十亿的门槛,考量的因素包括,目前提存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当中,规模比较小,家数又最多的农会信用部,不论收受存款金额高低,一律要提存准备金,目前农会信用部的平均存款规模是二十七亿元,央行再取整数到三十亿,当成“非银行机构”的提存标准,对于预收金额比较少的发行机构也不会有太大的资金压力;即便是目前储值卡规模最大的捷运悠游卡,到去年底为止,余额十五点九亿,距离要提存的三十亿元也还有一段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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